孟捷|劳动与资本在价值创造中的正和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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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EER   2019-12-22 11:00   1303   0
编者按
在传统剩余价值论的架构中,劳动与资本在价值创造中只存在零和关系。孟捷教授于2011年在《经济研究》发表了《劳动与资本在价值创造中的正和关系研究》一文,试图在劳动价值论的前提下,论证劳动与资本在价值创造中可能存在的正和关系。该文在“成正比”理论的基础上,结合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所观察到的发达资本主义经济中存在的工人技能升级的长期趋势这一经验观察,分析了以技术变革和劳动复杂程度提高为基础的价值形成过程,并据以论述了劳动与资本之间的正和关系得以实现的经济条件。该文更完整的版本收录在孟捷教授所著的《价值和积累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6章,第181~213页。CPEER公众号特刊此文,以飨广大读者。


作者简介:孟捷,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治经济学年会总干事,CSSCI来源集刊《政治经济学报》主编。


一、问题的提出
二战结束后的黄金年代,资本和劳工在生产率进步的前提下分享企业剩余,一度成为发达资本主义经济的普遍现象。[1]这一现象向政治经济学提出了新的课题,借用美国学者拉佐尼克的话来说:
“要弄明白资本主义的成功发展,关键不是明白资本家怎样从工人身上获取剩余价值,而是要明白工人的劳动和技能怎样和资本家的资本投资结合在一起,为资本家和工人双方创造足够的价值,让劳资双方都获益。”[2]
然而,依照传统剩余价值论,资本和劳动之间并不具有存在这种正和关系的可能性。在《雇佣劳动与资本》这部早期作品里,马克思就已详细论述了工资和利润之间互为反比的零和关系,这种关系意味着,要想提高剩余价值,就必须降低劳动力价值或工资。[3]要想在这种零和关系之外,证明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存在劳动与资本之间在价值创造和分配上的正和关系,在马克思的文本中并不能找到现成的论据。
有趣的是,马克思本人曾在某种程度上暗示了工人分享剩余的可能性。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里,马克思细致地考察了资本家使用和发明机器的八点动因。[4]在其中标为第六点的地方,马克思对1834年出版的一本题为《论工会》的书做了征引,征引的内容如下[5]:
“工人果敢地要求享有因采用机器而使自己的劳动生产率提高的一部分果实。”
“工联为了要保持工资,企图分享改良机器而获得的利润……他们因为工作日缩短而要求更高的工资……换句话说,他们企图建立产业改良税。”“这样一来,工资就完全改变了性质,它或是吞没利润,或是变为利润税。”
马克思做了上述摘录,却未附加任何个人的评论,既没有对这段话发表肯定的意见,也没有否定的意见。不过,由于他把工人的这种要求和其他导致资本家进行技术变革的动机并列在一起,似乎意味着他曾考虑过下述观点:劳动与资本的合作以及彼此分享利润,促进了企业的技术创新。
晚年恩格斯明确谈到了英国工人和资本家之间在价值分配上的妥协关系,他指出:在19世纪末,“工人十分安然地同他们(引者注:指英国资产者)共享英国的殖民地垄断权和英国在世界市场上的垄断权”[6]。这是经典作家就工人和资本家之间存在正和关系所作的重要论断。但是,这里谈论的正和关系是基于殖民地垄断或市场势力而实现的,不是本文的分析对象。本文探讨的正和关系指的是以生产率提高和复杂劳动还原为前提的正和关系。
一些现代马克思主义者意识到劳动和资本之间的正和关系的存在,并从各自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分析。美国学者、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家布若威便是一个例子,他在20世纪70年代就提出,企业内的生产关系不能仅仅还原为强制性的剥削关系,还须建立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共识(consent,或译同意),这种共识与劳资双方在价值创造和分配上的正和关系是相互联系的。布若威的局限在于,这种正和关系在他那里只存在于使用价值层面,价值层面则仍为零和关系所主宰,用他的话来说:“尽管在交换价值层面,资本和劳动的关系可能是零和关系,但在使用价值层面,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非零和的关系……因此,即便工资的‘价值’——亦即用于再生产劳动力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量——下降,工资可支配的商品却能因生产率的进步而增长。”[7]这里提到的实际工资可伴随技术进步而增长的观点,来自《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在那里指出,相对剩余价值率的提升可以和实际工资的增长携手并进,条件是后者的增长不能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8]布若威援用马克思的这些观点,用意在于将这种使用价值意义上的共赢作为劳动和资本之间展开合作的物质基础,用他的话说:“工人不是在交换价值层面,而是在以其工资所能购买的实际商品的层面,来理解其利益并在现实世界中行动的。通过实施妥协以及和发达资本主义经济相联系的生活水平的提高等,资本和劳动的利益得到了具体的协调。”[9]布若威的这些观点表明,他虽然力图分析劳资之间的正和关系,但并没有完全突破传统剩余价值论的视野及其分析框架。
另一位美国学者、“分析马克思主义”的代表普莱沃茨基,也在20世纪80年代研究了发达资本主义经济中工人阶级与资本家阶级之间具有正和性质的妥协关系。他将这种关系定义为:在某种制度安排下,工人有理由确信,未来工资将作为当前利润的函数而增长。[10]但是,普莱沃茨基没有考察劳动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这样一来,待分配收入的增长过程及其原因就被“拜物教化”了;工资增长的经济条件没有从价值创造过程的角度得到解释。
工人分享剩余的问题还吸引了非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的注意,后者在人力资本理论的基础上对此问题开展了某种程度的分析。例如,威廉姆森提出,公司雇员可因其专用性人力资本投资而取得准租;青木昌彦则力图在一个合作博弈的框架里解释工人和股东如何分享组织租。[11]不过,这些理论并没有深入地考察企业的价值创造过程,而只限于确认,公司治理中那些影响剩余分割的条件也会通过某些渠道影响剩余的生产。这样一来,这类研究就具有奥苏丽文和拉佐尼克(又译拉让尼克)所指出的如下缺点,即作为公司治理理论,它们研究的主要是剩余的索取,而不是剩余本身的创造。[12]
要对剩余的创造这一问题展开分析,需要有一种适当的价值理论。缺乏这样一种价值理论,也是上述公司治理理论难以就此问题开展分析的原因之一。需要指出的是,笔者在《价值和积累理论》一书第2章至第4章有关复杂劳动还原和成正比的理论,为解释资本和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正和关系提供了重要的分析工具。依照该书的观点,在教育和培训过程中支出的劳动参与产品的价值形成,即形成净产出价值的一部分,并成为工人和资本家之间构建正和关系的前提。
然而,在《价值和积累理论》一书的第2章和第5章,根据我们的假设,教育培训过程是独立于普通产品的生产,即在专门的教育培训部门或家庭部门完成的。在本文中,我们还要分析一种特殊类型的教育培训活动,这种教育培训是和生产本身相结合的,即所谓“干中学”。通过干中学,车间工人积累了暗默知识,使其劳动最终转化为复杂劳动,并由此提高了生产率。与在独立的教育培训部门经过的培训不同,在干中学里,接收训练的是车间蓝领工人,而在前一种情形下,熟练劳动力往往是那些更为高级的白领工人。在第5章里,我们曾提出,这些白领工人可以成为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并在复杂劳动还原的前提下取得准租。至于车间蓝领工人是否可能在生产中通过干中学取得技能,并通过复杂劳动还原取得一部分剩余或租金,还没有成为我们分析的对象。本文我们就要着手解决这一问题,简而言之,即将复杂劳动还原的理论推广到干中学,使之可用于分析车间蓝领工人在价值创造和分配中参与构造正和关系的条件。
将复杂劳动还原和干中学相联系,其前提是证明干中学及其技能的培养,并不违背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发展趋势。为此,我们必将涉及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成为主流的以美国马克思主义者布雷弗曼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理论。依照布雷弗曼的理论,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发展趋势,是所谓去技能化以及概念和执行的分离,这一趋势意味着消灭一切车间里的知识,使工人彻底沦为机器和半自动化流水线的附庸。布雷弗曼的这种观点,在很大程度上是对马克思理论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马克思主义者从当时刚刚引入经济学的暗默知识论出发,检讨了这一理论,指出了其局限。这些讨论为我们在复杂劳动还原的前提下理解干中学与价值形成的关系,提供了可能性。所谓暗默知识论最初是作为一种新型认识论由英国科学家迈克尔·波兰尼提出来的,并对当代社会科学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演化经济学家将暗默知识论引入了经济学,其后该理论又被引入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这样一来,本文的讨论就要遵循以下顺序:从暗默知识论出发,再引入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理论,最后才是对正题的分析——如何在复杂劳动还原和成正比理论的基础上解释劳动和资本在价值创造中的正和关系形成的条件。

[1] 此处的剩余是以企业销售收入减去直接劳动成本之外各项成本的余额,也就是马克思所定义的新价值。在一个资本主义经济中,工人分享剩余意味着劳资之间在价值创造和分配上的正和关系,亦即工资收入(包括工人作为人力资本所有者取得的租金)将和利润成正比而增长。
[2] 拉佐尼克:《车间的竞争优势》,徐华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第77页。
[3] 马克思:《雇佣劳动与资本》中文第2版,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353-355页。
[4] 马克思:《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372-392页。
[5] 马克思:《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387页。
[6] 恩格斯:《恩格斯致卡尔·考茨基的信(1882年9月2日)》,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人民出版社,1971,第353页。
[7] M.Buroway, “Toward a Marxist Theory of the Labor Process Theory: Braverman and Beyond,” Politics and Society.1978,,8(3-4):256.
[8]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571页。虽然在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中,实际工资可以伴随生产率的提高而增长,但仅凭这一点不能直接推论,工人也分享到了一部分剩余价值。也就是说,从使用价值层面的正和关系并不能直接过渡到价值层面的正和关系。
[9] M.Buroway, “Toward a Marxist Theory of the Labor Process Theory: Braverman and Beyond,” Politics and Society. 1978,,8(3-4):256.





[11] 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段毅才、王伟译,商务印书馆,2002;青木昌彦:《企业的合作博弈理论》,郑江淮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一些较晚近的作者,如金格勒斯、布莱尔等人,一方面承继了威廉姆森和青木昌彦的观点,另一方面更为重视人力资本以及雇员和企业的关系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并且更为强调合约的不完全性。与企业是一束合约这样的新古典定义不同,他们认为,企业可界定为各种专用性投资的结合;作为人力资本的技能和知识,被认为不亚于资金所起的作用;公司治理的首要目标是维护企业的集体性,而非股东的利益;剩余索取权不再被认为专属于股东,而应由各种从事专用性投资的利益相关者分享。但是,上述这些分析并没有深入地考察企业的价值创造过程,而至多是承认,公司治理中那些影响剩余分割的条件也会通过某些渠道影响生产出来的总剩余。见L.Zingales, “In Search of New Foundations,” Journal of Finance,2000,55(4); Zingales, L., “Corporate Governance,” in Peter Newman ed., The New Palgrave Dictionary of Economics and the Law(London: Stockton Press,1998); R.G.Rajan , and L. Zingales, “Power in a Theory of the Firm,”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8,113(2):387-432; M. M. Blair, “Institutionalists, Neoclassicals, and Team Production,” British Journal of Industrial Relations43,2005,43(4) ; M.M.Blair, and L.A. Stott,“A Team Production Theory of Corporate Law,” Virginia Law Review,1999,85(2)。
[12] 见奥苏丽文,《创新企业与公司治理》,载拉让尼克、奥苏丽文主编《公司治理与产业发展》,黄一义译,人民邮电出版社,2005年。以青木昌彦为例,他虽想在一个合作博弈的框架里解释工人和股东如何分享组织租,但其模型又假设,双方的谈判是在生产之前进行的,在谈判均衡出现之前,不会发生任何生产活动。见青木昌彦《企业的合作博弈理论》,郑江淮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第77-78页。



二、暗默知识论与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理论
波兰尼的暗默知识论,简单讲来,可以归纳为两点。第一,他提出了两类知识的分野。他说:“人类知识有两种:诸如书面文字、图表或者数学公式所展示出来的,通常被人们描述为知识的东西仅是其中之一而已;另一些未被精确化的则是另一种形式的人类知识,比如我们在实施某种行动之时怀有的关于行动对象之知识。”[1]前者是符码化的知识(codified knowledge),后者为暗默知识(tacit knowledge,又译默会知识)。第二,波兰尼的暗默知识论不限于指出暗默知识的存在,在波兰尼看来,默会认识本质上还是一种理解力,是一种领会、把握和重组经验,以期达到在理智上对其进行控制的能力。在他看来,心灵的默会能力在人类认识的各个层次上都起着主导性的、决定性的作用,默会维度相对于明言知识具有理论上的优先性。
波兰尼的暗默知识论颠覆了自笛卡尔以来的西方理性主义认识论传统。在笛卡尔那里,事物被清楚而明白地理解,被当作认识论上真理的标准。这种理性主义,深刻地影响了传统经济学对知识的理解,进而影响了理论本身的建构。[2]
最初将暗默知识的概念引入经济学的,是一些新古典传统以外的经济学家,如哈耶克和彭罗斯。[3]20世纪80年代以降,随着演化经济学的兴起,波兰尼的暗默知识论在经济学、尤其是在企业理论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而深入的运用。美国学者纳尔逊和温特是这方面的重要代表。在一篇发表于1980年的论文里, 纳尔逊基于暗默知识论的立场批评了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一系列基本假设。譬如,知识被假设为摆在货架上的、贴着价格标签的普通商品;技术进步被假设为一种企业内的专业化活动,只要在研发上加大投入,就能保证知识被生产出来,等等。在批评这些观念的同时,纳尔逊还提出了关于“组织知识”的思想。他这样写道:
“研究和开发局限于发现那些能够较容易被复制的技术,……但(这种知识生产的模式——引者注)忽略了人的技能和必须采用该技术的组织结构。因此,每一个组织都必须以某种无法模仿的方式,主要依赖自己而学习。”
“如果技术的重要因素包括特定的人的专业技能,或者人群中的互动及合作的个性化模式,那就不能轻易地下推论,一个在别处得到的实验将怎样发挥作用。”[4]
因其发表于20世纪40年代的若干论文,哈耶克(先于波兰尼)常常被看作暗默知识论的前驱。但是,他和现代演化经济学家之间存在着如下认识上的差别。在他眼中,惟有市场或价格体系才能为暗默知识的共享和运用提供可能;至于企业以及其他各类形式的组织在这方面的作用,则未予任何考虑。也即是说,哈耶克完全没有组织知识的概念。
演化的(或基于能力的)企业理论发展了关于组织知识的思想。组织知识虽然不能简单地还原为个人所有的知识,或者个人所有知识的加总,但它总是以个人的暗默知识为出发点的。日本学者野中郁次郎等人把暗默知识区分为两个维度,一个是包括技能在内的技术维度,另一个是包括心智模型在内的认知维度。在他们提出的SECI模型里,组织知识的创造是通过暗默知识和符码化知识的互动和相互转换而实现的。这种知识转换包括以下四种模式:共同化、表出化、联结化和内在化。[5]从调动和运用暗默知识的角度看,这里最重要的是共同化和表出化。共同化指的是,通过个体之间的互动实现暗默知识的共享。表出化指的是,通过类比、隐喻等手段把暗默知识变成显性知识。这些观点,为我们从知识生产的角度理解企业的价值创造过程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在20世纪80年代关于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争论中,暗默知识论被引入了马克思主义文献。此后,围绕着精益生产以及发达资本主义经济中工人技能的变化趋势,与暗默知识有关的问题又一再成为争论的焦点。下面我们先就马克思和布雷弗曼有关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理论做一简单的回顾。
从马克思到布雷弗曼的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理论坚持了下述核心观点:资本家只有通过监督和强制,才能从劳动力中榨取到足够的劳动,以实现资本价值的增殖。在资本主义手工工场中,达到这一目标的主要手段是企业内的细密分工。正如马克思所强调的,虽然这种分工有助于把劳动改变为简单劳动,但此时资本家还不得不依赖于熟练工人的技能,还不能实现工人从形式隶属到实质隶属的转变。换句话说,工人还能通过自己所有的有关生产过程的知识,对资本家控制劳动的企图予以有效的抵制。机器大工业的建立则根本地改变了这一局面。机器体系的运用为科学大规模地运用于生产过程创造了条件。此时,资本家有可能从根本上摆脱并摧毁工人所拥有的熟练技能,使复杂劳动退化为无需教育和培训的简单劳动。从这时候起,先前在生产中起着关键作用的暗默知识就变得不再那么重要了。下面两段征引,是我们从马克思的著作中挑选出来的、关于这个问题颇具代表性的论述:

“很能说明问题的是,各种特殊的手艺直到十八世纪还称为:mysteries〔秘诀〕,只有经验丰富的内行才能洞悉其中的奥妙。这层帷幕在人们面前掩盖起他们自己的社会生产过程,使各种自然形成的分门别类的生产部门彼此成为哑谜,甚至对每个部门的内行都成为哑谜。大工业撕碎了这层帷幕。大工业的原则是,首先不管人的手怎样,把每一个生产过程本身分解成各个构成要素,从而创立了工艺学这门完全现代的科学。社会生产过程的五光十色的、似无联系的和已经固定化的形态,分解成为自然科学的自觉按计划的和为取得预期有用效果而系统分类的应用。”[6]
“科学对于劳动来说,表现为异己的、敌对的、统治的权力,而科学的应用一方面表现为传统经验、观察和通过实验方法得到的职业秘方的集中,另一方面表现为把它们发展为科学(用以分析生产过程);科学的这种应用,即自然科学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同样是建立在这一过程的智力同个别工人的知识、经验和技能相分离的基础上的,……科学在生产过程中的上述应用和在这一过程中压制任何智力的发展,这两者是一致的。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会造就一小批具有较高熟练程度的工人,但是,他们的人数决不能同‘被剥夺了知识的’大量工人相比。”[7]
马克思的这些论述表达出如下思想:随着科学应用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物质生产过程的智力与工人的知识、经验和技能相分离,工人的暗默知识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将变得无足轻重。若从思想史上追根溯源,这种观点大概可以上溯到英国哲学家培根。培根曾在理论科学、应用科学和技术,以及财富的生产之间建立了一个线性模型,主张只有纯理论科学的发展才能推动技术进步以及财富的生产。[8]这种观点的潜在推论,是只承认作为科学之结果的技术,彻底否定了技术作为科学发展源泉的重要性。在我们看来,培根的这一模型也影响到马克思。而在20世纪,则有英国著名科学家、马克思主义者贝尔纳继承和发展了这种“理性主义”工业生产的图景。贝尔纳认为,“随着科学和工业一起进步,工业中的科学成分的比重会逐渐增加,而工业中的传统成分的比重会逐渐减少”,最终是形成“一个彻底科学化的工业”。[9]不幸的是,这种观念并不符合现代工业发展的现实。譬如,美国学者诺布尔就曾以机床自动化的历史为对象,深入分析了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工业对暗默知识的依赖。他指出,数值控制方法的发展,“深刻地揭示出金属加工业中管理者对工人的暗默知识和技能的依赖程度。在缺乏人工干预,生产完全依赖于计算机控制的形式方法的情况下,结果是‘一场混乱’”[10]。
在《资本论》里,马克思预言了崛起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泰勒主义科学管理思想。泰勒的思想包含着以下要素:以实验方法研究劳动过程;尽可能地搜集劳动过程中的知识,并将其集中在管理者手里;使劳动的概念与执行相分离,消灭工人的技能等。马克思深刻地预见了这些趋势,只不过在他所处的时代,资本家自发的管理实践还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还没有上升为一套自觉的意识形态。
哈里·布雷弗曼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的思想,将其运用于分析泰勒主义和福特主义劳动过程。正如一些批评者指出的,布雷弗曼的研究在方法论上具有以下特点。第一,研究对象局限于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客观转变,忽略了工人的主体性在劳动过程中的作用。第二,一如马克思,仅仅考察了资本与劳动的利益冲突,完全没有考虑双方之间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出现的合作。在此基础上,他才能把去技能化(deskilling)以及概念和执行的分离宣布为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本质特征。[11]
饶有意味的是,从布雷弗曼的分析中我们看到,马克思主义和泰勒主义虽然互认对方为敌手,却在有关暗默知识的问题上持有相似的看法。譬如,两者都假设,暗默知识可以一劳永逸地从车间转移出去,集中在管理者手里;两者都相信,科学在生产中的运用是和直接生产者相对立的,概念和执行注定要相分离;两者都认为,自上而下的命令或强制是企业内唯一可能的知识生产的协调方式,等等。关于两者间的相似性,演化经济学家霍奇逊曾留有以下深刻的评论:“这种重要观点,即关于在一个合作的组织中知识的共享及其作用,很显然地可与F·W·泰罗的《科学管理》(1911)、以及H·布雷弗曼《劳动和垄断资本》(1974)一书中的马克思主义分析相抗衡,后二者都持有一个站不住脚的看法,即工人已经成为‘机器的附属物’。这些理论家强调‘概念和执行的分离’,也就是说,管理者负责设想和发出指令,操作则由工人来执行。该观点被纳尔逊含蓄地否定了,他指出企业是一个‘社会系统’,不是一台‘机器’。”[12]
美国马克思主义者布若威对布雷弗曼的理论提出了一个批评。布若威指出,把去技能化、概念和执行的分离作为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本质特征,预设了资本和劳动之间的根本对立。这种对立体现为自上而下的命令或强制,也体现为资本与劳动之间在经济上的零和关系——资本家之所得必为工人之所失。布若威认为,资本主义企业内的劳动组织,不可能完全依靠强制来协调,还须取得工人的同意(consent)。在这里,他借鉴了葛兰西的国家理论并将其运用于分析资本主义劳动过程。按照葛兰西的观点,资产阶级在政治上无法单纯依靠强制或专政来维持统治,还要想方设法获得人民的同意。布若威提出,这一点在方法论上也适用于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他写道:“马克思关于劳动过程的分析大体上都是基于劳力付出是由强迫来决定的这样的假设……换句话说,马克思在他的劳动过程理论中没有为同意的组织留出空间,而同意的组织对诱发劳动者在将劳动力转化为劳动的过程中具有合作意愿是必需的……强迫必须有同意的组织来补充。”[13]
布若威回顾了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生产理论,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固有的拜物教性质虽然掩饰了剩余价值的源泉,却对同意的达成起到了关键作用。如果剩余劳动的存在像在封建经济中那样是透明的,便需要超经济的力量介入于生产。正因为剩余价值的来源是被掩饰的,资本家才有可能通过把劳动过程改造为一场超额生产的游戏,并在此过程中获取工人的同意与合作。用他的话来说:“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确定本质是同时掩饰和赢得剩余价值……劳动过程应当从强制和同意的特定结合方面来理解,这一结合能诱发追求利润当中的合作。”[14]
布若威关于“强制和同意的特定结合”的提法,为资本主义企业制度多样性的分析开辟了道路。但是,他对达成同意或共识的物质前提(或价值创造基础)的分析却失之贫弱。在他那里,同意主要是靠收买和意识形态上的欺骗而实现的。在这个问题上,他受到了曼瓦宁与伍德的批评。
曼瓦宁和伍德的贡献可以概括如下。第一,他们在暗默知识论的基础上批评了布雷弗曼的主要观点,指出去技能化的手段并不能根除工人的暗默知识,“即便非熟练工人也需要某些知识以从事工作;泰勒制提出的概念和执行的绝对分离是不可能的,泰勒制无法成功地将工人还原为机器人。”[15]
第二,针对布若威的观点,他们指出暗默知识的存在是达成同意的基础。在暗默知识面前,去技能化的手段只能起到有限的作用,资本家不得不谋求工人的同意与合作,调动和利用工人的暗默知识以提高生产率。也正是在运用暗默知识的基础上,工人体验并确立了自己的内在于劳动过程中的主体性。用他们的话说:“暗默技能这一概念的重要性在于,它指出了劳动过程内主体性的作用以及一个主动的劳动力队伍的重大意义,并揭示出管理者并不是全知全能的。”[16]
20世纪80年代以来涌现的对精益生产(Lean Production)乃至后福特主义的大量研究,为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理论增添了新的内容。就精益生产而言,尽管也有学者主张,这种生产方式中的同行压力有助于推行泰勒主义实验,促进了技能的符码化和均质化,但从笔者掌握的文献看,多数学者还是认为,与终身雇佣制等制度结合在一起的精益生产,对于提高工人的技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7]拉佐尼克据此还提出,由于日本企业主动地投资于工人的技能,在那些依赖车间技能的产业(如消费电子、汽车业等),日本企业具有相对于美国企业的明显优势。美国企业的优势仅在于那些价值增加值主要来自研发、设计和营销的产业。[18]那么,精益生产通过哪些途径提升了工人技能呢?在相关文献中大致可以见到如下观点。[19]
第一,精益生产采取了团队生产的方法,一个团队的工人需要从事生产线上不同种类的工作,而且,生产中的一些辅助性工作,如机器的简单维修、预订原材料、打扫、看守等等也都由一线工人接管了。这种尽可能减少非生产性工人的管理方法,是“精益”的本义之一。为此,工人被要求具备多重技能,从事多重任务和多种操作。马克思所说的局部工人在此终结了。
第二,精益生产的特点是追求持续不断的技术改良(kaizen)。工人承担着提高质量的任务,需要在生产线上进行现场诊断和恰当处理。承担这些任务是以工人的多重技能为前提的。此外,实现持续改良这一目标的手段还包括把工厂和办公室变成实验室,将车间工人的劳动与研发人员和工程师的劳动相结合。这样一来,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就大大降低了。
第三,精益生产要利用高度复杂的技术体系,当几种复杂的技术体系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其结果就是超级复杂性系统。在此条件下,连工程师也无法预见在生产中可能发生的所有结果。倘若工人具备高水平的技能,处事灵活而尽责,将有助于应对生产中的各种突发事态。
第四,精益生产采纳了新的劳动组织和协调制度,青木昌彦曾将这种制度概括为“半水平的运营协调”,这指的是以看板管理为代表的企业内各生产单元之间的自主协调。青木就此写道:“要注意的是,日本企业中半水平的运营协调方式……须依赖于每个职能单位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注重在现场解决问题的方式旨在有效地利用现场的信息,这些信息对于解决问题而言,可能含蓄而微妙、并且不可规划,但却是有着经济价值的。对信息的这种利用之所以可能,靠的是培养工人的工作经验、在工人中间分享知识,以及在日常运营层面的超越不同权限的沟通。”[20]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学者阿德勒一直主张,发达资本主义经济中工人技能存在着普遍上升的趋势。2007年,美国《组织研究》杂志发表了他的一篇论文,同时也刊发了其他学者的商榷文章。阿德勒指出,技能升级可以从两个维度来度量,即技能的复杂性和技能的自主性。他认为,在布雷弗曼那里,对技能的定义过于强调了技能的自主性;布雷弗曼甚至以浪漫主义怀旧的方式把现代车间里的技能和中世纪的手工工艺之间划了等号,这样一来,就容易得出技能下降的结论。而阿德勒认为,在发达资本主义经济中,伴随着生产的社会化,技能的自主性虽趋于下降,其复杂性则在增长。在理论上,阿德勒主张将这些变化看作生产力日益社会化这一资本主义发展规律在主体身上的体现,即一方面,随着生产力的社会化,工人日益成为相互依赖的结合工人;另一方面,工人更多地吸收和运用了社会所积累的科学和技术知识,从而导致技能复杂性的提高。在此阿德勒实际上暗含了这样的观点:技能的提高根源于工人掌握和运用了更多的符码化知识。[21]
在同一期杂志中,汤普逊评论了阿德勒的观点。不过,除了指出阿德勒用来证明技能升级的实证资料存在缺陷以外,汤普逊并没有否定技能上升的可能性。他认为,阿德勒把技能的两个维度即自主性和复杂性截然两分是不恰当的,工人自主地发挥其判断力,是运用知识和技能的关键。汤普逊勾画了另一种趋势:资本一直在重构劳动关系,以拓宽技能的组成范围,而非一般地使技能深化;在许多部门,一方面存在着由技术性技能向社会性技能(态度、性格倾向和表现)的转变,另一方面,还存在着以动员暗默知识为基础的技能素质的强化。在汤普逊看来,为了论证技能升级的趋势,阿德勒片面地强调了通过汲取和运用符码化知识以提高技能的重要性,淡化了暗默知识的意义。[22]
阿德勒对待暗默知识的态度,似乎更清晰地体现在他对野中模型的一篇评论当中。在那里他提出,与其像曼瓦宁和伍德那样通过引入暗默技能以批评布雷弗曼的去技能化命题,不如直接诉诸技能提升的长期趋势。[23]但是,阿德勒没有把暗默知识纳入他对技能升级的论证当中,而这一点本来可以成为重要的论据。在笔者看来,阿德勒和汤普逊之间其实是互补的;暗默知识和符码化知识一道,都有可能成为推动技能升级的因素。
强调暗默知识的重要性,自然不能完全否定去技能化的存在。不过,经过几十年的长期争论,在许多学者看来,去技能化并非如布雷弗曼所理解的那样,是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唯一的、普适的发展趋势。[24]值得一提的是,类似结论不仅出现在劳动过程研究的文献当中,也为一些当代著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所采纳。戈登和布伦纳就是两个突出的代表。在1996年问世的著作《富有和吝啬》中,戈登就这样写道:“总体而言,‘认知的’素质(即要求推理能力和特定工作岗位上的专门知识)以及‘互动的’能力(尤其是协调和管理他人的能力),在过往至少三十年间都稳定地表现出增长。”[25]
布伦纳在与格里克合著的一篇批判法国调节学派的长文中也指出,调节学派——与布雷弗曼类似——“(1)错误地将技术进步还原为资本对工人的车间知识、控制力和能量的占有;(2)把技术进步的首要源泉错误地归于主要是在生产中争夺阶级权力的斗争;(3)事实上把资本家实施的技术变革归于一种片面而普遍的去技能化趋势,从而贬低了通常与技术变革相伴而来的对新技能的需要。其结果是,调节学派严重忽视了在劳动过程之外的技术和科学认识进步的核心作用,忽视了在竞争压力下引进效率更高(增加单位投入的产出)的技术的普遍(若非连续的)趋势,并且没有充分体认到由技术变革还会产生出再技能化这样一种反趋势,后者源自资本家采纳更有利可图的技术的渴望,这些技术和技能的内容事实上未必有何关联。”[26]
2010年,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汤普逊,在英国《资本与阶级》杂志上撰文,概括性地评论了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理论的研究现状以及和政治经济学之间的联系。他指出,由资本积累的逻辑并不能得出去技能化的必然性,资本积累的逻辑所产生的必然性是削减劳动的成本,而这只在特定的条件下才会导致去技能化。而在其他一些情况下,会产生反趋势。在他看来,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核心是劳动力的性质及其转变。随着劳动的环境和内容的变化,雇主必须寻找对劳动力的更为集约的使用(A More Intensive Utilization),或者劳动在质上的集约化(A Qualitative Intensification of Labour)。这包括利用工人的暗默知识和技能,以及动员诸如情感的和美学的劳动这些新的源泉。[27]
既然实现去技能化有其不可逾越的障碍,分享和利用暗默知识便成为车间价值创造的核心问题之一。在日本学者野中等人的理论中,成员之间彼此分享个人的暗默知识是组织知识创造的基础。但是,工人毕竟不可能在一种胁迫性关系下调动和贡献其暗默知识。正如美国学者赖特和布若威指出的,由于工人之间在生产过程中的相互依赖和技能复杂性的提高,资本家难以通过监督和威胁这一压迫性策略来实现劳动力向劳动的转化,而越来越要依靠“领导权策略”(Hegemonic Strategy)以获取工人的赞同。[28]资本家所推行的领导权策略也包括了承认工人在利用暗默知识的基础上分享剩余的权利。
以上讨论为下一节的纯理论分析奠定了一个基础。在下一节的分析中,我们将把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上述变化趋势,与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新观点做一个结合。这样一来,我们就支持了下述论断: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研究应该和劳动价值论乃至资本主义社会的一般运动规律更充分地联系在一起。[29]


[1] 波兰尼:《科学、信仰与社会》,王靖华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第110-101页。
[2]“每一种经济理论都依赖于知识的认识论图景。”“传统经济学派依赖于理性主义,把它作为知识的认知进路。” B.Ancori, A. Bureth, and P. Cohendet, “The Economics of Knowledge: The Debate about Codification and Tacit Knowledge,” Industrial and Corporate Change2000,9(2):259-260.
[3] 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邓正来译,三联书店,2003年;彭罗斯:《企业成长理论》,赵晓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
[4] Richard.R.Nelson, “Production Sets, Technological Knowledge, and R&D: Fragile and Overworked Constructs for Analysis of Productivity Growth?,”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0,70(2)(Papers and Proceedings of the Ninety-Second Annual Meeting of the American Economic Association, May 1980),p.67.
[5] 野中郁次郎、竹内弘高:《创造知识的企业》,李萌、高飞译,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
[6]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中文第一版,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533页。
[7] 马克思:《1861-1863经济学手稿》,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第571-572页。
[8] 基莱:《科学研究的经济定律》,王耀德译,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第9页。
[9] 贝尔纳:《科学的社会功能》,陈体芳译,张今校,商务印书馆,1986,第196页。
[10] 诺布尔:《生产力》,李风华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第264页。
[11] 布若威:《制造同意》,李荣荣译,商务印书馆,2008年;T.Manwaring, and S. Wood, “The Ghost in the Labour Process,” in D. Knights, H. Willmott, D. Collinson, eds. Job Redesign: Critical Perspectives on the Labour Process(Gower Publishing Company Ltd,1985)。
[12] 霍奇逊:《演化与制度》,任荣华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第171页。
[13] 布若威:《制造同意》,李荣荣译,商务印书馆,2008,第47页。
[14] 布若威:《制造同意》,李荣荣译,商务印书馆,2008,第50页。
[15] T.Manwaring, and S. Wood, “The Ghost in the Labour Process,” in D. Knights, H. Willmott, D. Collinson, eds. Job Redesign: Critical Perspectives on the Labour Process(Gower Publishing Company Ltd,1985),p.171.曼瓦宁和伍德确认了三类暗默技能:(1)在执行常规性任务时,工人可通过经验获取的技能;(2)职业的诀窍;(3)由于劳动过程具有集体性,工人必须发展的与他人合作的技能。参见T.Manwaring, and S. Wood, “The Ghost in the Labour Process,” in D. Knights, H. Willmott, D. Collinson, eds. Job Redesign: Critical Perspectives on the Labour Process(Gower Publishing Company Ltd,1985), pp.172-173。关于暗默知识存在于现代企业的原因,还可参见以下作者的分析:J.Senker, 1995, “Tacit Knowledge and Models of Innovation,” Industrial and Corporate Change 1995,4(2)。在依照泰勒主义原则构想的生产方法和实际的生产方法之间,往往存在着重大的差距。下述文献曾经在一般意义上把类似差距概括为“实际发生的实践”(actual practice)与“被遵奉的实践”(espoused practice)之间的区别,这种区别构成了暗默知识产生的源泉。见J.S.Brown, and P. Duguid, “Knowledge and Organization: A Social-Practice Perspective,” Organization Science 2001,12(2).
[16] T.Manwaring, and S. Wood, “The Ghost in the Labour Process,” in D. Knights, H. Willmott, D. Collinson, eds. Job Redesign: Critical Perspectives on the Labour Process(Gower Publishing Company Ltd,1985),p.191.
[17]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欧企业开始模仿精益生产。但这种模仿是有选择的,在学习及时化制度、团队生产、质量小组的同时,这些企业(甚至包括日本在发展中国家投资新建的企业)并未对其核心员工提供就业安全。这种模式被有的学者命名为‘lean and mean’(B.Harrison, Lean and Mean, Guilford Press,1997)。在这种模式下,工人往往不愿在缺乏就业安全的情况下主动展开合作。一个例子是,在三菱公司80年代设于泰国的工厂里,因为工人的退职率太高,质量小组被迫废止。到了90年代后期,面对‘lean and mean’模式的局限,美国和欧洲的生产者又开始向传统的精益生产模式靠拢。(Beverly J.Silver, Forces of Labor. Workers’ Movements and Globalization Since 1870, Cambridge: CUP, 2003, pp.67-72)
[18] 拉让尼克、奥苏利文:《公司治理与产业发展》,黄一义译,人民邮电出版社,2005,第77页。
[19] 以下段落参考了托尼·斯密对相关观点所做的概括,T. Smith, , Technology and Capital in the Age of Lean Production(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2000),p.42-43.
[20] M.Aoki, “A New Paradigm of Work Organization and Co-ordination? Lessons from Japanese Experience,” in S. A. Marglin and J.B. Schor, eds., The Golden Age of Capitalism(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90), p.292.
[21] P. S.Adler, “The Future of Critical Management Studies: A Paleo-Marxist Critique of Labour Process Theory,” Organization Studies 2007,2008(9).
[22] P.Tompson, “Adler's Theory of the Capitalist Labour Process: A Pale(o) Imitation,”Organization Studies 2007, 28(9):1364-1365.
[23] P.S.Adler, “The Dynamic Relationship Between Tacit and Codified Knowledge: Comment on Nonaka,” In Allouche, J., and G. Pogorel, ed., Technology Management and Corporate Strategies: A Tricontinental Perspective(Amsterdam: North-Holland, 1995), p. 110-124.
[24] T.Smith, Technology and Capital in the Age of Lean Production(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2000), p.48-49; T.Manwaring, and S. Wood,  “The Ghost in the Labour Process,” in D. Knights, H. Willmott, D. Collinson, eds. Job Redesign: Critical Perspectives on the Labour Process(Gower Publishing Company Ltd, 1985),p.192.
[25] D.M.Gordon, Fat and Mean(New York: The Free Press, 1996), p.183。
[26] R.Brenner, and M. Glick, “The Regulation Approach: Theory and History,” New Left Review 1991(188):115.
[27] P.Thompson, “The Capitalist Labour Process: Concepts and Connections,” Capital and Class 2010, 34(1):10.
[28] E.O.Wright, and M. Burawoy, “Coercion and Consent in Contested Exchange,” in Wright, E.O., Interrogating Inequality( London and New York: Verso, 1994), p.81-85
[29] 下述作者提出了这一论断,见Spencer, D., “Braverman and the Contribution of Labour Process Analysis to a Critique of Capitalist Production: 25 Years on,” Work, Employment and Society 2000,14(2):223-243. 另一方面,汤普逊则对这种结合的可能性持明显怀疑的态度,见Thompson, P., “The Capitalist Labour Process: Concepts and Connections,” Capital and Class 2010,34(1):11-12.

三、干中学与复杂劳动还原
在马克思那里,关于技术变革与劳动的复杂程度之间的关系,事实上并存着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资本主义技术变革带来了去技能化的趋势,对此上一节已作了深入讨论。但是,马克思同时还有第二种观点,它包含在《资本论》第一卷有关超额剩余价值来源的论述中,在那里马克思提出了如下命题:
“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的作用,或者说,在同样的时间内,它所创造的价值比社会平均劳动要多。”[1]
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之所以是“自乘的劳动”或复杂劳动,有两个原因,第一,这种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是经过教育培训的劳动,经过干中学而形成的熟练劳动也属于这一类情况。第二,这种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属于马克思谈到的“一般科学劳动”,即资本主义企业自身开展的或与之紧密联系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在《价值和积累理论》第2章和第5章,我们曾经就干中学以外的教育培训劳动和研发劳动与价值形成的关系做过讨论,这些讨论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基础。这里唯一需要再作些补充讨论的是,干中学这一特殊类型的教育培训活动。
从定义来看,干中学指的是生产过程和学习培训活动的结合。一些研究技术创新的学者认为,干中学是“劳动者和管理组织在生产中的适应学习过程”,并将这一学习过程称作“动态规模经济”带来的“学习曲线效应”。产品合格率伴随产出增长而提高——或者产品合格率是产量的函数——是这种效应的重要体现。
[2]由此出发,我们可以在分析上将包含干中学的劳动过程划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有效劳动,其二是无效劳动或无用劳动;前者在当下直接形成价值,后者因造成废品或不合格产品而不能在当下形成价值。马克思曾经提出,在技术进步过程中,无用劳动部分会逐渐减少。他写道:“从社会的角度看,劳动生产率还随同劳动的节约而增长。这种节约不仅包括生产资料的节约,而且还包括一切无用劳动的免除。”[3]然而,从与规模经济相联系的学习曲线来看,这些无用劳动的存在并不都是消极的,马克思所谈到的现象还可以如下方式来解读:这些无用劳动支出在长期内事实上起到了教育培训的作用,因为正是通过这些被浪费的劳动,生产者从中汲取了教训,培养了经验和技能,从而提高了有效劳动时间,增加了产品合格率和生产率。换言之,无用劳动的减少(或相应的有用劳动的增加),可以用来度量干中学的技术进步效应。
如果这一讨论可以成立,《价值和积累理论》第2章提出的复杂劳动还原理论及其基本方程(2-4),就可运用于干中学的场合,即有



[1]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354页。
[2] 参见弗里曼、苏特:《工业创新经济学》,华宏勋等译,柳卸林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第238页,两位作者主要结合半导体工业的例子,论述了与动态规模经济相联系的学习曲线效应对于现代工业的重要意义。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578-579页。



四、成正比理论与正和关系的形成条件
所谓成正比,指的是个别经济单位(企业、部门或国家)的劳动生产率与其单位时间产出的价值量成正比。成正比的概念是与马克思笔下的“成反比”规律相对而言的。在《资本论》开篇不久,马克思提出了劳动生产率与单位商品的价值量成反比变化的规律(简称“成反比”)。[1]成反比规律建立在马克思下述观点的基础上:
“生产力的变化本身丝毫也不会影响表现价值的劳动——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2]
这段话里暗含了两个假设条件,第一个假设是,当生产力变化时,个别企业采用的劳动仍然是“同一劳动”,也就是说,劳动的复杂性没有发生变化;第二个假设是,劳动时间仍然是“同样的时间”,也就是说,一个工作日中能形成价值的有用劳动时间没有发生变化。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提出了以下命题,由于该命题实际上是成正比理论的一个参照系,可以将其称为命题一。
命题一:不论劳动生产率如何变化,一定长度的工作日总是表现为相同的价值产品。[3]
从理论发展的逻辑来看,命题一构成了劳动生产率与单位时间产出价值量成正比这一理论的出发点。在上述给定的前提下,命题一自然是正确的。但成正比理论认为,一旦改变命题一的假设前提,就有可能得出新的结论。首先,在技术变革的前提下,劳动的主观条件(即劳动的复杂性)将发生变化,先前的简单劳动会变为复杂劳动。这意味着,“同一劳动”的假设有可能不再成立。第二,由于复杂劳动还原意味着过往教育培训劳动也参与价值的形成,“同样的时间”这个假设也不成立。第三,在干中学条件下,伴随无用劳动的减少,有效劳动的增加,也增加了形成价值的时间。基于此,个别企业单位时间内创造出来的价值,就可以由前述方程(6-1)来表达。
由于,即有成正比。可将该式表达的成正比规律可概括为如下命题。
命题二:假设一个部门个别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劳动复杂性也同时提高,在单位自然时间内将创造出更多的价值,或者换一种表达,单位时间生产出来的更多产出将表现为更大的价值量,并且这一价值量中也包含更多的新价值或价值产品。[4]
命题二可运用于解释企业内劳动力价值与剩余价值的正和关系。在技术变革过程中,随着知识和技能的增进,熟练工人的复杂劳动在相同的时间里将物化为更多的价值,同时也将在相同的剩余劳动时间里物化为更多的剩余价值。与单纯提高劳动强度的情形不同,工人和资本家此时可以分享价值创造的收益,因为劳动力价值和剩余价值可以按相同比例提高。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上述劳资之间的正和关系,《资本论》中曾有如下暗示:
“如果劳动时数不变,强度较大的工作日就体现为较多的价值产品,……强度较大的工作日的价值产品随着它的强度同社会的正常强度的偏离程度而变化。因此,同一个工作日不再象以前那样表现为一个不变的价值,而是表现为一个可变的价值产品。……如果一个工作日的价值产品发生变化,例如从6先令增加到8先令,那么这个价值产品的两个部分,即劳动力的价格和剩余价值可以同时按照相同的或不同的程度增加。”[5]
在理解这段话时,关键是如何看待其中最后一句,即当一个工作日的价值产品增加时,其内部的两个部分可以按相同方向变化。表面看来,马克思此处的论述和我们的观点已无不同,实际则不然。马克思是以劳动强度提高为前提来讨论的,而不像成正比理论是以劳动复杂程度的提高为前提。在这段引文后面,马克思马上又谈到,由于劳动强度(而非劳动复杂程度)在增加[6],劳动力价值也在增加,这是因为劳动在过度支出时的加速消耗使再生产劳动力变得更为困难了。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以下可能:伴随劳动力价值因过度消耗而增加,劳动力价格虽然有所提高,但事实上反而落在劳动力价值的后面。这意味着,劳资双方在价值创造和分配中没有达成正和关系。剩余价值率还是提高了,工人的剥削程度加剧了。因此,马克思在这里只能算是暗示了我们主张的观点。
成正比规律不仅发生在个别企业的层面,还可能发生在部门层面,这样就进一步衍生出命题三。
命题三:假定某个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普遍得到提高,同时假定与形成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相比,该部门的劳动成为复杂性更高的劳动,则该部门在单位自然时间内将创造出更多的价值,或者在单位时间生产出来的更多产出将表现为更大的价值量,并且这一价值量中也包含更多的新价值或价值产品。
当命题三成立时,可在整个部门为劳动与资本的正和关系提供经济条件。要注意的是,由于这里假定在该部门内不存在生产率差异,因此也就不存在个别企业取得的超额剩余价值或超额利润。但和别的部门相比,由于该部门所有企业无一例外地能在同样多的劳动时间里形成更多的价值,也就相应地形成更多的剩余价值。这种剩余价值不属于相对剩余价值的范畴,因为它不是劳动力价值降低的结果,也不能惠及社会生产各部门。笔者认为,可以把这种剩余价值看作介于个别企业所取得的超额剩余价值和全体资本家都能得到的相对剩余价值之间的一个独立的范畴。
类似地,成正比还可以扩展到国民经济的层次,即有命题四。
命题四:假定某国外向型部门的劳动生产率较世界市场的一般水平更高,且与世界市场的平均劳动相比,该国的劳动成为复杂性更高的劳动,则该部门在单位自然时间内将创造出更多的价值,或者在单位时间生产出来的更多产出将表现为更大的价值量,并且这一价值量中也包含更多的新价值或价值产品。
命题四对应于马克思的以下论述:
“强度较大的国民劳动比强度较小的国民劳动,会在同一时间内生产更多的价值,……生产效率较高的国民劳动在世界市场上也被算做强度较大的劳动”。[7]
当命题四成立时,可在一国范围内为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的正和关系造就经济上的条件。
成正比之所以发生在部门或国民经济的层面,是因为先进部门或先进国家的复杂劳动能形成更多的价值。这一点之所以可能,是因为由大多数其他部门(或国家)参与确定的形成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的“基准”仍然未变。而问题也就由此产生了。在个别企业出现成正比的场合,先进企业和部门内其他企业之间的生产率差异还是可以直接比较的。但是,在不同部门之间,由于各自生产的使用价值是异质的,对劳动生产率进行比较就失去了意义。类似的,当发达国家和欠发达国家生产和交换不同的使用价值时,对各自国家的生产率进行比较也没有任何意义。在个别企业的场合,我们可以简单地假定,通过比较相应的产品量,把复杂劳动时间还原为某一数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这个方法并不能用来比较和度量不同部门的劳动复杂程度。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史上,这个问题早在有关复杂劳动如何还原为简单劳动的争论中就提出来了。[8]
马克思常常对不同部门劳动的复杂程度进行比较(譬如,他比较过珠宝细工的劳动和织工的劳动)。但马克思没有明确地回答以下问题:在不同部门之间,由于产品不同而无从比较各自的生产率,什么才是这一比较或还原的基准呢?或者说,当涉及部门或国民经济层次的成正比时,如何确定形成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
在我们看来,“新解释”(the New Interpretation)可以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借鉴。“新解释”学派提出,在形成价值的活劳动与扣除了中间物质消耗的净产品之间,存在着因果性的联系,即后者是由前者创造的。为此,“新解释”定义了劳动时间的货币表现(MELT),它是某一时期以市场价格度量的价值增加值(产出的价格减去工资以外的成本)与生产中使用的生产性活劳动之比。
MELT是根据总量关系界定的,因为它是一国经济的净产品与所耗费的全部生产性活劳动的比率。用弗里举过的例子来说,在20世纪80年代初的美国,价值增加值的总量大约为3万亿美元,被雇佣的劳动力有1亿人左右,如果假设这些人一年里工作50周,每周的标准工作时间是40小时,再假设这些人全部是在生产性部门被雇佣的,那么所耗费的全部劳动时间就将为2千亿小时。根据这些条件,每小时劳动平均将带来15美元的价值增加值,即MELT=15。[9]在我们看来,这个经验比率可以用作前述复杂劳动还原的一个近似基准。这个基准比率和个别部门、个别企业的类似比率往往是不相等的。借用一位评论者萨德-费罗的话说:
“(MELT)这个概念告诉我们,为了给以货币度量的产出价值增加1美元,必须有多少小时的抽象劳动,但这仅仅关乎总量的层次;相同数量的劳动小时在任一个别部门可能会带来不同数量的以货币度量的价值的增加(这种情形之所以发生,不仅是因为工人的不同技能,更为一般的情况是由于预付资本的不同有机构成)。”[10]
要向读者说明的是,这位评论者是把两种比率的不相等作为“新解释”的缺陷来对待的。这一态度对于“新解释”难免有失公允。不过,我们倒是可以从这段引文中读出正面的意义,因为它把技能因素(从而劳动复杂程度)列为不同部门的MELT出现差异的原因之一。
伴随着技术进步,从企业到部门等各个层次的MELT也将发生变化。可以将这些变化与基准比率的变化加以比较。设若前者在一段时期的增长率大于基准比率的变化,便可作为判定成正比在相关企业或部门是否存在的必要条件。之所以是必要条件,根源于这个方法的特点:在MELT的变化中,除了劳动生产率之外,有机构成、供求关系乃至市场势力等等都会对其产生影响。那么,怎样才能克服这一困难呢?一个可能的设想是,将特定企业(或部门)MELT的变化加以分解,一方面分解为生产率的变化,另一方面则分解为价格关系的变化。[11]如果在特定企业或部门MELT的变化主要受到劳动生产率变化的影响,并大体反映了后者的变化,则可视为成正比存在的另一个补充证据。总之,在笔者看来,将成正比理论和“新解释”相结合,或可为前者的经验研究开辟前景。


[1]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573页(重点标识为笔者所加)。
[2] 请注意,这一段论述所属的那一节(第一卷第十五章第Ⅱ节)的标题是“工作日和劳动生产力不变,劳动强度可变”,也就是说马克思把增加劳动强度和提高劳动生产力完全区分开了,双方互不包含。
[3]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614页。
[4] 参见Itoh, M.,The Basic Theory of Capitalism( London: Macmillan, 1988), pp.150, 167。
[5] D.A.Foley,Understanding Capital(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p.14.
[6] Saad-Filho, Alfredo, “The Value of Money, The Value of Labour Power and the Net Product: An Appraisal of the ‘New Approach’ to the Transformation Problem,” in A. Freeman, G. Carchedi, eds., Marx and Non-Equilibrium Economics(Cheltenham, U.K: Edward Elgar, 1996), p.127.
[7] 在2005年的一篇论文里,弗里提出,可以把MELT分解为体现价格变化的指标和劳动生产率,即有:,其中P是GDP平减指数,X是与前者对应的实际增加值,N是投入于生产的劳动时间。见Foley, D., “Marx’s Theory of Money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In Moseley, ed, Marx’s Theory of Money: Modern Appraisal(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5), p.39.
[8] 这里的劳动生产率首先是指个别先进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在此意义上,成反比是指个别企业劳动生产率与其个别价值成反比。此外,成反比还包括以下含义:部门平均劳动生产率的进步与单位社会价值量互成反比。
[9]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59-60页(重点标识号为笔者所加)。
[10] 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568页。在这个命题的基础上,马克思(以及李嘉图)还提出了“劳动力的价值和剩余价值按照相反的方向变化”的命题。
[11] 与生产率进步相伴随的不变固定资本和不变流动资本的更大规模使用,也会导致产出价值量的提高,但严格讲来,这不是成正比理论研究的对象。



五、正和关系与劳动力价值的再定义
与传统上把劳动力价值还原为工资品价值不同,“新解释”将劳动力价值定义为工人通过货币工资在全社会抽象劳动总量中所取得的那一部分,即等于全社会货币工资总额乘以货币的价值(它被定义为MELT的倒数)。这种方法界定了一个经济中劳动力价值的平均水平,它等于货币工资率乘以货币的价值。不过,除非假设货币工资率到处都相等,否则各个企业每雇佣一小时劳动所偿付的劳动力价值是不一致的。利用“新解释”的这种方法,我们可以确定那些高于平均水平的高级劳动力的价值。
正如前文提到的,成正比理论和传统剩余价值论的一个区别在于,后者假设劳动力价值是在价值创造过程之前预先给定的;而前者则把劳动力价值看作工人从新创造的价值中事后取得的那部分。在事后(ex post)界定劳动力价值这一点上,成正比理论和“新解释”是一致的。根据“新解释”的定义,劳动力价值对应于国民净收入中的工资份额;剩余价值则对应于利润份额。因此,工人和资本家似乎在事后分享了净产品的价值。萨德-费罗看到并反对这一点,用他的话说,“新解释”的定义“似乎助长了下述信念,即净产品在每个生产时期结束时为工人和资本家以某种方式所‘分享’。”[1]为此,他还引证了马克思的下述论断,以证明上述观点有违马克思的见解。马克思说:
“(劳动力的价值)即工人本身的再生产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是一个已固定的量;这个量是由于工人的劳动能力出卖给资本家而固定下来的。实际上,工人在产品中所占据的份额也是由此固定下来的。而不是相反,不是先把他在生产中所占的份额固定下来,然后由这个份额决定他的工资的水平或价值。”[2]
但问题是,在马克思所谈的这两种关系之间,真的存在着二律背反吗?把劳动力价值的数量在价值形成过程之前固定下来,目的是为了阐明:工人只能得到新价值的一部分,剩下的部分作为剩余价值完全归资本家所有。可是,在分析上要达到这一目的,除了假设劳动力价值预先给定之外,还可以诉诸其他手段。斯威齐在《资本主义发展论》里就曾指出,在马克思经济学中,产业后备军就是这样一种手段,它可以确保工资的份额不至于大到吞噬全部新价值,使剩余价值荡然无存。[3]我们完全可以将劳动力价值看作由两个部分构成,其中一部分是在价值形成过程之前给定的,另一部分是事后即在产品实现后得到的。

由该式可见,仅当消费品的价值与价格成比例时,两种劳动力价值在数量上才相等。
如何协调劳动力价值的这两个定义的相互关系,在“新解释”内部也有分歧。莫亨倾向于完全否定传统劳动力价值的定义,弗里则采取了调和的态度,在弗里看来:“在全面发展的马克思的理论中,一个独立于事后实现的工资份额的劳动力价值概念可能具有真实的作用。”[4]笔者倾向于接受弗里的观点,即在一个完备的劳动力价值决定的理论中,两个定义都可扮演各自重要的角色。一方面,如弗里所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总是为了一笔货币工资,而不是直接为了一篮子商品而展开谈判和斗争的。[5]另一方面,诸如福特主义大众消费品的出现和工人阶级消费准则的确立,肯定也影响着货币工资水平。为此,有必要在上述两种劳动力价值定义的基础上,构建一个更为完备的劳动力价值决定的理论。


[1] Foley, D.A., “Recent Developments in the Labor Theory of Value,” Review of Radical Political Economics 2000,32(1):30.
[2] Foley, D., “The Value of Money, The Value of Labour Power, and the Marxian Transformation Problem,” Review of Radical Political Economics 1982,14(2):43.
[3] Saad-Filho, Alfredo, “The Value of Money, The Value of Labour Power and the Net Product: An Appraisal of the ‘New Approach’ to the Transformation Problem,” in A. Freeman, G. Carchedi, eds., Marx and Non-Equilibrium Economics(Cheltenham, U.K: Edward Elgar, 1996), p.130.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人民出版社,1974,第99页(括号内为笔者所加)。
[5] 斯威齐:《资本主义发展论》,陈观烈等译,商务印书馆,1997,第103页。



六、尾 论
成正比理论最初是在解释超额剩余价值来源时提出来的,因而该理论自然构成了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理论的一部分。[1]不过,伴随成正比理论的进一步发展,这一理论的特殊性也相应地显现出来。根据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理论,资本家追逐超额剩余价值的竞争,将推动技术进步在整个经济中的扩散,其结果会导致剩余价值率提高,从而造成资本家和工人两大阶级在价值层面的零和关系。在这个理论中,相对剩余价值率的提高,是由技术进步推动的整个过程在其最终结束后达到的结果;而超额剩余价值的产生,则是与该过程相伴随的动态现象。成正比是与后者相联系的。只要存在以技能增进为基础的技术进步,就有可能导致成正比理论所描绘的正和关系。这种正和关系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理论所注重的零和关系具有互补性:一方面,相对剩余价值生产规律造成两大阶级在国民收入中的相对份额发生不利于工人阶级的变化,进而加剧资本积累过程的各种矛盾;另一方面,成正比规律则会在相对有限的范围内造成资本和劳动在价值层面的正和关系,并使之作为一种具有局部意义的抵销因素与相对剩余价值生产规律并存。
从微观角度看,以成正比为前提的价值创造理论,有助于拓展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理论(或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的解释范围。传统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所关注的,是以强制和价值层面的零和博弈为特征的生产关系,而在现实中,随着丰田生产方式和后福特主义所代表的新型生产关系的发展,这一理论的局限性就越发明显地暴露出来了。劳动生产率与单位时间创造的价值量成正比的理论,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有可能突破传统剩余价值论的局限,构造一种新的劳动过程或企业理论,以解释诸如丰田生产方式这样的现象。由于丰田生产方式不仅被看作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生产组织,而且是资本主义制度多样性的象征,构造这样一种理论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1] 成正比理论的得名可能和马克思的以下表述有关:“相对剩余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见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355页)。在这里,马克思采用了成正比这一提法。尽管后来发展起来的成正比理论与马克思此处所说的成正比不是一个含义,但成正比理论这一名称却流行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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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守勋  审校:孙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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