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以小博大(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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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金融圈   2018-4-28 23:38   3512   0



期权的买方,举个以小搏大的例子。

我们回顾今年6月份的行情市场处于上升的趋势中,6月15日,买了一张7月份到期,行权价为2.5的认购期权,花费292元的权利金。到了7月13日,由于大盘上涨,这张期权已涨到4985元,价格涨幅为1600%多倍,远远超过上证50指数在同期涨幅沪深300在同期的涨幅。

是不是,很多人有这样的疑问,买入一张期权可以赚这么多,那会不会也亏1600%这么多呢?如果这样理解,凯瑞就跟大家说,大家误解期权了。




作为期权的买方,就是保险里的投保人,整个投资最多亏完全部权利金。不会再面临其它额外的亏损,所以买入期权最多亏1倍,但是潜在的收益有可能是100%,也有可能是1600%,甚至更高,所以期权买方的收益跟风险是不对称的,损失有限,获利无限。传统中有权利跟义务是对等的,但是期权不是,有权利,没义务。这一点大家一定要记牢。

如果您还想接着学习期权知识,请继续关注我们,为您的投资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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