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可交换债换股时是否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行为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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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永安   2018-4-28 23:20   2051   0


可转债、可交换债换股时是否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行为征收增值税?
  答:由于可转债、可交换债换股时,原先的债券已经注销,因此,考虑不作为金融商品转让行为征收增值税,应按照债券持有至到期兑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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