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微博被拘引争议,如何规范“网络谣言”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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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东旭   2018-11-7 00:43   4109   0
  【财新网】/火线评论(记者 周东旭)10月20日23时,山东郓城县发生煤矿事故,造成22人被困。截至10月29日,救援全部结束,1人获救,21人遇难。此前(10月21日),网友王某微博发文“郓城李楼煤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1人被掩埋,已确认9人死亡”,郓城县公安局认定其扰乱公共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据报道,王某1971年出生,来自安徽省,工作单位是赵楼煤矿,之前没有违法经历。王某某的微博粉丝为5个,在其微博上已找不到之前有关“龙郓煤业矿难事故”的言论。
  究竟王某某是否涉嫌散布谣言?对于此类行为,给与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是否适当?郓城县公安局宣传科在接受北京时间记者采访时回应,王某发布该起安全事故“已确认9人死亡”的消息时,仅仅能确定的是有人被困,还不能确定有人死亡,现在随着救援的深入才发现有人死亡和死亡人数的上升,信息发布应以官方媒体为准。
  处罚依据是《治安管理法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王某某所述“确认9人死亡”有无依据,或者来自何处,难以考证。近年来,执法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查处大量“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也就是谣言治理,力度空前。其中,不少案件均引起较大争议。这一现象值得重视。
  争议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对于何为谣言、怎样评估社会危害性以及处罚结果如何适当等缺乏明晰界定。
  事故发生后关于死亡人数的“谣言”案件并不鲜见,且现实中出现了各种完全不同的处理结果。比如,2013年8月,浙江上虞发生车祸,7人死亡,而冯某在当地论坛发帖称死亡9人,最终被警方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5天。同在2013年8月,安徽网民于某在微博发帖,称一起车祸死亡16人,实际只有10人死亡,被行政拘留五日。后当地执法机关认为行政处罚偏重,撤销决定,并致歉。
  截然相反的处理结果说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执法裁量空间较大,哪些行为应该拘留,哪些行为是给与五天还是十天拘留,实践中缺乏明晰规则,基本是由执法者自行掌握。
  更重要的是,对于谣言的判定以及社会危害性的认知,执法者与普通公众之间往往存在较大差异,这也成为不少案件引起争议的重要原因。
  “散布谣言”的基本构成要件还是比较清晰的,包括三个层面:第一,谣言确实存在,而且,散布的确是谣言,是被证实的虚假消息。第二,散布谣言应该有主观上的故意,即故意扰乱社会秩序,如果是过失,则不构成行政处罚的要件。故意的动机可能是多样的,制造混乱、报复社会、给某些单位或个人施压等等。第三,散布谣言带来危害结果,也就是具有社会危害性。
  然而,一些执法实践则对谣言做了较为限缩的理解,使得一些本不该被处罚的行为,受到了较严重的处罚。或者,所谓“谣言”本身,原本不是为了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只是一种意见或意思的表达,对此,应该充分权衡,不能一刀切。又或者,尽管信息被证实为虚假,但并没有带来危害公共秩序的结果,仅凭“谣言行为”本身就给与拘留,难言妥当。
  任何治理都有其对立面,打击谣言,是社会肌体健康发育的要件,但是,如果治理不当、打击失范,则可能严重威胁谣言的另一面,即言论表达自由。治理需要更为明晰的规则,包括究竟是五日拘留还是十日才更符合实体和程序。规范公权,就是保护私权。公法上的比例原则等,均是为了规范公权。世界范围内很多保护言论的原则,恰是出自较为中立的司法机关。
  事故中的“谣言”,还从另一个侧面提醒,基层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重大突发事件必然会对信息产生巨大需求,及时公开回应是唯一选择。
  近年来,中央有意强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明确要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信息发布应以官方媒体为准”绝不意味着想什么时候公布就什么时候公布,想公布什么就公布什么,想不公布什么就不公布什么,更不意味着政府对信息公布具有完全绝对的排他权。
  近期发生的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就充分说明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能力不仅关乎政府公信,更可能伤及他人。
  10月28日,多家媒体报道称从万州区应急办获悉,公交车坠江系一小轿车女车主驾车逆行导致。而后,网络掀起对女司机的疯狂“谩骂”,事后证实,系公交客车在行驶途中突然越过中心实线,撞击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剧情如此反转,再次提醒只有切实提高突发事件信息公开水平,才可能真正回应社会关切,才能使谣言失去生存空间。某种程度而言,政府表述不一的信息又算不算“谣言”呢?
  总之,净化网络空间,治理谣言已经破题,但规范谣言治理,消除谣言存在的土壤,尚待继续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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