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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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山律师事务所   2019-6-9 21:33   927   0






强迫交易行为是指经营者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迫消费者购买其商品或者接受其服务,从而使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受到侵犯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
相关法条链接:
《治安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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