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研究:光伏国内市场即刻启动,风电加强存量项目利益保障

匿名人员   2019-6-7 01:46   2724   0
事件

继 4 月 11 日发布正式“征求意见稿”之后, 5 月 30 日,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 2019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 2019 年风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和《 2019 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两份附件,同时,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相关负责人还对文件内容做了官方解读。

(本篇报告主要针对本次发布的正式稿与此前征求意见稿的变化、以及对行业板块的边际影响进行点评,具体的政策解读, 请补充参考我们 4 月 12 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点评报告《政策落地稳人心,项目开工旺季临》)。

评论

1. 《光伏工作方案》适度保障 2019 年已并网项目利益,并明确了 7 月 1 日为竞价项目申报截止日。

经历了去年的 531 行业剧变之后, 2019 年的光伏政策机制尽管较 2018 年有较大变化,但自从年初确定了“补贴以收定支、项目全面竞价”的大原则之后,几轮征求意见后的内容均无太大变化,本次正式稿也不例外。

与 4 月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本次正式稿内容上的更新主要体现在两点: 1)明确了 2019 年内已并网的项目可以参与今年的补贴额度竞争(同时排除了 2018 年下半年存量项目参与竞价的可能性),适度保障了今年新建存量项目的利益,我们预计这部分项目以年初以来并网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为主,规模约 3~4GW; 2)明确了地方上报拟新建项目参与全国补贴排序的申报截止日为 7 月 1 日(给予一个月时间组织项目申报)。

2. 《风电工作方案》 相对变化较多, 主要体现为: 加强了对存量已并网/已核准项目的并网和消纳的保障、以及对

海上风电项目管理办法的调整,整体上较征求意见稿的表述更为友好。在维持“优先推进平价项目建设” 的大原则不变的情况下,本次《风电工作方案》的正式稿中,在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的规定部分,相比此前征求意见稿,除了仍然严格要求“各类拟新建风电项目均应以落实项目电力送出和确保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或弃风率不超过 5%)”的建设前提条件外,更加突出了对“已并网和已核准在有效期内”风电项目的消纳保障。

对消纳安排的表述调整,是我们认为本次风电政策正式稿较征求意见稿变化最大的部分,在态度上明显加强了对存量项目的利益保障,避免了新建平价、竞价风电项目大比例侵占存量/在建/已核准项目的并网和消纳空间,对风电开发运营企业在建项目实现预期收益水平起到了较好的保护作用。

3. 风电、光伏工作方案中均加大了电网企业的参与“戏份”,并反复强调电力消纳与送出。

我们此前报告中多次提到,随着风电、光伏发电在我国逐步实现发电侧平价,电价补贴和项目经济性对“新增装机量”这项二级市场最为关注指标的影响将逐步减弱,取而代之的,则是随着风光电力渗透率的持续提升,对电网接入和消纳能力的考验。

2019 年作为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行业从补贴时代向平价时代过渡的首年,政策制定中已经能够明显感受到能源主管部门对“电网角色重要性提升”这一变化的认知和重视,预计后续仍会有相关配套政策陆续出台。

4. 对行业板块的影响: 随本次政策落地,光伏国内市场将即刻启动, 风电“抢装” 动力得到一定程度修复。

光伏方面, 随政策落地, 除此前已经基本明确 0.18 元度电补贴(无需竞价)且先建先得的户用项目外,考虑到下半年光伏产品涨价预期强烈,我们预计部分有较大把握能够竞得指标(计划申报电价较低)的项目,也将逐步启动建设,国内市场将即刻启动。但同时,考虑到竞价机制所带来的需求释放与产品价格的“自平衡机制”,我们维持2019 年国内新增装机 35~40GW 的判断,但对于 2020 年的国内市场,我们较乐观的认为有望达到 50GW。

风电方面,政策正式稿对已核准待建项目的处理态度有明显改善,预计将在一定程度上再次提升风电运营商的“抢装”积极性,市场预期有望得到边际修复。

投资建议

维持重点推荐光伏制造龙头: 隆基股份、 通威股份、 信义光能、 福莱特玻璃、 大全新能源; 关注风电板块相关标的的预期修复机会。

风险提示: 竞价项目审批推进速度不及预期,海外需求不及预期,国际贸易环境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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