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回答:不违反。 详细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看看什么是期货。 ”......本条例所称期货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包括商品期货合约和金融期货合约及其他期货合约。 本条例所称期权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包括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 好了,它这里写了“及其他期货合约”,为自己留了一个口子,因为可能会有除了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的其它期货。 但非常可惜的是,它写了一个“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对于数字货币合约,有定期合约和永续合约(perpectual),永续合约自然是永不交割的,不存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的问题。既然如此,都不符合期货的定义,又怎么受相关法例监管呢? 那么如果交易的是定期合约呢? 我觉得这个问题要这么看。现在国内的所谓数字货币交易所很多服务器在境外,本质上交易的是境外的交易所,既然在境外,都不是国内的期货交易所,又怎么能受国内的法律法规监管呢? 不过貌似有这么一条: “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20万元的,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其境外期货交易。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他说的是违反规定从事境外期货交易,一般没有国务院批准都算违反规定,但普通人肯定不可能得到国务院批准的,怎么办呢? 因此,只能利用前面的说法,比特币永续合约不是期货,自然就不是境外期货。至于定期合约,我觉得可以这么看: 交割指的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如果是现金交割,那么就是只交钱,没有货。比特币定期合约算不算现金交割呢?这取决于交割的币种。比如有些是usdt结算的,这usdt并不是货币;有些事btc结算的,这btc也不是货币;不是货币,自然不算现金,这样这个过程算不算期货法律规定的“交割”呢?似乎不算,因为它本质上给的是usdt或btc,这两个都不是货币,也不是现金。 因此,总结一下:如果交易的是永续合约,都没有到期日期的,自然不是期货,不受期货交易条例监管;如果交易的是定期合约,由于“交割”给的是虚拟币,不是真实的钱,不是传统意义的交割,或者就不存在传统意义的这个交割过程,也不符合期货的定义。因此,我认为,交易境外数字货币合约不受《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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