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开仓4月3.000认沽 期权,收盘价0.0437 ,每个交易单位对应的是10000股50ETF,对应的收取权利金是437元,对应行权价格是30000元,50ETF收盘价格2.963元,对应10000股50ETF市价是29630元,也就是说作为卖出开仓方是义务方,收了买方437元的权利金,但是需要出资30000元买对方手里的10000股50ETF,10000股50ETF的市价29630,期间差价是370元,如果按照此价格行权(明天最后一个交易日,在此只是做个假设)此单的利润是437-370=67元,问题是怎么行权?需要账户里补足30000元准备实物交割?还是账户里面锁定的保证金自动现金交割?欢迎大家给意见.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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