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客理财是否合法(代客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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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寻   2018-10-15 23:59   2709   9
如果钱在客户的股票帐户中,本人只是代为操盘,获得利润后有提成,这样的方式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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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宝郁  3级会员 | 2018-10-15 23:59:44 发帖IP地址来自
代客理财是指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替客户交易。
我也没研究过是从哪个层面和级别做的规定,估计是证监会对券商做出的要求。
券商的盈利主要来自于自营业务(抱歉忘了是不是叫自营,总之就是用自己钱投资证券)和经济业务(佣金收入)。
代客理财存在两方面隐患:
一是券商用客户的钱帮自己从自营业务中获利,比如用客户的钱抬轿,券商自己从高位出货;
二是券商或券商员工用客户的账户做没必要的高频交易,赚取佣金。
3#
桂晨雄  2级吧友 | 2018-10-15 23:59:45 发帖IP地址来自
谢邀。。。你说的是基金吗??
其实我觉得在中国赚了钱怎么都好说,没人会问你钱是怎么赚来的,肯定笑脸相迎~~要是赔了钱呢??话说你又是如何保证你只赚不赔的?包赚不赔的话,自己做就好了,没钱借,给利息~~干嘛还要替人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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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之海洋  4级常客 | 2018-10-15 23:59:46 发帖IP地址来自
法无禁止即为许可。类似答案,由于集成性比较强,就别求助别人啦,自己检索、查询一番,不出8小时,就能得到范围和边界的。我个人建议从事此类业务,要注意规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成立条件: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下简称《办法》)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三)非法发放贷款、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前款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实践中争议主要在于《办法》能否作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量刑的依据。
因此,我个人认为,代客炒股,如果是对方将资金打入你的账户,则很容易触发这类犯罪的认定条件;如果对方给你账户,签订代理协议,由你代替他进行买卖,只要你不违反代理合同以及合同法、民法相关条例,就不会违法。但是真要是造成亏损,可能会有相应纠纷。而如果代理多个客户,操作部分客户卖出某一股票的同时,又操作另一部分客户买入同一股票,必然属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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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od rose  2级吧友 | 2018-10-15 23:59:47 发帖IP地址来自
同问,我只晓得要看当事人是否是证券从业人员,从业人员代客是不允许的,但如果是自由职业者呢,与投资人签好“合作协议‘ 是不是就属于民事行为,并不违法呢?恳求法律界大牛 前来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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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gangxiaohua  2级吧友 | 2018-10-15 23:59:48 发帖IP地址来自
证券从业人员是禁止代客理财的,如果客户因此产生了亏损,客户是可以要求你,甚至你所在的公司予以赔偿的。但如果并非证券业从业人员,那该行为实质上就是两个民事主体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彼此间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该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建议在约定中不要承诺收益,因为投资总是有风险的。除了约定收益如何分成外,更要约定如果出现亏损时该如何处理,以避免今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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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 2018-10-15 23:59:49 发帖IP地址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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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 2018-10-15 23:59:50 发帖IP地址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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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uumore  3级会员 | 2018-10-15 23:59:52 发帖IP地址来自
中国内地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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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zhang  2级吧友 | 2018-10-15 23:59:53 发帖IP地址来自
这种事情完全看法官心情,法院怎么判决的都有,同一个案子,在同一个法院,不同的法官会做出不同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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