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三个学位是特别看重排名的,名校或非名校出身的职业发展差别很大。这就为什么有了商学院“Magic 7”和“ Top 20”之称,法学院有“Top14”之称;医学院也有“Top10”之说。
JD的全称为Juris Doctor。虽然是叫Doctor,但事实上在美国,因为本科是没有法学这个专业的,所以JD可谓为学士后法律学位,属于美国的First Law Degree,任何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都可以申请JD,然而美国更希望自己的JD申请者,同时是在某个特殊领域有专业背景的人,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非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申请JD更有优势。
对于JD的申请,最为重要的是LSAT(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的成绩。多年来,美国的法学院已经达成了默契,基本上某一分数段的申请人,会对应录取某一个档次的学校。比如160-165的分数对应明尼苏达大学、杜兰大学、马里兰大学,而163-167的分数对应波士顿学院、圣母大学等,划分的相当细致。我们甚至可以从一个学生录取到的学校反推出这个学生的LSAT成绩。
很多人都会从量化的这个角度去看,哈佛可能会招什么样的背景的人,如果说自己和以前的同学有差异,就会觉得自己没有很大的可能性。其实如果你的背景是非常地与众不同的话,反而是一个好事情。更重要的是,我觉得一流的法学院可能更看重的是一个人有没有commitment to excellence, 是不是够driven,有没有很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等等。如果你的经历能够有事例体现出你有这样的特质的话,我觉得是更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