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之日起30天内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一、建议先协商解决,要求公司尽快给您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二、协商不成,可以到公司所在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实名举报,确认社保补缴诉求,通常行政机构会在30天内联系企业进行处理。当然,您要提前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等材料,证明你与单位确实存在劳动关系,以免公司抵赖。
补缴社保所需的社保费用是企业部分和滞纳金部分由企业承担,个人部分由您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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