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的买入金额限制是怎样的?
上交所期权交易对个人投资者实行限购制度,即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权利仓对应的总成交金额(简称“买入金额”),不得超过其在期权经营机构账户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具体为,个人投资者用于期权买入开仓的资金规模不超过下述两者的最大值:客户由期权经营机构托管的净资产(证券市值和资金可用余额合并计算,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的10%,或者前6 个月( 指定交易在该公司不足6 个月,按实际日期计算) 日均持有沪市市值的20%。买入额度按万取整,如max{ 全部账户净资产的10%,前6 个月日均持有沪市市值的20%}=max{4.3万,9.5 万},应设为9 万,如为143.6 万,应设为143万。
2.什么是认购期权的限开仓制度?
在任一交易日,同一合约品种相同到期月份的未平仓合约(含备兑开仓)所对应的合约标的总数达到或超过该合约标的上市可流通总量的75%时,除另有规定外,自次一交易日起限制该类认购期权的开仓(包括卖出开仓与买入开仓),但不限 制备兑开仓。当上述比例低于70% 时,自次一交易日起解除该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