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企业的“化妆品套装”该怎样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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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问答   2023-2-14 11:49   2765   0
跨境电商凭借低成本、高效率的独特优势,成为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新兴业态,其中美妆产品一直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主力军,常年稳居跨境电商销量前列。

近年来,为了吸引女性消费者目光,跨境电商企业在销量冠军化妆品上可谓是下足了功夫,特别是将不同的化妆品组合成套装,再配以精美的包装,最终以化妆品套装的形式向消费者销售。一个套装礼盒就能满足所有化妆需求,所以也深受广大女性消费者喜爱。但看似简单的套装销售,在归类面前却让企业犯了难。

下面云关通深圳跨境出口管理平台带大家一起来看两个例子帮助理解。

案例一:化妆“百宝箱”里种类多样,有化妆品眼影、口红、睫毛膏,也有辅助工具眼影刷、口红刷、睫毛夹……还有这精致的包装盒,可是应该怎样归类呢?

既有眼影、口红、睫毛膏等化妆品,也有眼影刷、口红刷、睫毛夹等配套使用工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归类总规则三(二)所述“零售的成套货品”的规定,且该套装的基本特征为化妆品,根据归类总规则三(二)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3304.9900项下。

归类总规则三 (二)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关于“零售的成套货品”的注释“本款规则所称“零售的成套货品”,是指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货品:
1.由至少两种看起来可归入不同品目的不同物品构成的。因此,例如:六把乳酪叉不能视为本款规则所称的成套货品;
2.为了迎合某项需求或开展某项专门活动而将几件产品或物品包装在一起的;
3.其包装形式适于直接销售给用户而无需重新包装的(例如:装于盒、箱内或固定于板上)。

案例二:某品牌推出的圣诞大礼盒套装12件套,由12件商品组成,套装中既有护肤品也有化妆品,但与案例一有所区别的是,没有毛刷、指甲钳等美妆辅助工具,那这样的套装应该怎样归类呢 ?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对归类总规则三(二)条款中“零售的成套货品”的适用原则作出了规定,即“由至少两种看起来可归入不同品目的不同物品构成的”。

这套圣诞大礼盒套装由12件商品组成,虽然套装中既有护肤品也有唇用、眼用化妆品,但套装内各商品归入同一品目,与归类总规则三(二)“零售的成套货品”的定义不符,因此不属于“零售的成套货品”,应将套装内所含的12个商品分别申报归类。

下面来为大家总结一下:
“化妆品套装”中,既有化妆品,又含有毛刷、指甲钳等不同材料构成的美妆辅助工具,符合“零售的成套货品”适用原则的可以归入3304.9900项下。而套装中仅有化妆品、护肤品,都可归入同一品目下,不符合“零售的成套货品”适用原则,则应当逐个商品分别申报归类。“化妆品套装”归类,你学会了吗?

温馨提示:归类建议仅供参考,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依据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海关总署的正式文件为准。

来源:12360海关热线,由云关通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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