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社会博弈

论坛 期权论坛 金融     
du0n   2022-7-3 05:27   2254   0
之前脑子里一直有一些零碎的念头没有串起来,边想边写。

一,这公平吗?
社会实践中,我们有一个非常常见但很多人并没有特别明确认知的情况,那就是:
大部分时候,人们并不会选择最公平的方法,而是会选择成本最低的方法来处理事务。
另外还有一个推论,当你觉得某些事处理的比较公平的时候,可能是因为综合考量下这样成本更低。
(当然了,上面的论述并不是想说公平不存在,而是想说社会实践中公平不是首选的)

二,道德价值观
我们很多人从小被灌输了“公平”的价值观,并且实际上我们从小被灌输了很多道德相关的价值观。
一般来说,道德价值观是一种社会博弈的结果,以当前的道德观来说,即使你不违法,当大家互相都不遵守道德限制的时候,生活实际上会变得非常糟糕。
人们借由遵守道德的行为通过大范围的利他最终实现普遍的利己,这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但实际上由于社会具有复杂性,这世界上违法犯罪的人还有很多,违背道德的事可能更多,所以即使一个人总是积极的遵守道德的,他大概率很难找麻烦,但麻烦并不会吝啬来找他。

三,他人皆地狱
这实际上是一个非常耸人听闻的说法,事实上由于长期的社会博弈和普遍的道德存在,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时间是道德友善的。
但正是因为我们身处普遍的道德环境中,违背道德的行为损害往往非常大,尤其是对个人信念的损害。
所以我们聊他人皆地狱的时候,一般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1,提防他人伤害
2,放低心理预期
对普遍道德环境的信念本身是利他的,而反过来,在普遍道德的环境里,怀疑普遍道德短期来看是利己的,一方面你更容易警惕来自他人的伤害,另一方面你不至于在受到伤害时严重损害个人信念。
但这里也有一个个人博弈小问题,过低的心理预期容易改变个人道德观,使你可能更容易去“找麻烦”。若你由于低心理预期而主动伤害道德环境的时候,虽然非道德行为对道德环境的破坏需要时间来传导,短期无法伤害你,但最终会伤害到道德环境,这种环境的损害最终会加于你身上,而这种环境的重建过程很慢很艰难。我相信这里不需要我举例。

四,世界很美好
为了避免个人道德价值观的心理预期过低导致个人道德价值观崩盘,在谨记“他人皆地狱”的同时相信“世界很美好”。
我估计很多人看到这里会嗤之以鼻,我也暂时没想到很好的方法去解释,因为人与人的境遇不同,对这个问题的体会不一样。
但我可以说我对这个认知的结论来源于我现实中真的认识很多各个层面都非常善良道德价值观非常高的人,他们让我明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和很多人无私的奉献有关,社会至少因为他们的存在也是美好的。

五,吃亏要趁早
这里可能你乍看起来会觉得很突兀,但实际上是对上面第三点和第四点的一个实践性总结,可以理解为一种方法论。
我们有时候会说“吃亏是福”,吃亏是福吗?当然不是。吃亏就是吃亏,吃亏的经历让人觉得可恶,甚至可能改变一个人的道德观念。
但人这辈子无法避免吃亏。
吃亏是一个极小概率事件,但人的一生要经历无数个极小概率事件,人生长河将微小的概率放大,使之成为你生命中的绊脚石,所以实际上吃亏这种事,你是躲不开的,或者换个更准确的说法,对你的伤害总在路上。这就是我在第二点里提到的“麻烦并不会吝啬来找他”。
由于吃亏这事在一定程度上是必然要发生的事,进而会产生“吃亏是福”的说法,这事跟“塞翁失马”有点异曲同工之妙,但“吃亏是福”的说法更主动。
不过,相对于对于“吃亏是福”这个说法,我更推荐“吃亏要趁早”这个说法,原因如下:
1,年纪越轻的时候吃亏,由于你能动用的资源越少,实际伤害越小
2,年纪越轻的时候吃亏,相比于你能动用的资源来说,能支撑你渡过难关的资源更多,解决问题更容易,不容易形成“迈不过去的坎儿”
3,无知不是个人的错,年纪越轻,你就越无知,你就越容易被谅解,举个极端例子,谁会怪罪一个三岁小孩呢?当然了,另一方面三岁小孩也很难形成吃亏认知,但当这个年龄来到学龄后,这个事就开始有意义了,你吃亏不那么容易影响你的社会关系,反而年纪越轻的时候吃亏会受到更多的帮助
4,年纪越小的时候吃的亏,只要你没有忘记,你有更多的时间来回味和反思,你会明白,这世界上没有什么迈不过去的坎儿,你会更早的建立更坚韧更现实的道德价值观,你会更容易形成一个接近现实的心理预期,说白了你会更实在
5,当你建立了更真实的道德价值观,你也会更容易认知世界的真实,你会更容易识别那些可能对你造成伤害的事,使你更容易避免吃亏
6,而在你更容易识别伤害的同时,你也更容易识别那些美好的事物,你会对真正关爱你的人有更深刻的认知,并更加珍惜,然后给予回报,形成坚定的正向道德循环反馈
虽然最后一点内容很短,但实际上这才是我要点出来的精髓,我们讲了认知世界的方法论,讲吃亏要趁早,要辨识来自他人的恶意和伤害,但最终,构成我们生活的绝大多数内容,应该是正向道德循环构成的美好生活体验,方法论教我们辨识非道德的恶意和伤害,我们应该用这个基础来维护一个更大的道德环境。
(最后额外说几句不算题外话的题外话,现在的独生子女普遍的在步入社会之前的吃亏体验是不足的,我自己就是独生子女,从小生长在父母的庇护下,真正让我印象深刻的吃亏已经到了大学了,那是入学的第一天,还没开始上课,就多交了一笔学费,是一次诈骗,数额不大,但给我的道德震撼着实不小,现在回忆起来仍然可以让我坚定两个观念,一个是“陌生人即地狱”,一个是“实际损失不算大,毕竟是第一次比较大的吃亏经历,属于‘无知’阶段,不必过于自责”。另外,由于在网络上还有很多大学校园诈骗的案子,相较于有一些刚上大学就被诈骗了全部学费导致想不开的学生来说,我还是比较庆幸自己这次吃亏的实际损失并没有让我产生超过一个星期的抑郁情绪,算是花小钱买了教训,也算是一种幸运,这也是“吃亏是福”的一个解释)

六,既没有绝对道德,也不存在绝对公平
人类社会处在一个博弈的动态平衡中,有限的道德是博弈的一个动态结果,一个相对的稳定状态,实际上由于博弈的多方认知上的差别,大家对同一个事物的道德认知可能也会不同,就比如复仇杀人这件事,杀人本身是道德所不容的,但复仇却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获得群众的朴素的道德谅解的原因,这就让复仇杀人成为了道德的灰色地带。
另一方面,社会上总有人会试图通过非道德博弈手段来获利,或者有些人干脆就是无目的的破坏,而当我们引入一些手段进行惩罚的时候,由于法律以及执法的复杂性,由于道德和批判的局限性,实际上无论是法律还是道德惩罚,都不是完全有效的,尤其是所谓道德批判,对于惯于违反道德的人来说,道德批判对他们反而可能是一种“褒奖”,这也导致了“正义”的无处伸张。
基于上述两点,我们可以看到社会中的道德环境又是非常复杂的,既没有绝对的道德,也不存在绝对的公平。

七、一,用道德对待亲近的人
用道德对待亲近的人,让自己成为一个正向的道德循环反馈中的一员。
当然了,要仔细说明,这里的亲近的人,并不是指亲人,我知道有很多人念叨“父母皆祸害”,我其实并不特别支持这个观点,但也并没有想深入探讨这个问题。
我提供一个定义亲近的人的方法论,“打分”。
1,陌生人普遍给50分,不及格,给予基本的警惕,比如问路的路人
2,从陌生到认识,给予60分,及格分,对于及格分,你可以定义一些行为,比如交流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工作内容等简单信息,但绝对不提供更多的个人信息,也绝不会进行其他层面的交流
3,有一定熟知程度,有一定相同兴趣爱好等,给予70分,这种你也可以定义一些行为,比如交流兴趣爱好,一起参加有限度的活动等
之后的评分系统其实难以根据复杂的现实给出严格定义,但你可以根据你和一个人在交流过程中的体会和感受谨慎的给他打分,设置加分项和减分项,并对各个分数级别定义一些行为标准。
有加分项当然也应该有扣分项,当你发现一个人有明显道德问题的时候你应该给予坚决的扣分,然后限制跟对方的互动,比如当发现对方有赌博,诈骗,吸毒等道德问题的时候,更应该严格限制交往方式,甚至包括对待父母。
剩下的,就是在长时间的交往中,对评分较高的人给予足够的亲近,因为对于一般人来说,你的可能存在的另一半毕竟不是石头里蹦出来的,在你的人生中,你总要给一些陌生人一些机会,同时也是给自己一些机会,当然了,要掌握好交往的节奏。

七、二,用法律对待广义上的敌人
我们这个社会虽然是个大政府社会,但很多法律问题并不是自动会有人给你讲解并帮你处理的,这是一个治理成本问题,毕竟这不是那个赛博朋克的《少数派报告》的世界。
所以,首先要普法,你个人要懂一些法。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一辈子都需要的首推是劳动法,一般来讲其中两个要点就是进入和退出机制。关于进入和退出机制这个事其实是一个普遍方法论,但这里不细说。对于劳动者来说,要了解的进入机制主要就是劳动合同,要了解的退出机制主要是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的一些特定要件,对于被动离职来说主要还要靠清楚经济赔偿的机制。就不展开说了。
对于其他复杂的事情来说,包括家庭关系解除和财产分割,在社会上遇到的人身非法侵害,在网络或现实世界中遇到的名誉侵害,等等,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并在需要进一步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主动与法律人士交流并获得专业的建议。当然了,如果你有能力的话,也完全可以自己给自己法律帮助。
非常现实的说,法律是有漏洞的,既然要利用法律方法博弈,那么道德博弈理论上就只能辅助了,法律工具必定是掌握的越深入熟练的人获利更多,但基本事实还是要讲的,而且一般人接触特别复杂案件的可能性也不是很高,所以利用法律博弈时候就全力以赴不要瞻前顾后了。
在需要的时候用法律对待广义上的敌人,这个时候绝对道德就靠边站了,虽然这也算是灵活的道德底线,但这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
退一万步,即使有可能存在的法律博弈下获得胜利时的道德亏欠,你仍然有其他的方法进行弥补。就不展开说了。

七、三,离中间的灰色地带远一点,或者圆融的去处理
这个社会有很多复杂的中间地带,“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不是道德审判也不是受害者有罪论,而是一种对于可能存在的危害的一种圆融的处理方式,主要目的是自我保护。
这些灰色地带可能是无害的,但也可能使你跨过违法犯罪的线。
比如我在旅游的时候,才跟我聊了几句话的陌生人找我帮他带包裹。很可能他就是个无可救药的懒汉,也可能他想让我帮他逃个税或者费用,也有可能他让我帮他带的包裹里有些可能把我送进大牢的东西。谁知道呢?面对这样的事情,果断回绝之后不再搭理他,如果有必要的话还会适当的远离他。
上面提到的是无法辨别的灰色地带,其实还有一种是可以辨别的不违法但有亏道德的灰色地带。
比如小额赌博,酗酒,出轨等,我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是道德圣人,大家都有自己的道德标准和开脱理由,对于非违法行为其实我对他人的道德要求并不高,但凡能控制自己的非道德行为,不要滑向违法犯罪行为,我个人并不会对这些人有特别要求,毕竟大家都不熟。

八,个人博弈和社会治理成本
原本想要写一下治理者在倾向于社会治理成本最低的情况下各种个人博弈的情形,但后来想了想,觉得情形实在过于复杂,一时无处下手,所以就说个大概吧。
由于治理者对社会治理成本的复杂考量,在部分情形下,受害者的博弈难度是有增加的,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在社会中需要进行更复杂的博弈行为来确保个人利益,有时甚至难度大到超越个人所能承受,人生中的这种不公时有发生。
为了在社会上维护一个相对好的道德环境,避免个人博弈成本过高导致博弈失败,我们反对这种伤害公正的情形,但现实往往令人无奈。
所以在个人博弈的过程中,还有一点很重要的就是对你周围的社会治理成本要有一定的认知,尽量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进行博弈的操作。


九,强行升华一下
现如今大部分人18岁以前是不完整的,初高中的世界观塑造是初步的,18岁虽然成年了,但仍然不一定对社会有比较全面的认知,只有见过并亲身经历过社会的酸甜苦辣之后,这个人的世界观才算是有了一个基本的形成,才算是真正脱离了原生家庭。当然了,也有人一辈子不能摆脱原生家庭的,这又是一个复杂的话题。
但实际上,由于父母是真正血缘上的亲近之人,时间的法则大概率会先将他们带走,而人最终都会走向孤独和终老,所以大部分人的一生中,总有些时候要完全靠自己。
人生的路不好走,但可以走,你可以找到人陪伴,也可以独行,祝你有人陪伴时幸福安康,也祝你独行时步伐沉稳。
分享到 :
0 人收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积分:
帖子:
精华:
期权论坛 期权论坛
发布
内容

下载期权论坛手机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