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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屋   2018-5-25 00:04   123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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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券商中国
作者:王玉玲


说起A股赚钱机会,不说说场外期权的话题,好像都不能愉快地聊天了。


场外期权因其灵活、个性化特点,成为不少机构投资者优选的风险管理工具,在2017年迎来了爆发,2018年更是火热异常。


为何竟然敢号称“收益无限,亏损有限”?


一些搞场外期权的,通常会给出这样的解释,假设操作10万元的账户,最低只需4000元的权利金(4%)。如果账户盈利10%,行权卖掉,最终盈利6000元,是投入本金的1.5倍;如果账户亏损(比如股票下跌),则不行权,损失4000元权利金。






场外期权在被不少企业或机构用作套期保值工具的同时,也吸引了不少个人投资者的目光。个人投资者通过私募机构或产品参与场外期权,达到加杠杆目的。


不过,业内预计这一模式或很快被切断。

关键点一:


杠杆神器?场外个股期权杠杆率个别达到30倍

先来理清下基本概念:


所谓场外期权,是相对于具有标准化合约的场内期权而言,是指在非集中性的交易场所进行的非标准化的金融期权合约,合约内容根据场外双方的洽谈,或者中间商的撮合,按照双方需求自行制定交易的金融衍生品。






场外个股期权是基于股票衍生出的一种金融投资工具,由买卖双方约定在未来特定的时间,以特定的价格在非交易所之内的场所买卖特定数量的标的股票的权利。理论上来讲,在场外个股期权的交易周期中,买方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卖方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



杠杆情况如何:


从表面上来看,场外个股期权的性质与交易所内进行的期权交易差别不大,二者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期权合约是否标准化。场内期权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标准化合约,通过清算机构进行集中清算,场外期权是根据客户的需求设计,更具个性化,更加灵活。


从实际来讲,场外个股期权的杠杆率普遍可以达到10倍左右,极个别的甚至可以达到30倍!


2015年2月,上证vix.shtml" target="_blank" class="relatedlink">50ETF期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这也是目前唯一的场内股指期权。场内还有两个商品期权品种,分别是豆粕期权和白糖期权。上交所曾启动过个股期权仿真交易,但尚未正式推出,目前场内没有个股期权。



“场内期权市场发展得很慢,标的新品种一直没有上。场外就灵活得多,但流动性要差一些。”华南一家大型券商衍生品业务人士告诉券商中国记者。

场外股票期权涵盖股指期权和个股期权,投资者与券商签订场外衍生品交易协议完成交易,券商是投资者的交易对手。

值得注意的是,场内期权的参与者包括做市商、公司、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但个人投资者不可以直接参与场外期权。

2017年9月,中期协下发了《关于加强风险管理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适当性管理的通知》,要求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要做到两点:一是要求风险管理公司不得与自然人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二是风险管理公司要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加强对客户的资信评估,防范信用风险。个人参与场外期权被叫停。

关键点二:


仅允许机构参与,为何仍有个人参与了?

南方一家大型券商上海分公司机构经纪部人士告诉记者,她的客户中,场外期权的买方主要是私募。私募参与场外期权交易有两种方法,一是以私募为主体,签署SAC协议,直接买入场外期权;二是发行私募产品,以私募产品为主体,权利金和场外期权的收益皆计入私募产品。


“个人目前无法直接参与场外期权,如果要参加的话,也是可以通过机构或者产品的方式参与。通过机构的话,需要个人找一家资质满足的机构,但这也存在一定风险,因为我们券商是和机构签署的协议,我们认同的对手方是机构,最终收益也是会打入机构的;通过产品参与的话,就可以通过认购期货资管产品或者私募产品份额,然后通过产品购买期权。”上述某券商上海分公司机构经纪部人士称。


记者了解到,上述个人通过机构参与的方法是,个人投资者和一些合格机构私下签订“委托代持”类的协议,机构通常在收取期权费之外还要收取金额不定的通道费。而不少这类机构是未在协会备案过的资质不高的私募。


此外,场外期权的火爆也滋生了一些无门槛参与场外个股期权的平台,这类平台往往宣称“收益上不封顶和零风险交易”、“小资金大可为,15-20倍杠杆,打破传统配资比例。”等等。而这类平台的真实资质则非常受质疑,有一些甚至原本就是配资公司。

关键点三:


场外期权新规或望出台

事实上,今年年初已有不少券商衍生品业务人士和私募人士预计场外期权业务将会有更严新规出台。


目前,每家券商对于交易对手方资质的要求是不同的,没有统一的标准。一个在业内流传非常广的新规版本,对参与场外期权的私募资质和资管产品的要求大大提高。


此外,还需要穿透委托人。“单一委托人权益超过20%的,须符合《投资者适当性办法》专业投资者要求,金融资产不低于2000万,3年以上相关投资经验。”流传的新规版本中这样写道。


“如果真是如流传的那样,不少规模小的私募都会无法参与场外期权,还是有一定影响的。但原本一些个人通过注册公司成立私募去参与场外期权的渠道就被堵死。”上海一家以量化为主的私募机构负责人告诉券商中国记者。


不过,该版本新规并未如期出台,被认为“不准确”。但不少业内人士依然预期,今年场外期权业务进一步规范的大方向不会变。

关键点四:


期权业务马太效应明显

长江证券非银首席分析师周晶晶团队在近期的报告中指出,期权业务分布集中度较高,一方面系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风险对冲具备显著规模效应,具备规模优势的券商可以通过降低期权费获得先发优势;另一方面期权业务主要针对机构客户,传统以零售客户为主导的券商并不具备客户基础,此外期权业务开展对资本金要求较高,中小券商资本金优势并不明显。


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从业务集中度来看,2017年11月收益互换业务新增规模排名前五的证券公司新增初始名义本金共386.66亿元,占当月收益互换业务新增总量的92.87%;当月场外期权业务新增规模排名前五的证券公司新增初始名义本金为477.43亿元,占当月场外期权业务新增总量的82.80%。




▲证券公司场外衍生品2017年11月交易量排名(注:中金公司的场外期权业务是在收益互换项下)

————end————


延伸阅读:白话解读场外期权

“场外期权”这四个字最近在金融行业内风生水起。短短的几个月时间,江浙沪粤一带,行内人士纷纷开始钻研场外期权这一新型的投资方式,各大证券公司也开始在公司内部培训期权相关业务知识,为将来做准备。

前场外期权仅仅在金融行业内部热度很高,民间投资者多数都还没有听说过,依照现在的这种发展速度,很快这个项目就会传遍大江南北。

场外期权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投资方式,能引起这么大的波澜?

我们先来看看万能的度娘给我们的答案。

概念:场外期权(Over - the -Counter options,一般简称为OTC options,也可译作"店头市场期权"或"柜台式期权")是指,在非集中性的交易场所进行的非标准化的金融期权合约的交易。

场内期权与场外期权的区别最主要就表现在期权合约是否标准化。

性质:其性质基本上与交易所内进行的期权交易无异。两者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场外期权合约的条款没有任何限制或规范,例如行使价及到期日,均可由交易双方自由厘订,而交易所内的期权合约则是以标准化的条款来交易。

场外期权市场的参与者可以因各自独特的需要,度身订做一份期权合约和拟定价格,然后通过场外期权经纪或自己直接找寻交易对手。交易所辖下的期权活动,均是通过交易所进行交易、清算,而且有严格的监管及规范,所以交易所能够有效地掌握有关信息并向市场发放,例如成交价、成交量、未平仓合约数量等数据。投资者均可在港交所的网页内找到这些信息。

至于场外期权,基本上可以说是单对单的交易,当中所涉及的只有买方、卖方及经纪共三个参与者,或仅是买卖双方,并没有一个中央交易平台。故此,场外期权市场的透明度较低,只有积极参与当中活动的行内人(例如投资银行及机构投资者)才能较清楚市场行情,一般散户投资者难以得知场外期权的交易情况,比如期权的成交价以及引伸波幅水平等。

看完度娘的解答,我估计没有几个人能够真正明白到底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投资方式。

接下来我就用白话解读一下场外期权。

场外期权就是向券商购买场外期权合约,来间接获取二级市场中产生的利润,合约中约定了合约的标的物,名义金,成本价,期权费率,合约的期限。
标的物:个股,股指,商品期货。
名义金:指的是合约中约定的标的物价值。
成本价:就是该标的物的进仓价格。
期权费率:券商向购买方收取的期权费用比例。
合约期:该合约的有效期限。
举例说明:

标的物是000001平安银行这只个股,名义金200万元人名币,成本价12.5元/股,期权费率6%,合约期限1个月。对于购买方来说,从合约生效日开始的这一个月期限内,价值200万元人名币的平安银行这只股票,按照成本价12.5元/股来计算,产生的利润都是购买方的。而购买方需要支付给券商6%的期权费用,实际金额为200万元*6%=12万

从例子中我们发现,购买方的成本是期权费12万,利润是按照价值200万的个股在市场中实际产生的利润。所以很多老司机,第一想到的就是杠杆原理(融资融券,配资等等)。

实际上是有放大杠杆的嫌疑,但原理是完全不一样的。融资融券,配资是利用本金作为保证金,放大实际可操作资金,支付相应的费用(利息),而场外期权中的期权费率并非保证金,而是我们购买场外期权合约所支付的费用。保证金在未产生盈亏之前,所有权归投资者,期权费在产生实际交易后,所有权就归券商了。

了解到这里很多老死机认为,一个月的合约要支付6个点那么多的费用,这种规则太不合理了,没有任何参与的想法。

别急,我们继续了解。

还是按照上诉平安银行,在这一个月的合约期内,价值200万的股票在二级市场中实际所产生的利润都是购买者的,然而在这期间,无论平安银行这只股票跌幅多少,都不需要额外补交保证金,也没有爆仓概念,这一点是和其他任何杠杆产品区别的地方,也同时提前锁定了这笔合约的最大风险,就是交易时产生的12万的期权费。

这种交易规则,在扩大收益空间的同时,也同时锁定了交易的风险,购买者不需要承担该笔交易在二级市场中实际产生的亏损,这样的前提下,这个期权费用还算高吗?
目前市面上的场外期权产品:个股做涨期权,商品期货做涨期权,商品期货做跌期权,股指做涨期权,股指做跌期权。
在券商层面,不是所有的券商都有能力去做场外期权,实际上券商是承担了相应的风险,券商需要专门成立专业的场外期权投资团队,高薪聘请专业的场外期权投资经理,来做相应的风控工作。在13年场外期权出来之后,实际在做场外期权的券商也非常少,经过4年的磨合之后,目前在场外期权这方面已经非常有经验。目前,场外期权热度越来越高,很多券商都开始参与进来,很多都是新成立的场外期权投资部门,风控经验肯定不如那些做了很久的大券商,经常会产生很多个股无法交易的状况。另外很多券商甚至没有场外期权投资部门,他们的模式,就是间接的把场外期权单子对接到大的券商去。

目前从监管部门发出的文件中我们了解到,不允许个人客户直接向券商购买场外期权,只允许有资质的机构交易者进入。

我认为目前这个做法是非常正确的。

场外期权作为未来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刚开始的阶段必须要非常的谨慎,先让有实力有经验的机构参与,慢慢的完善。如果后期要开放个人交易途径,必定也是先让那些有资金实力,有风控意识,有交易经验的成熟投资者参与,一步步放开。只有这样场外期权才能在国内稳健有序的发展起来。

想利用场外期权这种交易模式来实际帮助到我们投资,必须了解其所有的交易规则,要有一定的投资经验,足够的风控意识。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国家,大多数的投资者是没有足够的投资经验和风控意识的,甚至都是盲目的。在这个阶段参与进去,结果可想而知。

目前市场上,出现了各种形式,让个人投资者间接参与场外期权投资。

这里给各位投资一个建议:
1.首先一定要了解场外期权的交易规则
2.了解清楚您所参与的是否是真实的场外期权
3.整个交易过程中,是否有真实交易记录
4.不要盲目交易,了解清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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