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近期,市场对中国联通混改公告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较为关注,请问证监会对此有何评论? 答: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和理解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稳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中国联通的混改对于深化央企改革具有先行先试的重大意义。在2017年2月17日证监会再融资制度调整前,中国联通已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指导下制定了混改方案。中国证监会经与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同意对中国联通混改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适用2017年2月17日再融资制度修订前的规则。今后其他包括央企在内的国有企业混改涉及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等事项的,证监会将一如既往依法依规给予支持,切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同时也提请相关企业大股东等单位关注,混改方案凡是涉及资本市场事项的,均应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和现行监管规则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