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强赎的善与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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孜骏   2020-5-9 13:10   1567   0
要了解企业为什么要提前强赎可转债,那就首先要了解企业为什么要发行可转债。




企业发行可转债的目的有两个:1、直接融资发展公司业务。2、扩大公司股本。直接融资的目的在一级市场发行的时候就达到了,而要扩大公司的股本,那就必须让可转债进行转股。


然而,要普通投资者将手中的债券转换成股票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可转债可以转换成股票,使得原本就有债券的性质又附加了股票的性质,同样地,可转债也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且交易成本更低,所以导致了债券的持有者更倾向于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而并非转股。


所以,在可转债条款的设计上就附加了一条一条强赎条款,强赎条款的大致内容是: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强赎条款就是为了实现扩大公司股本的目的而设定的,当可转债到达了强赎的条件,并且公司也具备了赎回债券的条件,强赎就基本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最近因为泰晶转债被启动强赎条款,有一大批的投资者被无情的收割,“强赎”这个词被大家热烈的讨论。在这种情况下,强赎真不能怪企业,因为条款就摆在那里。被收割的,我相信绝大多数都是不知道强赎条款的投资者。


这里,我就以泰晶转债公告强行赎回的前一个交易日为例子了解一下强赎条款的恐怖之处。


首先,我们要知道两条基本公式:转股价值=面值/转股价x正股价,转股溢价率=(可转债价格-转股价值)/转股价值。由公式可知,当溢价率为正数时,买入可转债进行转股,那么投资者就必须承受溢价部分的亏损。


如泰晶转债在“公告日”之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364.94元,转股价值134.75元,如果以收盘价买入并转股的话投资者就要承受230.19元的损失,亏损率63%。如果以收盘价买入,并接受赎回,只能按100元面值加当期利息,亏损率更是高达70%。


这样,在亏损面前,投资者当然是首先选择更低的亏损,转股也就成为了投资者没有得选择之后的唯一选择。并且在转股之后有机会因为正股的走强而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强赎条款也有它的可爱之处。我们都知道可转债既然是债券,那么它就一定具有期限的,强赎条款又是为了促使投资者进行转股的,那么强赎几乎成为了可转债的共同归宿。道理很简单,债券到期要还钱的,转股不用还钱而且还能扩大股本,哪个更为划算可以说是一目了然。如果你借了钱,有一种办法让你不还钱,你会不会还钱?


这样一来,强赎条款中的130%就成了投资者可以追逐的收益部分,这一部分就是可转债可视为看涨期权的一部分。换句话说,公司要启动强赎条款,债券就必然会上到130上方。目前二级市场上市的244只可转债中有187只可转债的价格在130以下,这187只债券当中,有一大部分值得以时间去换空间。


另外,值得提醒的是,可转债的投资并不像普遍流传的那样保本的投资,那是相对于债券面值而言的,世界上并不存在没有风险的投资,收益的多少都是来源于对风险解读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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