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之可转债中签未足额缴款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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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87   2018-5-16 02:02   4253   0

小知鹦在这篇文章中提醒您,可转债中签后如果未足额缴款会出现什么后果,请您了解相关情况与风险,谨慎投资。


关于中签后未足额缴款,沪深两市交易所规定如下:
深圳



①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6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债申购。


②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只数合并计算。

规则链接
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www.szse.cn/main/rule/bsywgz/jjzqhzqzl/zq_front/



PS:经与深交所确认,若同一投资者使用几个账户申购同一只可转债,那么放弃次数按有几个账户未足额缴款计算。例如同一投资者使用3个账户申购同一只可转债,3个账户都未足额缴款,则计3次未足额缴款

上海



①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规定,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②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③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规则链接
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latest/




划重点如下:
一、放弃认购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二、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上市公司在发行可转债时,会在“募集说明书”中对风险做相关说明,请您仔细阅读后谨慎投资。与可转债发行相关的风险举例:




未转股可转债的本息兑付风险;

可转债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到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剩余年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价格变动较为复杂,需要可转债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背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利率风险。


以上仅为一些简单的说明,请您谨慎投资,如有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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