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货币金融体系的历史、现状和未来评价Libra(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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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下牛顿   2020-3-28 04:34   1145   0
[h1]第二章 Libra项目评估[/h1]


主流货币监管当局的态度很明朗,美英银行的监管者已经表达了明确的支持态度。代表G20对全球金融体系进行观察和政策制定建议的机构是BIS赞助的FSB。FSB现任主席是美联储副主席,同时英格兰银行行长是前任FSB的主席,FSB最近的有关加密数字货币的报告称,“因其(加密数字货币)市值规模不大,目前对全球金融体系稳定性没有影响”。FSB声称,“引入Facebook的稳定加密货币Libra需要一个新的监管框架”。所以可以谨慎乐观预期,即使FSB发布针对Libra的评估报告,也是正面的。BIS/ECB的态度也会是。
Libra项目确实是天才设计,它将一个宏大的稳定加密货币金融体系构筑于传统货币金融体系的脆弱基石之上,不仅百分之百保护了传统商业银行的利益也满足了央行针对稳定加密货币的监管诉求,还成功在区块链和加密货币的新世界激发了广泛热情和共鸣。在Libra货币体系中,代币持有者独享整个Libra经济体全部或主要的货币收益,约占Libra经济体总量3%,而储备物则全部来自用户。Libra项目架构者捻熟地通过治理架构设立,满足形式上去中心也保证了对项目的绝对掌控。Libra金融稳定性存在较多缺陷,其开放性、民主性亦不尽如人意,中国的应对措施应该是学习和超越。
Libra发行机制
根据白皮书,Libra的发行“采用一系列低波动性资产-如稳定且信誉良好的中央银行提供的现金和政府债券-进行抵押“。所以很明确Libra采用了基于资产抵押发行稳定币的机制,且抵押物是现金和政府债券。根据白皮书,Libra公链上每个用户可以拥有多个匿名账户,账户之间可以直接转账、支付和清算。
根据第一章有关“芝加哥计划”的描述,如果把Libra协会看做是稳定加密货币的央行,那么Libra属于全储备银行,其储备物是法币或政府债券,Libra亦向全社会开放了储备金账户。这意味着:在Libra货币金融体系当中,Libra是唯一的“铸币”机构,其他机构都没有了铸币权。传统的金融服务,如支付/存贷等业务都面临根本性的变化。因为用户在Libra公链地址即可视为央行储备金账户,用户账户支付和清算即时在公链完成,支付服务商将不再有创造资金池的机会,也无法控制用户的账户,无法创造金融杠杆。这迫使服务商更专注为用户提供账户管理服务并发展其它类型的盈利业务。存贷机构(Libra银行)将无法再创造货币,只能贷出已经存在的存款,存款可以是Libra银行的股本、累积未分红利润和借入的其他资金。协会作为央行,将不再为Libra银行提供存款保护计划和救助计划。Libra破产将导致储户自己的损失。
芝加哥计划强调储备物必须是非债务类型的货币,Libra储备物虽然是基于债务的法币或政府债券,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可被视为零风险的信用资产,但他们不能被视为无杠杆。法币体系的商业银行或影子银行能够携杠杆资金进入Libra体系进行套利,Libra储备物也可通过货币市场基金进入影子银行体系,这是Libra最大的系统漏洞。
Facebook作为社交媒体巨头拥有的庞大用户群和社交行为数据,结合Libra项目的金融行为数据,将可能形成最完整最海量的用户行为数据。并且所有金融行为数据在Libra区块链上可追踪、审计和不可篡改。这完全符合央行钟情于区块链的全部理由,提供给了央行前所未有的控制力,特别是KYC、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等。
Libra作为数币世界的全储备银行,垄断了货币创造的权力,一方面不会为法币体系带来额外的系统风险,一方面极大简化了针对加密货币体系的监管。在加密货币势不可挡的历史潮流面前,Libra项目为央行提供了如此多的便利,笔者实在找不到央行阻碍其发展的理由。
虽然Libra不会为传统金融体系带来额外系统风险,但因无法阻止商业银行或影子银行携杠杆资金进入Libra体系进行套利,也无法阻止Libra储备物通过货币市场进入影子银行体系,所以Libra仍然是全球金融系统风险的一部分。
Libra货币体系的铸币税和铸币税归属
Libra的发行基于100%的法币和政府债券储备,因此Libra货币体系中的每发行一个Libra就必然对应到一组法币现金和政府债券的储备物。从法币金融体系角度来观察,使用一组法币储备物,货币使用方就需要对货币创造者支付成本,意即铸币税。
结合第一章有关信用货币铸币税的描述,我们来看Libra体系铸币税的产生和分配。为简化讨论,我们先假设Libra的储备物为1:1美元货币,假设美元政策利率为2%(意即商业银行创造美元货币的成本),商业银行息差水平为3%(意即商业银行创造美元货币的利润率/铸币税),则全社会使用美元的平均成本为5%(2%+3%)。
协会每发行一枚Libra,需要使用一美元作为储备物(储备物的意思是要保留下来而不是一次性使用),因此会对现实货币金融体系新增一美元货币的使用需求。现实货币金融体系为Libra用户创造一美元货币,使用这一美元兑换Libra的用户承担了这5美分的资金使用成本(这5美分是用户机会成本的损失)。这5美分的资金使用成本,其中3美分作为商业银行创造货币的利润保留,剩余2美分作为商业银行创造货币的成本支付给凈储蓄者。谁是凈储蓄者?Libra用户使用一美元兑换了Libra协会生产的一枚Libra,Libra协会现在“拥有”了这一美元并且把它委托给有资质的托管机构生息。这个过程可以理解为协会无成本地获得了一美元货币,把这一美元转移到商业银行储蓄体系中,因此协会可以被视为商业银行的净储蓄者,它最终获得了这2美分的铸币税。当然Libra协会能否获得这完整的2美分,需要协会的美元储备通过货币市场成为商业银行的资金提供方,不过这只是技术细节,不影响对全局的理解。
授权分销商的角色是什么?是从协会“批发”Libra然后增加一定价格差后“零售“给Libra用户。因为Libra定位为法币等价物,Libra用户承受的货币使用成本不应该超过法币体系(即使超过也必须是极小幅度)。用户在使用法币兑换Libra时,已经承担了”足额“的法币体系货币使用成本(即5%部分),因此授权分销商的价格差必须是”窄幅“的,要么由协会从自己的铸币税额度中”让利“,要么由授权分销商施加于用户。
小结一下,Libra用户每使用一美元法币兑换一枚Libra,他需要承担现实货币金融体系中5美分的货币使用成本。这5美分中的3美分被分配给商业银行作为其创造一美元货币的利润(铸币税),协会因为向现实货币金融体系提供了一美元资金因此获得了2美分的利息收入(铸币税),授权分销商作为协会和用户之间的金融中介,赚取窄幅价格差。授权分销商的利润可以由协会让利,或者额外施加于用户。
把上面的例子做略微改动,现在Libra的储备池为美元(短期)国债。假设用户已经根据即时价格将法币兑换为等值国债,这个兑换过程不涉及到铸币税的产生,手续费也可以忽略不计。短期国债收益率约等于政策利率,设定为2%。现在协会无成本地获得了一美元等值债券,并且把它委托给有资质的机构生息,到期后协会收到2美分债券利息,这视为协会收获铸币税的一部分。这一美元债券利息收入其实是用户持有一美元债券的机会成本,因此视为用户承担的货币使用成本。
看起来用户将承担更小成本,但这将在法币体系与Libra体系中间形成套利机会。Libra是法币等价物,如果两个等价的货币体系最终资金使用成本有差距,必将存在市场参与者进行套利,以驱使两个体系的资金成本趋向相等。这个套利者即是授权分销商。在Libra经济体容量没有大到能够影响传统经济领域之前,最终处于均衡状态的资金成本将是5%。因此即使在选择政府债券做储备物的情形下,用户最终的资金成本仍将回归到5%。我们已知,其中2%归属Libra协会,多余出来的3%将由协会和授权分销商分享。在与授权分销商分利过程中,协会可能会强势攫取更多的份额,也可能让利于授权分销商。争利还是让利,这由协会酌情决定。这3%的铸币税在协会和授权分销商之间分配比例将是动态的。一般地,央行为抵押发行货币的债券设定抵押折扣率(haircut),协会可以针对相同债券设置不太有利的抵押折扣率来攫取超额铸币税(指超过2%的那一部分)。
把上面的例子继续扩展到一篮子法币和政府债券的组合,可以得到类似的结论。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重要结论:
√Libra系统创造Libra(货币等价物)的过程伴随铸币税的产生,所有铸币税都由Libra用户承担;这个成本等价于法币体系中全社会平均货币使用成本;
√如果创造Libra所需储备物是法币组合,则铸币税可以分解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商业银行创造货币的收益,与银行的息差水平相关;另一部分是商业银行为创造货币支付的成本,与央行政策利率有关,协会因为无成本获得法币储备物而成为凈储蓄者收获这部分收益;
√如果创造Libra所需储备物是政府债券组合,则协会将享有大部分铸币税,并分享少部分给授权分销商;
√授权分销商收益来自分销Libra的窄幅价格差,价格差可以来自协会的让利,或者转嫁给用户;在储备物是债券组合的情形下,协会享有更大的空间分利于授权分销商。
与法币体系(主要指商业银行)的关系主要由储备池的组成决定,法币还是债券。两个极端,全部选择法币将100%保护商业银行既有利益,后者甚至无需显式参与联盟,Libra经济体的货币收益也可无一遗漏被转移;如全部选择债券,Libra体系实际上等价于法币的平行体系,自然就没有商业银行什么事情了,商业银行那一部分铸币税收益实质上被分配给了协会,商业银行在Libra货币体系中一口汤都喝不到。所以储备池中债券的比例,取决于Libra协会的诉求,需要商业银行配合还是与之争利。
可以预期,在初期,储备池选择将以法币为主,待Libra翅膀硬了逐渐会更多选择债权做储备物。无论选择法币或政府债券作为储备物,协会都“空手套白狼”从Libra用户处获得了储备物因此获得了储备物的利息收益(作为自己的铸币税),不同的是在选择债权的情形下,之前分配给商业银行的铸币税被转移给了协会。
这是非常重要的结论,对我们评估Libra项目与商业银行和央行的关系,以及Libra体系的利益格局、治理和民主化程度,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那么商业银行参与Libra联盟的动机在哪里?商业银行参与Libra联盟能够激发用户使用Libra的需求,因此转化为更多法币使用需求,增加商业银行铸币税收入。此外,因为法币和Libra的兑换/交易涉及到比较多监管合规问题,商业银行的参与能够显著降低合规和交易成本。Libra白皮书也提到,“正积极与主要的银行协商把他们变为授权的分销商”。商业银行如果成为授权分销商,可能出于创造更多Libra使用需求的目的来减少/甚至取消Libra分销价格差,以减少用户获得Libra的成本但扩大了商业银行(法币)铸币税收入。
Libra储备池管理
Libra白皮书提到,会“投资于一些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法定货币和政府债券”。从目前美国加密货币合规要求来看,美国财政部要求稳定加密货币将美元储备金置于FDIC保护的银行。如果依规执行,Libra美元储备物在银行只能获得0.01%的利息收入,即使第一批100个创始人节点成功募资10亿美元,银行年利息收入只有10万美元,不可能支撑Libra项目的财务计划。因此推测Libra可能会把美元储备金投入货币市场基金。随着近1年美国宏观经济转好和加息预期,笔者谨慎乐观预期协会能够获得1.5~2%的年化收益,这将给Libra项目提供充足财务支持。货币市场基金虽然可以定义为“低风险高流动性”投资,但Libra白皮书缺乏明确说明,让笔者对Libra项目的透明程度打上问号。如果储备金进入货币市场,将不再受FDIC保护。在黑天鹅来临之时,货币市场基金可能就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2008年GFC最早就是因为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枯竭所触发的)。
在过去大部分稳定加密货币项目里,大家对储备物管理的普遍预期大多要求“锁定“储备资产,以保证资产安全性避免人为挪用。即使像Tether/USDT这样声名狼藉的项目,其白皮书也只是提到”将法币资产托管到合资格银行“中,而非明确说明要将储备物进行投资。如果Libra实施激进投资策略,储备物可能面临较高的风险错配和期限错配的风险,恶化其流动性甚至清偿能力。(下一节有详述)
Libra项目金融稳定性
Libra项目作为稳定加密货币项目,其潜在金融稳定性有较多缺陷。
虽然发行Libra基于100%法币储备物,但对比香港金管局的货币局制度,Libra存在明显差距。港金局支持货币基础的是高达45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是其流通货币总量的七倍以上。此外,如下文提及,为维持Libra与挂钩一篮子法币的稳定,Libra需要维持在一定范围内与储备货币的兑换承诺,这种兑换承诺一定成为投机者套利工具;Libra还需要经常在市场中逆向操作,因此也带来额外的财务成本。所以Libra可能缺乏足够的财务资源来应对即使是Libra正常的市场操作。
Libra项目声称“能够抵御通胀维持价值的稳定“,这体现了Libra项目团队对挑战缺乏敬畏心。货币金融理论和实践发展到现在,尚未有一篮子挂钩的货币方案,或者货币局制度,被证明能够抗通胀。香港金管局在职能描述时,也只是把”维持货币稳定“列为自己的主要职能之一而不涉及有关通胀/价格稳定的目标。Libra项目的”能够抵御通胀维持价值稳定“的声明,体现其项目团队可能对问题和挑战缺乏正确的认知,缺乏最基本的敬畏心。货币金融体系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社会公共基础设施,Libra项目团队表现出来的轻慢和无知,让人怀疑项目的前景。如果连问题都看不清,就不要指望能够解决问题了。
Libra的“货币稳定采用被动政策,货币兑换/赎回由分销商的需求驱动“。这种完全被动的汇率自动化跟踪机制过于草率,难以达到Libra与挂钩一篮子法币相对稳定的目标。市场针对Libra的需求可能存在短期投机需求,加密货币市场投机更为严重。对比港金局自近30年的货币实践中,发展出多种工具,来主动积极维持汇率稳定,包括强方兑换保证、弱方兑换保证和通过回购为银行提供紧急流动性等技术手段,来主动积极维持汇率稳定。包括1997至98年亚洲金融风暴期间,港金局采取非常规措施停止港元自动浮动来抵御金融风暴的冲击。Libra缺乏类似的制度安排,引发怀疑Libra项目团队对货币金融和政策专业度。
如果为追求投资收益Libra项目实施激进投资策略(如更多高风险长期限或低流动性资产),当Libra面临大量赎回或“挤兑”时,可能缺乏足够高流动性资产来应对。因此,Libra协会可能需要折价“火线出售”储备资产,这将恶化Libra体系的流动性风险甚至清偿能力。传统央行有“最后贷款人”机制来提供紧急流动性,港金局的货币局制度也有超过流通货币七倍的外汇储备资产来临时创造所需流动性,但Libra项目缺乏类似的安排。一个可能的方案是通过增加股本、积累Libra未分红利润或借入资本等,增强Libra项目吸收损失的能力。
Libra实质上强化了国际金融一体化,在Libra受支持的经济体内放开了资本管制并允许全球资本自由流动。但全球金融一体化可能带来的仅仅是幻觉而不是可量化的明显好处。Adair  Turner在《债务与魔鬼》中已经指出,“国际金融一体化并非好处无限…某些类型的资本流动一旦过量,将产生经济危害”。全球资本市场如果过度自由,可能创造出太多错误资本流动。全球债务资本流动可能破坏新兴市场经济体的金融稳定。资本在极短时期内大规模流进流出,将使新兴市场经济体的货币政策实施和流动性管理更趋复杂。即使是美英欧等发达经济体内部,资本流动所支持的也可能是不可持续的消费、铺张浪费的投资以及已有资产投机,因此增加了不可持续的债务创造规模,加剧了后危机时期的债务积压。
从Libra货币体系内部来观察(即不考虑与法币体系的关联),Libra实现了全储备银行,取消了Libra生态所有参与者获得金融杠杆的能力。但法币体系中,商业银行和影子银行拥有金融杠杆的特权,他们有动力进入Libra体系参与Libra铸造。协会的储备池(无论法币或债券)也有动力通过货币市场进入影子银行体系获得杠杆。与商业银行比较,影子银行目前尚未得到有效监管。FSB工作报告[30]就影子银行的核心机制-融券和回购,概述了市场和金融稳定问题。所以虽然Libra本身不会增加已有金融系统的风险,但它将会是现有金融系统问题的一部分。欧洲议会德国议员MarkusFerber表示,拥有逾20亿用户的Facebook可能会成为一家“影子银行”,监管机构应保持高度警惕。
Libra治理机制
Libra项目实际是一家股权制企业,Libra代币持有人拥有企业的分红权和决策权。理解Libra货币体系的利益格局有助于理解其治理机制,因此先从前文铺陈已久的文字理解Libra体系铸币税及其归属。为便于理解,以美元体系作为对比来说明。
美国货币金融体系中,(在不考虑影子银行体系前提下),美联储创造了纸币现金和储备金,商业银行创造了近95%的流通货币,净储蓄者、美国政府和商业银行成为铸币税主要的受益者。2018年,净储蓄者、美国政府和商业银行分别被分配了近2000亿美元、800亿美元和3500亿美元的铸币税。美国前5大商业银行占据了银行业总资产规模的近54%,因此他们的股东和高管实质上是美元体系铸币税的最大受益者。美国2018年GDP为20万亿美元,因此(支付给美国政府之外的)铸币税约占据约3%的GDP。这可以理解为全社会(包括政府、企业和家庭)使用货币的成本。
作为对照,在Libra体系中,Libra协会垄断了货币铸造权。如果储备物全是政府债券,那么假设Libra经济体与美国对等,则Libra协会将会获得净储蓄者和商业银行的全部铸币税,2000亿美元+3500亿美元=5500以美元,占整个GDP 的2.75%,商业银行获得0;如果储备物全是法币,那么Libra协会将会获得净储蓄者的铸币税,2000亿美元,占1%整个GDP,商业银行仍将获得3500亿美元。虽然在两种情况下,Libra协会都获得了净储蓄者对等的铸币税,但与法币世界不同的是,法币世界的净储蓄者是真正拥有自己的货币,而Libra经济体中,协会储蓄来源自Libra经济体的全体用户。唯一能够参与Libra体系铸币税分成的是Libra代币的持有者。
所以Libra协会创造了一个基于Libra的稳定加密货币金融体系,Libra代币持有者能够独享整个Libra经济体的全体或主要的货币收益,约占Libra经济体总量3%。而Libra体系的储备物来自Libra全体用户。
具体到Libra治理架构,只提出几个观点。
作为金融资本主义的头号强国,美国在公司治理方面已经非常发达。一个机构可以很捻熟地设计公司治理结构,使其满足表面的民主化而实际上权力集中。每个人对开放/封闭、民主/集权、影响/游说和贿赂、领导/操控的理解都不一样,所以去评价一个治理体系的好坏缺乏实际意义,也超出本文的范围。所以本文更多给出一些启发性的例子和说明,供读者进一步分析参考。从所有主流货币金融教科书都可以查阅到美联储治理结构,很好地满足了分散、制衡、具有广泛代表性等特点,甚至有人评价美联储架构是通证经济体去中心自治体的典范。那么是否大多数人都感觉美联储确实被某种神秘力量所影响?是否有人能说清这个全世界最有影响力的货币政策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是谁?一般人,甚至美国国会议员努力几十年都无法查阅到在美联储拥有超然地位的纽约联储的基本注册信息。
Libra白皮书声明Facebook将于2019年底放弃Libra项目的领导地位,而实际上Libra的白皮书明确规定了协会执行团队负责人“常务董事任期三年”的条款。白皮书声明,Libra 协会理事会将阻止相关实体以两个不同创始人的身份投资,以免他们规避上述措施。这是世界性的难题,如果Libra能真的实现,他们确实值得收获全世界的膝盖。白皮书声明,协会理事会也把三分之一的理事会的总投票权分配给SIP和研究机构,而成为此类机构的门槛,或者是全美前100的慈善/非盈利机构或其年度预算超过5000万美金。这意味着什么?
出版40多年再版七次的著作《谁统治美国》,以社会科学视角分析了美国的权力组成,作者是美国著名精英研究领域的领军学者,加州大学圣克鲁兹分校心理学和社会学教授G. William Domhoff。
驾驭全美经济的几千家大公司、银行以及其他金融公司可看做某种形式的共同体,由所有通过重叠董事连接到某一单一网络的盈利性组织组成公司共同体。公司共同体中的所有者和高管即公司富豪。公司富豪资助并掌握着多种多样的非盈利组织,如免税基金会、智库、政策研讨团体,用来帮助他们制定符合自身利益的政策选择。这些组织属于政策规划网络的一部分,通过共同的捐赠人、理事以及专家顾问联系在一起。政策规划网络中级别最高的员工,即各种组织的理事会成员,与公司共同体的领袖以及上层阶级共同组成了公司富豪的领袖团队。这些领袖被统称为权力精英,他们通过有公司富豪控制的公司和非盈利组织的董事会效力而获得权力。
公司共同体因此成为《财富》500强公司以及与这些公司相关的私营公司和金融公司的领导核心。但是,《财富》500强公司以及六大商业团体完整数据库中的5044位董事才是总的领导团体。2010年,处于公司共同体核心的那几千位《财富》500强公司董事大多是公司经理、商业银行家、投资银行家和公司法律师,但也有少数是高校行政人员、基金会主席…[31]
笔者建议读者进一步分析目前成为Libra协会“创始人”首批组织(包括非盈利机构)的董事会成员组成,看看Libra背后真实的影响力。
笔者有理由相信,Libra核心团队能够设计好表面上足够民主化的治理架构,但同时保证他们对项目长远的影响力和绝对控制。
Libra的民主性和开放性
前文已经从铸币税的角度考察了Libra的本质,笔者可以谨慎得到结论,Libra的民主化程度不尽如人意。
Libra没有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参与者的贡献。Libra体系是全体用户贡献储备物用于铸币,但铸币税收益被全部分配给Libra代币持有人。虽然要承认并奖励Libra代币持有人对项目早期财务投资和其他方面的贡献,但拿整个体系全部铸币税去奖励显然已经有失公平。储备物赋予了稳定加密货币具有真实、长久和稳定的价值,储备物的贡献并不比参与早期Libra基建更少。Libra用户使用Libra也让其拥有了更广泛的接受度,对提升Libra体系的价值也有贡献,完全剥夺Libra普通用户参与铸币税分享的权利有失公正。
成为Libra代币持有人也有很高的门槛。已知成为协会的首批创始人都是成功大型企业、知名多边组织和非盈利机构,且都拥有很好的财务资源。Libra协会也限制了100个创始人的数量。在区块链世界已经发展出基于广泛参与人群的代币融资模式的前提下,还刻意抬高门槛把Libra体系长尾用户排斥在外,这与区块链普遍倡导的广泛和民主格格不入。Libra的代币投资不代表区块链的民主精神,只是用于传统股权投资的一个工具。
Libra体系的设计也刻意地将参与者做了区分,通过“制度化”安排形成了“阶级”并保护传统金融机构的既得利益者。授权分销商被授予了赚取窄幅价格差的特权,而普通Libra用户被安排为缴纳该体系全部铸币税。这种分级分销机制设计并没有合理的技术理由,与目前倡导的开放金融理念背道而驰,更多的是为照顾传统金融机构的既得利益。Libra体系的全储备银行设计,取消了Libra生态中除协会以外所有参与者创造货币和获得金融杠杆的能力。但商业银行和影子银行在法币体系拥有合法的杠杆能力,有动机进入Libra体系进行套利,他们或者成为Libra代币持有者,或承担授权分销商角色。所以Libra”制度化“地维护了法币货币体系中商业银行和影子银行体系使用金融杠杆的特权,却限制了普通用户的杠杆能力。
不可以过渡解读Libra所宣称的“开放性”。协会垄断了Libra经济体中货币铸造的权力,并且把Libra货币体系的权力和利益分配集中到很小的一个群体-Libra代币持有者。虽然其它金融服务,包括支付、存贷等,都开放给所有Libra用户,但铸币权是这个经济体最重要的权力。更广泛的铸币权是这个星球上最重要的权力,它超越了所有政府和军事的力量。美国一个银行家曾经说过,我才不管谁统治这个世界,我他妈的只要铸币权!
Libra公链转向无许可网络的计划没有意义。因为Libra生态是与法币体系紧密耦合的,英格兰银行行长Mark Carney说“Libra将面临最高标准的监管”。因此所有Libra生态的参与者,包括协会、用户,授权分销商、以及未来基于Libra开发的各种金融服务(如支付、存贷、保险等)都不可避免受各个主权国家行政、法律、监管和合规的约束。
Libra的技术
讨论Libra技术的评论比较多,本文不班门弄斧,只是从Libra系统业务的需要来看对技术基础设施的需求。
Libra是一个完全受控的体系,共识机制只需要存在于授权的验证节点之间(即使存在少量非验证节点也不影响)。短期来看,验证节点的数量在100左右,即使未来扩大到数千验证节点,也属于小规模网络。这种规模网络的共识机制,即使Libra需要服务数十亿用户,一般的联盟链技术已经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注意区分,在Libra的场景中,需要形成共识的只是受控制的验证节点,而非最终用户。所以支撑Libra的底层区块链技术只要能够满足这样的目标即可。
对Libra的应对机制
Libra体系设计,很好保护了传统商业银行的既得利益,也同时满足了央行针对加密数字货币监管的预期,所以可以预期Libra在美英欧等各国国内不会遭遇到重大监管障碍。
从超主权角度来看,美元作为目前全球储备货币王者,英镑作为曾经的王者,欧元作为排名第二的全球储备货币,他们各自都有极强全球化诉求,他们内部确实会存在一定利益冲突(美元和欧元冲突最大),但他们价值观趋同,并在更大格局上(应对人民币的崛起和将本币影响力延伸至更广泛的发展中和欠发达国家/地区,以及应对加密货币的挑战等)有一致的根本利益,因此他们能够形成现实妥协,IMF特别提款权就是明证。所以只要Libra在超主权方面不突破IMF已有格局,在美英欧体系内部就不会遭遇到超主权方面的障碍。在美联储和英格兰银行行长,以及FSB持续、相对高密度发表对Libra有利言论的大环境下,最终BIS/ECB也会支持。其实FSB的态度就是为G20定调了。
因此问题被抛给了货币体系的另一极,如何应对?
对于另一极的强势主权货币来说,参与Libra有比较多的障碍。第一,人民币仍属于外汇管制不能自由兑换,如允许境内用户参与Libra将对目前中国货币金融体系造成巨大冲击。相当于一夜之间实现资本项目自由化和国内金融市场自由化等,全球金融体系和中国金融体系不稳定双向传导可能给全球金融体系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第二,中国不可能在Libra协会内部取得有影响力的地位,取得有影响力的地位的标志是常务董事、董事会席位、理事会投票权、Libra代币规模、一篮子储备中的人民币资产的比例等;中国2018年GDP规模已接近美国的70%,从美英欧角度来看,不可能给予中国在Libra体系这种影响力;第三,基于Facebook的应用生态体系和用户群基本不在国内,当然这属于细枝末节了。
如果是对抗,那么中国的策略是什么?抄一个Libra并且针对Libra不足之处进行改进。可改进之处包括:
第一,  改进Libra铸币税分配机制,从少数群体垄断扩展到更广泛的群体,如Libra用户可参与分配铸币税,激发更广泛的人群使用和推广Libra的积极性;
第二,  提升Libra体系参与度,允许更广泛的主权政府/机构/人群参与Libra基建(即Libra代币持有更加分散和偏长尾);
第三,  储备池以债券为主,减少法币,这样可以减少用户资金使用成本,把真正的利益让渡给大众,但存在法币体系与Libra体系的资金套利风险(不过考虑到中国政府对外汇和货币管理的有效性,这种风险是可以控制的,这是美英欧不具备的优势);
第四,  增加非债务资产进储备池,如黄金和比特币(笔者视比特币与黄金为等价非债务资产,不过本文不展开讨论),减少Libra主权国家主导的色彩;
第五,  加强Libra储备池风险管理机制,例如限制商业银行/影子银行杠杆资金进入Libra体系套利,更具体一些,如果储备池都是债券,限制Libra协会仅从债券利息中收益(不允许其进入影子银行体系),这样的结果就是Libra变成真正的独立央行和更稳定的类全储备银行(储备物是限制了杠杆的债而不是非债资产),能够有效降低金融系统风险;
第六,  限制Libra体系中国际资本自由流动,维持Libra生态内不同经济体之间金融体系一定程度的分割(这符合中国现有人民币和外汇管理政策)。减轻Libra带来的国际资本自由流动便利破坏相关经济体金融稳定性,保证已有货币政策实施和流动性管理的有效性,防止不可持续的债务创造。




参考文献


  • Michael Hudson, https://michael-hudson.com/2018/04/palatial-credit-origins-of-money-and-interest/
  • Jaromir Benes and Michael Kumhof, The Chicago Plan Revisited, https://www.imf.org/external/pubs/ft/wp/2012/wp12202.pdf
  • 王健,还原真实的美联储
  • www.fdic.gov
  • Patrizio Lainà, Ph.D DISSERTATION, FULL-RESERVE BANKING: SEPARATING MONEY CREATION FROM BANK LENDING
  • Michael Hudson, “Trade, Development and Foreign Debt”
  • Adam Lebor, 巴塞尔之塔:揭秘国际清算银行主导的世界
  • 2017/5/31, FSB, Crypto-assets: Work underway, regulatory approaches and potential gaps
  • Markus Brunnermeier, Harold James, Jean-Pierre Landau, 欧元的思想之争
  • 香港金融管理局年报,2016年
  • Hans-Hermann Francke and Michael Hudson, Banking and Finance in West Germany
  • RYM AYADI,REINHARD H. SCHMIDT,SANTIAGO CARB VALVERDE WITH EMRAH ARBAK FRANCISCO RODRIGUEZ FERNANDEZ, INVESTIGATING DIVERSITY IN THE BANKING SECTOR IN EUROPE: THE PERFORMANCE AND ROLE OF SAVINGS BANKS
  • Rym Ayadi, David T. Llewellyn, Reinhard H. Schmidt, Emrah Arbak, Willem Pieter De Groen,  INVESTIGATING DIVERSITY IN THE BANKING SECTOR IN EUROPE: KEY DEVELOPMENTS, PERFORMANCE AND ROLE OF COOPERATIVE BANKS
  • Patrick Behr and Reinhard H. Schmidt, The German Banking System: Caracteristics and Challenges
  • Thorsten Beck, Heiko Hesse, Thomas Kick and Natalja von Westernhagen, Bank Ownership and Stability: Evidence from Germany
  • Mervyn King, 金融炼金术的终结
  • Hayek,货币的非国家化
  • Adair Turner, 债务和魔鬼:货币、信贷和全球金融体系重建
  • Zoltan Jakab and Michael Kumhof, Banks are not intermediaries of loanable funds — facts, theory and evidence
  • Richard A. Werner,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Financial Analysis 46 (2016) 361–379, A lost century in economics: Three theories of banking and the conclusive evidence
  • Richard A. Werner, The Quantity Theory of Credit and Some of its Applications
  • Kang-Soek Lee, Richard A. Werner, Reconsidering Monetary Policy: An Empirical Examina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nterest Rates and Nominal GDP Growth in the U.S., U.K., Germany and Japan, Ecological Economics 146 (2018) 26–34
  • Finn E. Kydland和Edward C. Prescott, Business Cycles: Real Facts and a Monetary Myth
  • FSB, Implementation and Effects of the G20 Financial Regulatory Reforms: Fourth Annual Report
  • Laurence J. Kotlikoff, Limiting Global Financial Instability with Limited Purpose Banking
  • John H. Cochrane, https://johnhcochrane.blogspot.com/2019/03/fed-vs-narrow-banks.html
  • Bech, M and R Garratt (2017): “Central bank cryptocurrencies”, BIS Quarterly Review, September, pp 55–70.
  • BIS Committee on Payments and Market Infrastructures, Markets Committee, 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
  • John Barrdear and Michael Kumhof, The macroeconomics of central bank issued digital currencies
  • FSB融券和回购工作小组中期报告,Securities Lending and Repos: Market Overview and Financial Stability Issues
  • G. William Domhoff, 第7版,谁统治美国?




作者简介:龙白滔,清华大学计算机本科、硕士和博士。爱好研究区块链和加密货币技术和货币金融理论;曾在金融云计算、量化投资、和机器学习等金融科技领域创业;创业前曾担任中金甲子投资基金首席技术官;曾任万向控股旗下通联数据联合创始人和首席战略官;之前曾在埃森哲咨询和IBM全球咨询服务部门担任金融服务领域的高管,长期为中国金融服务领域客户提供技术、业务和战略咨询服务,曾代表埃森哲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新一代交易系统项目总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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