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幸福e味道 于 2016-4-22 00:20 编辑
关于调整铁矿石和聚丙烯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6〕109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4月25日起我所铁矿石和聚丙烯品种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9。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于调整豆一、豆粕、玉米、聚乙烯、玉米淀粉、聚丙烯、聚氯乙烯、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6〕108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我所将:
豆一、豆粕、玉米、玉米淀粉、聚氯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7%。
聚乙烯、聚丙烯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7%。
铁矿石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8%。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规定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规定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数值中的较大值收取。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于停止适用《<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个别条款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4月25日交易时起(即本周五晚上21:00点夜盘起)停止适用《<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有关“由于套利交易所产生的自成交行为、频繁报撤单行为、大额报撤单行为不作为异常交易行为”的规定。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郑商所风险提示函
郑商函〔2016〕133 号
各会员单位:
近期影响棉花市场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价格波动较大,请
各会员单位切实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风险防范工作,提醒投资者谨
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函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6 年 4 月 21 日
关于调整热轧卷板等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上期发〔2016〕65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4月25日起:
一、恢复收取热轧卷板品种当日平今仓交易手续费;
二、热轧卷板品种的交易手续费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四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
三、螺纹钢品种的交易手续费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六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
四、石油沥青品种的交易手续费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八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6年4月21日
关于做好当前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上期发〔2016〕64号
各会员单位:
由于近阶段国内外经济和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我所部分上市品种价格波动增大、成交活跃,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提醒投资者谨慎判断市场信息,理性投资,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6年4月21日
关于对周XX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2016〕46号
周XX(客户号:00407165)于2016年4月21日在沥青(Bu)1607合约上自成交第3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其交易行为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修订案)》。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有关处理标准及处理程序(修订案)》的有关规定,我所决定对该客户采取限制其在沥青品种上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6年4月21日
关于对赵×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2016〕45号
赵×(客户号:02211733)于2016年4月21日在螺纹钢(Rb)1610合约上频繁报撤单第3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其交易行为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修订案)》。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有关处理标准及处理程序(修订案)》的有关规定,交易所决定对该客户采取限制其在螺纹钢品种上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6年4月21日
关于对张×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2016〕44号
张×(客户号:02792130)于2016年4月20日在镍(Ni)1605合约上频繁报撤单第3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其交易行为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修订案)》。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有关处理标准及处理程序(修订案)》的有关规定,交易所决定对该客户采取限制其在镍品种上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6年4月20日
关于对王××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2016〕43号
王××(客户号:01195940)于2016年4月20日在白银(Ag)1612合约上频繁报撤单第3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其交易行为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修订案)》。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有关处理标准及处理程序(修订案)》的有关规定,交易所决定对该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白银品种上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6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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