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租房房源互换平台上线使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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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建   2020-1-1 03:10   104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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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政府令第7号)、《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互换实施细则》(南住建规【2019】4号)等文件精神,公租房房源互换平台优化工作已顺利完成,定于2020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公租房租户可以通过授权的“南宁选房网”网站或“绿城选房网”微信公众号进入南宁市公租房房源互换平台,在公租房互换平台上发布互换信息,同时浏览和选择意向房源。


申请人选择意向房源后,对方会收到系统提示信息,此时双方申请人应自行联系协商并对意向房源进行实地查看,充分了解意向房源情况,达成互换意向后,在公租房互换平台提出确认申请。








流程图如下:





注意事项:


1.保障资格有效期和公租房租赁期剩余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公租房承租人,可以提出互换申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租房房源互换:
(1)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骗取保障资格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闲置公租房6个月以上的;
(3)转借、转租、擅自互换公租房;
(4)改变公租房用途的;
(5)损坏或擅自拆改、加建、扩建、装修所承租公租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6)将承租的公租房用于违法活动的;
(7)破坏房屋公共设施设备,拒不恢复原状的;
(8)未结清公租房租金、物业、水、电、气等所有费用的。


3.互换的公租房房源户型应符合新承租人的配租标准。


咨询电话:
18169648708
18169646568  
18078109758  
18172358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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