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ETF期权交易中的买方和卖方,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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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F期权通   2019-10-18 23:38   2135   0
期权,可以做多市场,还可以做空市场,是对冲个股下跌风险的不二工具,而且个人投资者,不但可以参与期权的买方,还可以参与期权市场的卖方。
[h3]在期权交易中,购买期权的一方称作买方,出售期权的一方称作卖方。[/h3]

期权买方是权利的持有方,通过向期权的卖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期权费或权利金),
获得权利,有权向卖方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约定数量的标的证券,因此买方也称作权利方。期权的卖方没有权利,承担义务。一旦买方行使权力,卖方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卖出或买入约定数量的标的证券,因此卖方也被称为义务方。用通俗的方式去理解:那买方跟卖方,就像买保险一样。一个是保险的买方(权利方),一个是保险的卖方(义务方),不过这个卖方既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个人。买方,付出保险费,得到权利。 卖方,取得固定的保险费收益,承担义务。

其承担的义务包括:
(1)接受行权的义务:如果期权买方行使权利(行权),卖方就有义务按约定的价格卖出或买入标的资产。如果买方行使权利,认购期权的开仓方有义务按照合约约定的价格卖出标的资产;认沽期权的开仓方有义务按照合约约定的价格买入标的资产,卖方反之。(2)缴纳保证金的义务:在期权被行权时,卖方承担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的义务,因此必须按照一定规则每日缴纳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期权合约的财力担保。买入(权利方)可以买入认购和认沽合约;卖出(义务方)可以卖出认购和认沽合约。作为买方:盈利无限亏损有限,最大亏损权利金。
作为卖方:盈利有限亏损无限,最大盈利为权利金。
期权是一个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工具,不管是期权的买方和卖方都有风险买方风险(权利金风险、高溢价风险)权利金风险:期权买方的盈利都来自于期权买卖过程中权利金的差额,一旦标的资产的价格向不利方向发生变化的时候,最大损失为买入权利金。
高溢价风险:期权买方在虚值期权在到期日的时间价值和权利金价值都将归0,到期前由于波动剧烈有可能出现价格的高,一旦投资者在这个时候追涨和买入期权的话,很有可能就会导致权利金的损失。
卖方风险(保证金风险、巨额亏损风险)保证金风险:期权卖方在交易的过程中需要缴纳保证金,同时还会根据期权价格的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一旦当保证金触及到了强平线的时候,期权的卖方存在着强平的风险。
巨额亏损风险:期权卖方的最大收益是权利金收入,只要在标的资产价格向不利方向变动时,期权卖方没有最大损失的概念。

有人喜欢做期权买方,也有的人偏好于做期权卖方。没有说哪个不好,买方简单,成本低廉,卖方策略较为复杂成本较高。
但两者之间却是可以结合策略,从而应对当前不同的市场趋势。
1、当50ETF横盘整理比较久了,市场利空消化的差不多了,未来资金面充裕,即将上涨,但是不确定具体时间,此时投资者可以选择卖出认沽期权,只要不再出现大跌,就可以赚到期权的时间价值。
选择卖出开仓的话可以卖虚值期权,这样到期时被行权的概率较小,风险相对较小。
2、当50ETF下跌程度比较大,预判即将有所突破或反弹时,可以买入平值认购合约,平值合约权利金成本适中,杠杆率适中,成交活跃,最容易变为实值,因此,当行情有比较可观的涨幅,买入平值可以获得的利润是很大的。
3、当50ETF连续上涨比较多时,预测将要进行回调,可以准备买入平值认沽合约或者卖出虚值认购合约,买认沽如果行情回调幅度大则可以获得很好的收益,卖出虚值认购合约则是赚取了虚值合约的时间价值。
4、当50ETF经过一轮健康的涨跌,将会进行调整或横盘的预期时,可以选择同时卖出认购和卖出认沽,此时波动率下跌,只要不再出现行情太大的波动,可以同时收获到期前虚值认购、认沽的时间价值。同时,选择这种操作方式的成本是需要更大的。
5、结合波动率指标来参考,当波动率处于较高的水平时,那么下跌的概率就偏大了,此时可以选择卖出平值或虚值期权,一旦波动率下跌,行情没有明显涨跌或横盘整理的情况,此卖出策略可以获得不错的时间价值收益。
当波动率处于较低水平,谨慎使用卖出策略,可以选择买入实值合约,待行情走出来,波动率上涨可以移仓至平值、或虚值一档两档,利用更高的杠杆率博取更大的上涨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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