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知的期权保证金的设计与制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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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时代   2019-9-7 22:32   4339   0


一、期权保证金
在期货交易中,为保证买卖双方履约,交易双方需按照合约价值缴纳一定的保证金。而在期权交易中,由于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称,保证金的缴纳与期货交易有所不同。买方向卖方支付一笔权利金,买方获得了权利但没有义务,因此,除权利金外,买方不需要缴纳保证金。卖方获得了买方的权利金,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因此,其需要缴纳保证金,保证在买方执行期权时履行合约。

除了初始保证金,还有追加的维持保证金,也叫补充保证金,是指投资者日终时仍有未平仓合约时需缴纳的保证金。平仓不需要缴纳保证金。对已开仓合约进行平仓时,将返还保证金。






二、期权保证金制度模式
虽然期权交易存在保证金制度,但全球各交易所实行的保证金制度并不完全相同,而且现货期权和期货期权的保证金制度之间也存在差异。整体来看,美国是现代期货及期权交易的发源地,其他国家的大多数交易所的保证金制度也是参考美国的设计思路。在美国,现货期权最低保证金额度由监管机构确定,各交易所要求结算会员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向上调整,而结算会员对一般投资者的保证金要求会更高,这一点类似于目前我国期货市场的保证金制度。而期货期权的保证金制度要相对现货期权来说复杂些,由于其以期货合约为标的,故其与期货市场上的保证金制度也密切相关。

总体而言,期货期权的保证金制度主要是经历了三个过程,即传统模式、Delta模式和Span模式。

   1、传统模式

这种模式是在1973年发展起来的,交易所以权利金、期货合约保证金和期权价值等参数为基础计算期权保证金。对于期权卖方,需要缴纳的保证金可以表示为:

MAX(权利金+期货保证金-1/2期权虚值额,权利金+1/2期货保证金)

上式中的保证金计算取决于期权的虚值程度。如果是实值或平值期权,则保证金为权利金+期货保证金;如果为虚值期权,则要比较虚值的深度。这种模式下所得到的保证金额度较高,能较好保证交易的安全性,但不便于计算期权组合的综合保证金额度。目前我国的台湾期货交易所采用的就是这种传统保证金模式。

   2、Delta模式

这是一种资金使用效率优于传统模式的制度,其期权保证金的计算公式为:

期权保证金=权利金+Delta ×期货保证金

买权的保证金与Delta之间为正向变动,卖权则反向变动,这主要是因为买权的Delta为正,卖权为负。Delta系数的变化直接影响保证金的变化。这种制度的一个进步之处就是考虑了不同期货价格下的不同期权风险。但是,从期权的定价公式来看,标的资产价格的变化只是影响期权价值的因素之一,并未考虑到其他因素(波动率、执行价格、时间等)对期权风险的影响。此外,Delta更多反映的是历史情况,前瞻性有待进一步考察。

   3、Span模式

为综合考虑标的物价格波动率的变动、时间风险、各标的物之间价格相关性变动和价差风险,Span结算制度就显得更加综合。

其通过模拟资产组合随市场状况的变化可能出现的各种反映,得到最大可能的日亏损,减去部分可以相互抵消的风险,逐步修正后得到一个相对合理的保证金。其保证金计算公式为:

Span的总保证金金额=Σ各商品群的风险值-期权净收益上述公式中,商品群的风险值是指先将投资组合中的头寸依照分类标准分成各个不同的商品组合,并对每个商品组合计算风险值。而期权的净收益是指将所持有的期权依现在市价立即平仓后的现金流量。由此可见,Span在对投资组合的保证金测算过程中,能实现保证金覆盖各种模拟情形的最大损失。这是综合考虑了各种可能影响损益因素后的结果。

除了上述三种基本的保证金制度外,芝加哥期权交易所开发的市场间保证金计算系统(theoretical inter-market margin system,简称为TIMS)也被一些交易所接受和使用。各交易所期权合约的标的资产价格波动大小有所差异,投资者所承担的风险也有所不同。在进行期权投资之前,投资者一定要熟悉交易所的保证金制度,合理安排头寸和进行资金管理。



三、强行平仓
在期权交易中,期权卖方必须按照一定规则缴纳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期权合约的担保。同时,还需要每天根据市场价格变动及保证金比例要求,保证账上的资金足够支付保证金。如果出现所需的保证金接近甚至超过客户全部资金时,经营机构将向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如果客户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及时划入资金,那么投资者所持有的义务仓头寸将有可能被强行平仓。

强行平仓对投资者来说意味着永久性失去被平仓部分的期权,无法在继续享有该部分的收益或损失。对于持有义务仓期权投资者来说,应该平时关注账户内余额变化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在出现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补足资金。

转自:引一汪活水(微信号:puokebai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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