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头条 | 股市行情观察,投资建议:认购增持 认沽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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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头条   2018-4-28 23:41   228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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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期货日报

昨日沪深两市连续四个交易日下行,上证指数下跌1.41%,逼近今年低点,创业板全天持续下行跌幅近3%失守年线,成交量放大。



板块方面,仅农业板块收红,银行、证券、钢铁等板块跌幅较小,概念题材如海南、数字中国、工业互联网等跌幅居前。三大指数均绿盘报收,中证500指数跌幅2.02%居前,上证50指数跌幅最小。三大期指各合约走势分化,IC各合约表现抗跌,IH各合约走势明显弱于现货指数,三大期指目前均处于贴水状态。期权方面,标的资产50ETF下跌1.09%,收于2.626,当月平值认购、认沽期权隐含波动率反而小幅走弱。



期权成交量减少,持仓量增加。当日全市场合计成交116.11万张,较上一交易日减少8.07万张,认购成交量降幅更大。认购期权成交58.31万张,较上一交易日减少4.15万张,认沽合约总成交57.80万张,较上一交易日减少3.91万张。日成交量PCR值0.99较周一保持不变。持仓方面,期权总持仓164.11万张,较上一交易日持仓量小幅增加4.20万张。其中,认购合约持仓104.90万张,较上一交易日增加3.33万张,认沽合约持仓59.22万张,较上一交易日增加0.87万张。持仓量PCR值0.56变动不大。



当月合约看成交持仓活跃度降低。当月合约成交量总计减少8.34万张,认购期权减少4.69万张,认沽期权减少3.64万张,认购减少更多。持仓量减少0.54万张,认购期权增持0.62万张,认沽期权减持1.16万张。结合当月合约各执行价的成交持仓数据看,认购、认沽双方均明显减持。认购期权在平值浅虚值附近增持较多,认沽期权则在新挂牌的2.40虚值价位上增持最多。对比认购认沽总持仓结构,50ETF上行压力较大。


  图为4月平值期权隐含波动率走势
波动率方面,上证50指数创今年新低,但隐含波动率并未走高。平值认购、认沽期权隐含波动率从28.5%回落至26%左右,跌幅近10%。30日历史波动率近期维持在18%左右,略低于平值期权隐含波动率水平。

综合来看,权重板块先行调整,市场情绪表现平稳。短期看,投资者可逢高卖出认购期权。



那么,什么是认购期权?

认购期权,指买方有权利根据合约内容,在规定期限(如到期日),向期权卖方以协议价格(行权价)买入指定数量的标的证券(如股票或ETF);而认购期权的卖方在买方要求被行权时,有义务按行权价卖出指定数量的标的证券。

认购期权就像买房(期房)合同

买房(期房)合同就很像认购期权合约

假定你看中了一套在建的房子,开发商让你签订一份购房(期房)合同,合同上约定明年6月30日房子建好交付,房价100万元。为了保证这份合同的效力,开发商让你支付10万元作为定金。





买房(期房)合同与认购期权合约类比来看,你的这个买房(期房)合同就相当于一份欧式认购期权。你(买房者)相当于认购期权的权利方(买方),开发商(卖房者)相当于认购期权的义务方(卖方)。合同约定的100万购房价就是行权价格,明年6月30日交房就相当于认购期权合约的到期日,类似于欧式期权,在这之前买方不能行权。类似地,10万元定金相当于权利金,如果你不想买了,那么这笔权利金是不会退回的。

认购期权的买方享有权利——上涨下跌两不忧

再来回顾买房的例子





你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合同上约定明年6月30日房子建好交付,房价100万,即你以10万元的权利金获取了明年6月30日以100万价格买入房子的权利。在这一合约中,你交付了定金,即使房价上涨,开发商也要以协议价将房子卖给你。如果房价下跌,你可以不买,最多损失定金。可见,你有买的权利,没有买的义务!

买入认购期权也是类似。假设投资者王先生看好未来1个月某ETF的走势,认为价格会上涨,想以目前1.5元的价格买入。但是他又担心:买了——价格下跌,造成亏损!不买——价格上涨,错过机会!这时他可以花0.3元权利金买入1个月后行权价格为1.5元的该ETF认购期权,假设1个月后价格涨到高于1.5元,王先生可以行权买入ETF,获取收益。即使不幸价格跌破1.5元的话,王先生可以不行权,损失0.3元权利金。





可以看出,王先生花了0.3元权利金,享有了买的权利。无论未来ETF价格上涨还是下跌,王先生都不用担心了!

认购期权卖方应承担义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前面提到,认购期权的买方具有根据合约内容,在规定期限(如到期日),向期权卖方以约定价格(行权价)买入指定数量标的证券(如股票或ETF)的权利。对于卖方,则在获取权利金的同时,在被买方要求行权时,有按行权价卖出指定数量标的证券的义务。





例子:假设王先生以0.3元权利金买入1个月后行权价格为1.5元的某ETF认购期权,1个月后,该ETF价格低于1.5元,该情况下王先生一般不会要求行权,因此王先生的手方不需要承担义务。但是如果1个月后该ETF价格高于1.5元,王先生就会要求行权。而这时,王先生的对手方,也即该笔认购期权的卖方,就必须准备好ETF现货,以1.5元的价格卖给王先生。如果此时ETF的市场价格是2元,则期权卖方就不得不从市场以2元买入,再以1.5元卖给王先生,尽管卖方会出现亏损,但这也是他收取权利金后,必须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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