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证宏观】16-18世纪的殖民贸易 ——从历史看贸易体系变化系列之一

论坛 期权论坛 期权     
王涵论宏观   2019-7-28 23:25   5716   0
内容摘要
Summary
投资要点
当前全球进入“弱需求+高债务+低利率”百年未见之格局,因而国与国之间的贸易摩擦可能面临长期化。这意味着二战之后建立的多边贸易框架正在面临挑战,而80年代之后全球化进程也逐渐面临瓶颈。当贸易问题渐起之际,我们借回顾近现代全球贸易体系的变迁来为投资者提供一些历史观察的角度。本文是此系列的第一篇。


16-18世纪:殖民经济主导的贸易模式的背景:
  • 地理大发现使得贸易路线联通。
  • 武器的差距决定了殖民地被占领剥削的命运。


重商主义成为该时期指导贸易的主要思想。重商主义以累积贵金属为出发点,以保证贸易顺差为核心手段。在海外贸易中,重商主义强调:1)成品进口施以高关税,原料进口施以低关税;2)成品出口施以低关税,原料出口施以高关税。


各国贸易政策以确保在殖民地的垄断利益为主。各国为保证在其殖民地的垄断利益,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其中,英国的《航海法案》影响力最大,其规定来自殖民地的所有指定的物品,必须先运送至英国海峡和英属领地,方可转销各地。


这一阶段的两大贸易模式:三角贸易和东印度公司。
  • 三角贸易:欧-美-非之间的贸易模式。
  • 东印度公司贸易:欧-亚之间的贸易模式。


三角贸易有三大特点:
  • 洋流确定贸易的方向。
  • 供需决定出口商品。
  • 运送黑奴为该贸易模式中的关键部分。




东印度公司:逐渐采用股份制保证其优势。股份制前,大多采用出海前几方出资随后航程结束后按比例分配。而股份制意味着其通过向公众股权募资的方式,可以扩大资金的体量。同时保证了资金的稳定性。由于向公众募资,公众也可以享受每年的高额分红,分享了股份增值的回报,增加公众参与度。


风险提示:对历史可能有不同解读和理解。

正文
Evidence&Analysis
16-18世纪:殖民经济主导的贸易模式


15世纪末新航路开辟之后,随着新大陆的发现,欧洲各国竞相发展海外殖民地。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相继成为这一阶段主导贸易的力量。这阶段的主要贸易政策是由殖民国家所制定的,因此贸易政策主要是从殖民者的经济角度出发。早期,欧洲国家以掠夺金、银等贵金属资源、抢占香料资源作为扩大殖民地的主要推动力。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对生产要素的需求上升,掠夺廉价的农产品与工业原材料,支持国内扩大生产成为发展殖民地的主要推动力。


16-18世纪:殖民经济主导的贸易模式的背景。
  • 地理大发现使得贸易路线联通。在15世纪初,葡萄牙、西班牙开始进行新航线的探索,至17世纪,欧洲国家的贸易足迹遍布亚洲、美洲、非洲;

  • 武器的差距决定了殖民地被占领剥削的命运。14世纪后半叶便携式火炮在欧洲出现,15世纪中叶,欧洲发明了火绳枪,为现代步枪的原型,16世纪欧洲发明燧石枪,成为军队标配,沿用300年。枪炮的使用使欧洲拥有远强于非洲、美洲原始冷兵器的作战,殖民地得以迅速开拓。


重商主义成为指导贸易的主要思想。欧洲各国王室在当时具有实际统治地位,造成从殖民地攫取的财富大部分流入王室内部。各王室视金银等贵金属为国家财富的象征,因此对于财富的增多有诉求。这催生了这一时期主要的贸易思想——重商主义。



重商主义以累积贵金属为出发点,以发展对外贸易、保证贸易顺差为核心手段。在海外贸易中,重商主义强调:1)成品进口施以高关税,原料进口施以低关税;2)成品出口施以低关税,原料出口施以高关税。重商主义推动欧洲国家发展能实现长期贸易顺差的殖民地贸易。


各国贸易政策以确保在殖民地的垄断利益为主。对保持贸易绝对顺差的追求,使得大规模的贸易只能在军事实力差距较大的殖民者与殖民地之间进行,而这又是以殖民地财富被掠夺为基础。各国为保证在其殖民地的垄断利益,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其中,英国的《航海法案》影响力最大,其规定来自殖民地的所有指定的物品,必须先运送至英国海峡和英属领地,方可转销各地。



这一阶段两大贸易模式之一:三角贸易


三角贸易:欧-美-非之间的贸易模式。三角贸易之所以称为三角贸易,是由于其贸易在欧洲、非洲和美洲之间形成一个三边交易,由出程-中程-归程三个部分组成。出程——欧洲至非洲:用布匹等廉价消费品换取黑人劳动力作为起程;中程——非洲至美洲:用劳动力换取蔗糖、烟草等原材料为中程;归程——美洲返回欧洲,往往整个航程历时六个月左右。


三角贸易有三大特点:
  • 洋流确定贸易的方向。欧洲-非洲:加那利寒流、几内亚暖流;非洲-美洲:北赤道暖流;美洲-欧洲:墨西哥湾暖流、北大西洋暖流。
  • 供需决定出口商品。欧洲需要各类原材料及金银等贵金属,非洲、美洲能提供种植原材料的条件,但在当时医疗水平低下的环境下,欧洲人无法免疫非洲的各类传染病,西、葡在美洲殖民期间大规模屠杀土著居民,造成劳动力缺失。由此形成欧洲需要廉价原材料,美洲需要劳动力,非洲需要基本消费品的格局。
  • 运送黑奴为该贸易模式中的关键部分。“贩奴商人每出航一次,一般可以获得100%-300%的利润,最高可达1000%。十七世纪,一个非洲黑人离岸价格是25英镑,运到美洲卖出为150英镑。”(吴秉真. 非洲奴隶贸易四百年始末[J]. 世界历史, 1984(4):83-88.)运送黑奴不仅带来利润,其运输的劳动力成为美洲原材料生产的重要保证。


三角贸易中,英国是最主要参与者。从贩卖中间品黑人劳动力的数量来看,在1751-1775年间,英国贩卖黑人劳动力占世界黑人劳动力贩卖总量的43%。




这一阶段两大贸易模式之二:东印度公司贸易


东印度公司贸易:欧-亚之间的贸易模式。17世纪初起,英国、荷兰、丹麦、葡萄牙、法国等国先后在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亚洲地区建立了东印度公司。从进口商品的结构上来看,经历了由香料到棉织物再到茶叶为主要贸易商品的三个阶段。
  • 英国最早成立东印度公司的国家。但在采用股份制之前,募资和分配仍然延续早期殖民经济时期的模式:出海前,由几方参与者(一般是王室成员或是商人等富裕阶层)凑钱,航程结束后按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1657年,英国经过“克伦威尔改革计划”后,将英国东印度公司改为股份制,成为印度地区主导的贸易力量。
  • 荷兰率先采用了股份制公司。由于陆上航线被伊斯兰势力切断,欧洲往东南亚和南亚的航线必须绕过非洲南端,而非洲南端通往东南亚和南亚的航线易受季风影响。因此,商贸船只在产地采买、在消费国贩卖具有明显季节性。集中的需求与供给抬高了商人的进货价、压低了出货价。为减少竞争,荷兰14家贸易公司于1602年合并,成立股份制企业——联合东印度公司。公司通过开放股份买卖向公众筹集资金,10年为一期保证资金稳定。


采用股份制公司的优势在于:
  • 向公众股权募资的方式,扩大了资金的体量且保证了资金的稳定性。当荷兰东印度公司成为股份制而英国尚为转制前,“与英国东印度公司相比,联合东印度公司聚集了其10倍以上——约650万盾——的资本。”(伽士特拉,荷兰东印度公司[M]. 2011)
  • 改变了早期殖民经济时期利润的分配方式。由于向公众募资,公众也可以享受每年的高额分红,分享了股份增值的回报。



风险提示:对历史可能有不同解读和理解。
特别感谢实习生李岱遥对此篇报告的贡献王涵论宏观
欢迎扫描二维码关注
文中报告依据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已公开发布研究报告,具体报告内容及相关风险提示等详见完整版报告。



宏观部分来自证券研究报告:《【兴证宏观】16-18世纪的殖民贸易
——从历史看贸易体系变化系列之一》

对外发布时间:2019年7月18日
报告发布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已获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报告分析师 :
王涵 执业证书编号:SAC S0190512020001

贾潇君 执业证书编号:SAC S0190512070005

自媒体信息披露及重要声明


【使用本研究报告的风险提示及法律声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已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仅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中的信息、意见等均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邀请或要约。该等信息、意见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客户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家的意见。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报告所载资料的来源被认为是可靠的,但本公司不保证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也不保证所包含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本公司并不对使用本报告所包含的材料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或与此相关的其他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升可跌,过往表现不应作为日后的表现依据;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除非另行说明,本报告中所引用的关于业绩的数据代表过往表现。过往的业绩表现亦不应作为日后回报的预示。我们不承诺也不保证,任何所预示的回报会得以实现。分析中所做的回报预测可能是基于相应的假设。任何假设的变化可能会显著地影响所预测的回报。


本公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可能会依据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而口头或书面发表与本报告意见及建议不一致的市场评论和/或交易观点。本公司没有将此意见及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的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对本报告保留一切权利。除非另有书面显示,否则本报告中的所有材料的版权均属本公司。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未经授权的转载,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转载责任。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提及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业务服务。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投资者请勿将本报告视为投资或其他决定的唯一信赖依据。


【投资评级说明】
报告中投资建议所涉及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另有说明的除外)。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A股市场以上证综指或深圳成指为基准。


行业评级:推荐-相对表现优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中性-相对表现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持平;回避-相对表现弱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


股票评级:买入-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大于15%;审慎增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在5%~15%之间;中性-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在-5%~5%之间;减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小于-5%;无评级-由于我们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我们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免责声明】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平台所载内容和意见仅供参考,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专家、嘉宾或其他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人士的演讲、交流或会议纪要等仅代表其本人或其所在机构之观点),亦不构成任何保证,接收人不应单纯依靠本资料的信息而取代自身的独立判断,应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平台内容仅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使用,若您并非专业投资者,为保证服务质量、控制投资风险,请勿订阅或转载本平台中的信息,本资料难以设置访问权限,若给您造成不便,还请见谅。在任何情况下,作者及作者所在团队、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平台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平台旨在沟通研究信息,交流研究经验,不是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报告的发布平台,所发布观点不代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观点。任何完整的研究观点应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发布的报告为准。本平台所载内容仅反映作者于发出完整报告当日或发布本平台内容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且不予通告。


本平台所载内容不构成对具体证券在具体价位、具体时点、具体市场表现的判断或投资建议,不能够等同于指导具体投资的操作性意见。








分享到 :
0 人收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积分:4
帖子:24
精华:0
期权论坛 期权论坛
发布
内容

下载期权论坛手机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