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12周,老公突然提出离婚,怎么选择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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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的用户   2019-7-28 21:42   3108   5
今年32岁了,怀孕12周,计划内的非意外怀孕。老公提出离婚。
同居10年,结婚2年。同居期间买下二套房及一辆车都有贷款,他名下的房子首付12万贷款30多万,现在价值70万;我名字的房产首付25万,贷款60万,现价值150万,首付是双方凑钱他应该有转账证据;他名下一辆40万的车。
我孕后无工作。无家庭支持。
他现在提出条件是:1,如果现在同意拿掉孩子离婚的话,我名下这套房子归我,两人现金存款9万归我。他再分期八年赔偿我50万(前二年没有后面分期给)。2,如果我坚持生下孩子并且离婚的话,我名下的房产归我,没有赔偿,出生后按法律规定给抚养金。3,如果我坚持不离婚生下孩子,那他会在孩子哺乳期厚起诉离婚,到时候会和我争我名下的房产(按首付出资比例分)。我找了律师说抚养费是工资25-30%,也就是7000-9000;但男方说他打听的按照大连收入水平只给3000就合法。
如果选2的话我有个问题,就是孕期和哺乳期无法工作,这期间也不能卖房子,经济能力不够生孩子坐月子。
我觉得既然他说已经不爱我了,最后大概率会离。孩子我要保留。
该怎么选择比较好,希望大家能提供理性意见。
有人说打掉孩子是最优解,但我不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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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2019:十多天了,我期间我每天都在翻阅大家的回答,不管是什么意见都给了我很大的支持,让我觉得我不是一个人,谢谢大家。也觉得有点对不起大家,都这么长时间了我还是没有做出一个决断。
这期间和男方也谈了几次,也撂了更多狠话。看着曾经在一起10年最亲的枕边人突然变成这样,我真的好痛苦。当时喜欢他性格的沉稳不发,现在却就要受其心机深沉之苦。我的情绪目前也很不好,每天都没有食欲也睡不着,知道对孩子不好可每天就是控制不住总是一哭一整夜。
关于没有父亲的孩子,我在很小的时候时候父亲就去世了,小时候也受过很多苦,长大后发现其实和正常家庭的孩子相比,我并不比他们受的苦更多。成长期间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困扰,但并不妨碍他们变成一个我们身边看到的每个人。我现在成年了,除了偶尔非常想我的爸爸,但我真的从没有后悔过被生下来。
我现在自己在的时候是非常想要孩子的,然后每次和老公接触一次,就动摇一次。他真的很了解我,知道怎么打倒我。
过两天去做NT,就能透过影相看见孩子的小身体了。期待。看完再说吧。
鞠躬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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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回应  16级独孤 | 2019-7-28 21:42:31 发帖IP地址来自
我是一名家事律师,经办过的离婚案件和接触过的离婚当事人比较多。针对你的描述,关于孩子是否要生下来,我觉得个人不便发表观点,这个应当遵从你自己的内心来决定。变了心的男人十头驴都拉不回来,更何况男方已经如此急迫,因此这个婚绝大概率都是要离的,所以我就结合这些年的办案经验,更多的谈谈怎么离,才能是对你和孩子更有利吧。
一、关于抚养费
抚养费虽然规定为是收入的20%-30%,但与此同时也有规定结合当地生活水平等,因此法院判决基本上都是达不到7K这么高的,一般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由法官酌定。根据统计数据大连市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9928元,如男方收入不特别高的,法院会参照该数据判决则月抚养费在29928/12/2=1247元左右,高值可能不会超过2000元,当然男方自愿支付的不受此限制。
二、关于财产
财产虽然都是在双方同居期间购买也就是婚前购买,但因为你们同居十年,同居期间所购财产,并非当然就是按照普通婚前财产来认定归谁所有的,也就是说,并非房产登记谁的名字就归谁所有。
如你所说,对方是掌握有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转账凭证的,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如若能够证明你们双方各自的出资额的,则房产、车辆按照你们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婚后还贷部分一人一半份额)。但如若你们同居多年,财产混同,虽然均有出资但不能证明各自出资数额的,财产原则上将按照一人一半来认定。
就你的两套房产和一车辆而言,因为不知道两套房产剩余的贷款情况,以下暂且都不考虑剩余贷款问题,直接按照现价值分析,你可将现价值扣除剩余贷款后进行分析。男方名下房产现价值70万,你名下房产现价值150万,车辆价值40万。如若你们同居期间财产混同,不能证明各自确切的出资数额的,也就是说总财产价值为260万,每人可分得约130万的财产,具体而言,一般是你取得名下房产,男方取得男方名下房产和车辆,若有差额再行补足。
三、我的建议
鉴于你现在尚在孕期,无工作无收入。因此,如若你有娘家支持提供住所的,可回娘家居住、养胎,一方面在生活上有人照应,另一方面可着手将你名下房产出售,因为只登记于你一人名下,且于婚前取得,出售的话是无须男方配合的。你可使用出售所得的款项用于你的日常开支以及之后的生产、育儿中。但对于这个的处理,必须要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防止男方知晓后采取激进行为等。在出售后,对于子女的抚养、日常生活等均应保留相应的消费凭证。
关于离婚事宜,因男方更为急迫,而你尚在孕期,如若生产,哺乳期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哺乳期后男方起诉你若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通常会判决不准予离婚,此时他须待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次起诉。如此加上每次诉讼所需花费3-6个月时间(仅指一审,若一方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上一级法院的还须另加3-6个月),如此一来拖个两三年不在话下。但是对于必定要离的情况,除非迫不得已,否则我一般不建议当事人盲目拖延时间。因为浪费对方的时间也是浪费自己的时间,而且如若不是心态特别看得开,通常还要遭受情绪上的折磨。
因此,我建议在允许的情况下,将你名下房产出售,所得款项用于日常开支,即便有剩余的也不应留在自己账户上。另一方面搜集关于男方名下房产、车辆的出资证据等,如银行转账凭证,收入混同等。还有就是,男方如此迫切离婚,一般情况下很有可能是已经出轨甚至是出轨对象怀孕或急着结婚,此时亦要小心谨慎搜集证据,包括关注男方居住情况等。如若能够搜集到男方在孕期出轨的证据的,后续在离婚时亦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而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可继续与男方协商,在协商不成且上述均准备就绪的情况下,可在孩子生产之后再行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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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回应  16级独孤 | 2019-7-28 21:42:32 发帖IP地址来自
忍不住来更新下
很多人评论说打掉孩子最优解。是的,我当时看到这个提问也是这个反应,但是你们要注意当时提问者最后一句明确说了她不会选择打掉孩子,我是基于提问者的需求回复的。
另外,回复不要和男的纠缠之类的,我想说生活是残酷的,钱非常非常重要,人生不能像偶像剧里那样,把钱甩在渣男脸上,不要他的钱,然后就有高富帅来苦苦追你了。养小孩是非常非常花钱的,离婚的时候为了所谓自尊放弃争取财产,那是非常不明智的。
最后,每个人身体状况不一样,提问者32岁了,如果打掉这个孩子,她短期内不一定能遇到合适的对象怀孕生子,也有再也不能怀孕的风险。而且一个母亲对肚子里小孩的留恋,旁观者体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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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回答
不愿意打掉孩子就别离婚,和他拖,他会沉不住气的。
我没记错的话你生孩子后一年他才能起诉离婚,只要你不愿意,不会判离,第二次起诉要半年后,你不愿意,大概率也不会判离。
你要拖他三年不离婚很轻易的,看起来他是有出轨对象了才想和你离婚,即使他能拖,外面的女人等得了?现在急着离婚的是他,不是你。赔偿方案不满意就不同意,让他去起诉。最后大概率他求着你离,赔偿方案说不定比1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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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回应  16级独孤 | 2019-7-28 21:42:33 发帖IP地址来自
看到你们的评论了,赞同和反对都有。我想了一下,我还是说一下自己的经历,希望可以给题主有一点点对比的考虑。
我怀孕的时候,前4个月基本上吃不了东西,孕反严重。5到7个月比较好受一点。5个多月的时候,摔了一跤,自己第一时间跪下去,护住了肚子。7到9个月,肚子越来越大,又开始吐。顺产,痛到要跳楼的那种。这只是我表面所经历的事,而且我的小孩整个产检都很好,出生也是一个健康的宝宝。然而我真正所经历的是怀孕期间,很多时候都是一个人等到深夜,小孩爸在外面喝酒吃饭,在夜总会找女人。这些是我生完孩子一年多后才知道的,那个时候还心疼他工作太累了。也是因为他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在乎,才让自己那么信任他。事实上他极力让我生孩子,只是愿意绑住我。所以,你们真的天真的以为,孩子可以单纯的是孩子,却不知孩子却可以被大人利用,来作为筹码。整个孕期我哭到崩溃的次数有10次,其他时候默默流泪无数次。想要去打掉孩子的想法有上百次,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坚持过来,但是就那么坚持过来了。整个孕期我都在工作,坐月子我也没有休息。因为在家里工作,还算自由。就是说我即使怀孕生孩子坐月子,我都没有放弃自己赚钱的能力。对于题主来说,我应该更有信心养育孩子,然后生完孩子后的经历,才是真的让人心疼和崩溃。
有的人说我身在福中不知福,知道所有事情的朋友,只说你真的不容易,想抱抱你。
生孩子,私立医院VIP套餐,父母和小孩爸均在身边。回到家月嫂过来,父母在身边照顾。月嫂一请就是3个月,月嫂走了,保姆无缝接受。找的人又非常靠谱,孩子半岁多了,我都没有给他洗过一次澡,换尿片的次数一个手能数过来。我算是很轻松了吧,我可以继续做自己的工作,可以自由的出去和朋友吃饭,逛街,聊天。
事实上,生完孩子第二天,小孩爸找借口出去,彻夜不归,找女人去了。月子期间带女人去住5星级酒店,去度假,去给她过生日。出了月子后,坦然的和我说,两边放不下。两个人都想要。产后抑郁,社康护士上门给我测试,马上就预约医生,去了妇幼看产后抑郁,医院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打过来,去康宁医院看,拿刀割腕的时候,我母亲把刀抢过来,伤了自己的手。
这一场经历,让我现在还时不时从梦中惊醒。后来就是养育孩子所面临的经济压力。小孩爸投资失败,亏一身。现在还不知是投资失败,还是把钱花在女人身上了。然后从我这里哄骗了全部存款去还债,至今未还。我开始要承担所有的支出和开销,以前是一人一半,自己的事业遭遇滑铁卢。
我还不到30,却像40的人。孩子才1岁多,我却看不到任何未来的那种。我的情绪很难控制,却努力让自己不在孩子面前崩溃。现在手腕上还有7条细细的刀痕,崩溃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大哭一场,用刀割自己。然后别人问起,轻描淡写的说,家里的猫抓的,已经打疫苗了。我家里的猫从来都不会下爪,却替我背了黑锅。昨天在31楼往下看的时候,想的是跳下去就解脱了。然后摇摇头,自己解脱了,孩子怎么办?想着也要等到孩子成年了,才能静悄悄的自我解脱。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不离婚,当时拖着没有领证,现在也不会再领证了,反而把离婚这个环节省了,这是给自己最后的自由吧。他的债务和我无关,本身就和我无关,他还欠我钱,不多,30多万。希望他有还的那一天。
我像是熬过来了,却又像是永远熬不过去。我的孩子很可爱,很聪明,很爱笑,我们把他保护得很好,他的心理很健康,有满满的安全感。我却很后悔让他出生,不是怪他出生拖累了自己,而是一直自责自己没有能力给他好的,想到他以后要经历人生的百味苦,就觉得很难受。明明人生还有百味甜,我也经历过。然而怀孕生子这两年多的时间,却只让我记得百味苦。该是多么的多么的悲观。
但是,他已经在了,我做好了为他战斗的准备。可是,如果当时我能选择不要他,是不是我不会把生活变成生存,把他本应该得到的东西,称之为战斗???如果当时不被蒙蔽双眼,是不是,我和孩子能有一个更好的未来。
以上,希望可以给你一点对比参考。怀孕生子,鬼门关走一遭,之后的养育过程更是需要巨大的精力和金钱。以及,从小被父亲或母亲抛弃的孩子,无论这辈子他有多么成功,他的内心都是自卑的。要用尽一生的时间来治愈这个伤口,参考一下香港影星黄秋生先生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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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我的原回答。
我建议是打掉孩子,离婚。
看到很多回答都是建议选择生孩子然后跟他耗下去,拖下去。
但是怀孕期间孕妇的心里是很脆弱的,他既然提出来离婚,估计也不会好好照顾你。你要先想清楚孕期自己有没有那么坚强,能不能熬过去。然后生孩子,真的是鬼门关走一遭,之后做月子,抚养孩子都要花费巨大的精力,可能你还会遭遇产后抑郁。他能在你怀孕期间提出离婚,估计之后你不离婚选择生下来,他也不会好好照顾你和孩子的。
除了钱,还要考虑情感的需求。作为一名妈妈,其实很希望你能把孩子生下来。你不会后悔结婚,但是一定不会后悔有孩子。但是,你的内心没有那么强大,就请慎重考虑孩子的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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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回应  16级独孤 | 2019-7-28 21:42:34 发帖IP地址来自
看到这样的情况,我只想骂人,人生有几个十年,尤其女人,最好的年华都浪费在这一个人身上。32岁了,孩子你要留下,只是心疼你,在怀孕没有工作的情况下,需要人照顾的时候,那个朝夕相处的男人要离开。真的不知道什么原因,能让这个男人作出提出离婚的决定。宁愿出钱也要把自己的孩子杀死,这是多么狠心的父亲。
我倒是建议你选择接近第三种的方案。
1,你们没离婚,还是夫妻,那么夫妻有相互抚养的义务,你在待产和生育期间,如果经济短缺,你可以问他要。生孩子他也要管。宝宝出生以后,看到一个鲜活的生命,他会不会有所改变,(理论上有,不要期望),他家人会不会劝阻他,公公婆婆如果讲道理,也有可能一起劝阻,爱于人情,说不定还能在经济上帮助你。当然,不要奢望,先渡过难关再说。等你生完找到工作时,哺乳期内,再跟他谈离婚也可以。
2,同居期间购买房产,登记在你的名下,房产公示公信原则,首先推定为你的房产,至于首付的来源,赠与也好,借款也好,不一定认定为出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房产。其实这种房产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很烧脑的,法院的最终判决也在于看法官在内心怎么确认。妇女权益保障法还规定,分割是要优先照顾妇女和儿童的权利呢。
3,对于抚养费,20-30%,司法解释是有规定,但还要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和实际需要,但是没有7k到9k那么多。我在上海处理案件,大多在2k左右,3k就是多的,法院有一个调整的限额5k以内。至于对方愿意多给超过5k法院不管。大连不会比上海高这个是肯定的。
4,你们计划内怀孕,看来感情还至少凑合吧,不知道为啥那么着急离婚,是不是有什么事情。你不妨拖拖他。有人说不要跟钱置气,婚姻不在了,能争取多少钱就争取多少,但是很多时候不是钱的事。你拖拖他,看看有没有什么发现,如果捉到小辫子,也可以作为跟他谈判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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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回应  16级独孤 | 2019-7-28 21:42:35 发帖IP地址来自
这几天,这条回答得到了很多朋友的回复,我很感动。最近白天工作很忙,回家要带孩子。特意把孩子哄睡着了再来回复各位。
评论区里争得很历害的,是我那句“女人要生个孩子才完整”。我想解释一下。
我的这个观点,是我见了很多例子,加上我自己的经历,总结出来的。
女人一出生要扮演很多角色,小时候是女儿,后来是妻子,再后来是妈妈,再再后来…
每个年龄要经历这个年龄该经历的事,不养孩子,不做妈妈,永远体会不到母亲这个角色的幸福,辛酸。我一直认为,养孩子的过程,就是又窥探一次自己的成长之路。你在他身上,能看到你曾走过又忘记了的路。没有养过孩子,人生的体验是不完整的。
人生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而且路有尽头,你不能永远20岁,但永远有人20岁。说来好像人都会有死的那一天,那来这个世上是图什么呢?有什么意义呢?
我想人生的意义就在于经历吧,甜的,苦的,这些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我。
至于建议楼主生不生孩子,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认为生孩子好的自然就建议生,认为不好的自然就说打掉。这些建议是基于每个人所处的环境,所接受的经验决定的,不能说谁就是对的谁就是不对的。对楼主而言,生活是你自己在过,你做的每一个决定,但求一个心安,以后不后悔而已。
因为我自己很自立,也有工作能养活自己,养个孩子经济也不算太吃力,只是现阶段人力方面有点恼火,周末值班孩子带到单位任他乱爬乱跑,上夜班孩子没法照顾。困难同样一大堆,离婚以来也哭过很多次。但我现在幸福感满满的。
说内心话,如果可重来一次,这个孩子,真的不该要。当时和他爸爸感情并不好,但一直没离是因为舍不得孩子(老大),离了争抚养权是争不过的,一是老大一直是爷爷奶奶在照顾,我们一直住在一起。二是前夫比我大9岁,离婚后不太可能再生一个。
那我离的话,孩子抚养权拿不到,抚养费还得出,我再去另找一个,要是对方再带个孩子不愿再生,我就是把自己的孩子扔下,去带别人的孩子。要是对方不带,我们再生一个,要是又感情不好了,又得离怎么办?我又争不到抚养权怎么办?我就一直生孩子玩吗?话说回来,没有孩子,将来我的财产,真的就要捐出来做贡献了吗?
所以,当初怕年龄大了生不好孩子,反正跟谁生都是生,想着将就吧,不离婚好好过吧。所以明明婚姻一堆问题,还是硬着头皮生了二胎。生了,才知道,养育个孩子,有多痛苦。
你生了两个孩子了,男人就认为你已被套牢,冷淡,无所谓的态度,可以随便甩脸色了。奶粉尿裤育儿费,一分钱不出,休完产假就分居,他跟父母和老大住他单位附近的房子,我跟老二和外婆在我单位附近租房住,说来只隔十公里而已,但就是以难得跑怕麻烦为由任你自生自灭。上班累不累,孩子病不病,跟他没关系。偶尔过来带带孩子,就纯粹是来打工的,奶粉没了给你说,没了,快买。
死局,不离,孩子是我一个人的,离了,还是我一个人的,离了再找,别人不可能帮你养孩子,还是我一个人的。反正都这样了,我就掀桌子不陪他玩儿了。
说实在话,我现在感谢这个孩子。在我最低谷的时候,他陪伴我,让我知道我还有责任在,我得把他养大成人呢。他给我带来欢笑,给我生活带来希望,我们一起在成长。我再试着去找爱情的时候,因为我的生育任务已经完成了,就不那么慌了。我有孩子,也有经济能力能养大他,就算找不到,也就那么回事儿。找到了,也很淡定了,感情好我们就好好过,感情不好要分开,就分开,我反正有孩子的,未来老了有盼头的。
说回楼主,你如果对自己的处境有清醒的认识,对自己将来有很好的定位。可以评估一下,你还能找到一个相互喜欢,各方面配得上你,又有生育需求,愿意跟你生养孩子且有养育孩子经济能力很轻松的不?你的目标群体现在大多数是什么状态?未婚?离不带?离带?短婚未育?
如果你估计以你的条件,能找得到,也设想了对方的各种状态你都有解决方案,那可以打掉,再婚再生。
如果你舍不得打掉孩子,你就要想想如何靠自己把他养大成人教育好培养好了。如果争不到抚养权怎么办?这些预案都做好了,再离不迟,反正遇都遇到这样的男人了,自己要坚强。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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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原答案








我不是律师
但我工作(公检法系统内工作)的原因,见过太多案例(基本上每天不重样)。
我了解人性,加之对心理学稍有研究,也许我可以给帮你理一下思路。
你32岁,孕12周,我理解做妈妈的感受,一是舍不得自己的孩子,打掉觉得有罪恶感。二是你们十二年的感情,打掉了离婚再开始新的感情,再怀孕,生孩子,这些是要时间的,你不一定能很快走出这段感情带来的伤害,也不一定很快就能找到下家很快步入婚姻很快生个孩子。而你已经32岁了,孕12周,再加上你犹豫的时间。这个时候,都不叫流产,叫引产了,对身体的伤害,不言而喻。
这个社会,男人,婚姻,统统靠不住,女人,还是得有个孩子,人生才能完整。综上,我认为,流产,要慎重,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再决定。
说回三个条件,一和二的区别,就是赔偿金多了点,钱这些,身外之物,几十万,对我这种社会低层的人来说都觉得不值一提,相信你有这么多资产的人,应该更看得开。何况50万还要分期,根据我多年扯皮的经验之谈,人是会变的,这个钱,你很有可能根本拿不到,承诺是一回事,协议是一回事,具体执行起来,全看他的道德水平。这样是不行的。
至于三,他要和你争你名下的财产,你们是同居期间的财产,严格意义上。这个不是婚内财产,他要争,在你们已有一个孩子,他名下也有物业的情况下,大概率他是争不了的,不见得你就会吃亏。而且法院是不会细看看你们谁出了多少钱,该谁得的问题的,法院会和稀泥,你们双方谈,一口价,说整的。一句话,家务事,清官难断。
鉴于你们的感情已经这个样子,无论这个男人是因为什么,他能清醒的提这三条,大概率以后你们还是得离婚。
综上,我倾向于选第二条,但不能完全按他说的来。条件可以慢慢谈,着急的是他。你担心的问题,生孩子,哺乳期经济来源的问题,因为你们还没离,当然是他承担啊,他的父母呢,存单呢,收入呢,工资卡呢。
另外还有,孩子生了,要确保你能拿到抚养权,两岁以内,一般是跟妈妈的,你得证明孩子跟你更有利于成长呢,具体你查查相关判例。
但你还是得提高自己的能力啊,争来再多钱,总有花光的一天,自己挣钱的能力,才是你和孩子赖以生存的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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