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能主张“逾期利息”吗?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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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律团队   2019-7-27 13:09   2807   0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正确审判民间借贷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针对实务中民间借贷逾期利息的计算,很多当事人有不熟悉法律规定,没有主张的,也有提起主张计算方法错误的,具体区分约定及未约定情形进行如下说明。


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的超期罚息。逾期利息相对于逾期借款而言,逾期借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给贷款人款项的行为,依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其行为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


阅读提示:文中“规定”均所指《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约定逾期利息①
民事主体之间的活动,始终遵循“有约从约”的基本原则,如果借贷双方之间对逾期利息一并做了明确约定,只要不超过年息24%,依据约定计算即可。
参考法条:
‘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①
此处请注意,即使借期内未约定利息,但是丝毫不影响主张逾期利息,虽说民间借贷只要有证据当事人自己便可以搞定,但是不同的诉讼请求导致的最终诉讼结果会千差万别,而这里便是律师可以闪亮发挥的一处:


1)双未约,即借期内与逾期均未约定,法院基本支持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2)单未约,即只约定借期内利率,这也是很常见的民间借贷方式。此时,完全可以比照借期内利率主张逾期利率。


另外,此处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不论你以何种理由和名目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见过很多起诉书,像拉清单一样列举出众多诉讼请求,建议专业的律师还是依据法律规定,对法院根本不会支持的诉讼请求,向当事人预先释明,而对有机会争取的权利则要‘锱铢必较’,坚持到底,只有这样,才是真正被当事人从心底认可的尽职尽责的律师。)
参考法条:
‘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逾期借款利息计算的截止时间②
逾期借款利息计算的截止时间法律无明文规定,在学界存有很大争议,也是司法裁判中较为棘手的难题。存在着观点争议:


(一)逾期借款利息应计算至借款偿付完毕之日止。此观点在实务中占主导地位,支持者众多,并被大多数法官在判决时所采用。其理由是:


《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虽然规定了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借款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行为又是违约行为的继续。既有法定又有约定,依约定优于法定之法理,债主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至借款偿付完毕之日的利息,同时也可选择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逾期借款利息应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又叫宽限期)满之日止。其理由是:司法裁判的主要目的是定纷止争,法院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进行确认后,判明是非曲直,确定一个履行期限,要求借款人必须按此期限履行义务,这是法律的强制力所在。借款人若不按此期限履行义务,则应承担公法的责任,如民事诉讼法上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刑法上的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等。


(三)逾期借款利息应计算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止。其理由与第二种观点的理由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此“合理期限”一般为10日,即使未经催告,从起诉到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往往也大于10日。有定期的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就应当清偿债务,更无宽限期的问题。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履行期限或宽限期。实务中若是一律判决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宽限期,会曲解立法本意,实属裁判权的滥用。
总结:
1)、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2)、既没有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既没有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3)、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不超年利率24%。

①文|梁玉茹
②摘自:陕西尚合成法律咨询官微
来源:法务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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