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低龄化成趋势 专家呼吁拿出新办法

论坛 期权论坛 期权     
张钰杰 葛明宁   2018-11-7 00:45   1842   0
  【财新网】(实习记者 张钰杰 记者 葛明宁)“(对未成年的犯罪人员)如果简单地实施保护,而没有完善的教育措施跟进,会非常不利于行为偏差青少年的成长。”上海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主任周建军表示。
  周建军是在近日由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与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法研究会主办的“青少年犯罪与司法高峰论坛”上做出上述发言的。他认为,在已有矫治制度的基础上,应当抓紧研究新的制度,确保司法机关和社会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进行及时干预。
  从校园霸凌到校园伤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始终处于聚光灯下。在目前的中国,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均不承担刑事责任。这一法条反复地引起社会普遍的焦虑。根据公开资料,在21世纪前后,未成年罪犯数量增长显著,1994年全国共判决未成年人罪犯38388人,到2004年升至70086人,十年间上涨83%。此后,未成年人犯罪数量逐渐开始下降。但最高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江继海在前述论坛上透露,2018年上半年,一些省份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又出现了回升的势头。
  近年以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低龄化、智能化倾向。江继海披露了一组数据:较之2016年,2017年14-16岁的犯罪未成年人数从3400人增加到3700人,占总体的比重上升了7.76%。近10年间,13-16岁的作案年龄占比也从10%到11.48%。与多数犯罪种类数目减少不同,受互联网影响,未成年人涉及诈骗罪的数量呈现上升的趋势。
  此外,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有团伙化的特点。2017年,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未成年人犯罪是团伙作案。
  离开学校或许是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之一。江继海提供的数据显示,2016年、2017年,16-18岁的犯罪人数分别占到90.23%、88.5%,说明即将成年的未成年人从来都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力。而在这些即将成年的犯罪人员当中,农民和失业人员身份的占61.8%;不分年龄段来看的话,2008年至2017年,初中及以下学历的未成年人犯罪者占全部未成年人犯罪的平均比重达67%。这一比重历年都超过62%,尤其在2016年抬高至87.48%。
  江继海建议,未来修改《义务教育法》时,可以考虑将义务教育年限增加到12年。“根据目前的《劳动法》规定,一般15岁初中毕业,未满16岁不能就业,出现空档期,这个群体只能在社会上游荡,导致犯罪高发。”
  上海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主任周建军表示,今年上海市已对全市16-35岁的1.5万多名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了摸底调研工作。初步结果显示,25-35岁的上海常住人口的犯罪比例12年以来一直在上升。
  周建军表示,随着整个社会的转型发展,上海地区的人口结构正在发生变化,导致预防犯罪的形势任务也发生变化,例如,有相当比例的青年人是在23岁大学毕业以后才面临就业。就这个群体而言,心理成熟期和融入社的时间就出现了延后。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姚建龙也表示,在一些西方国家,社区矫正以25岁以下的青少年为主体,大约占全部参与社区矫正人数的40%到60%。中国的这一比例目前是偏低的。
  “2017年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规定青年的年龄范围是14到35岁。”周建军说,“我们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探索调整工作对象的年龄范围,从未成年人扩大到更广泛的‘青年’概念。具体怎么操作,还需要讨论研究。”
  周建军认为,未成年人保护处分的措施手段需要进一步丰富。“目前,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立法和司法的基本取向是保护和教育,这里特别需要从制度上完善保护和教育两个方面的内容,不能偏废。”
  周建军建议,一方面应当落实既有的手段,包括专门教育、收容教养、训诫等措施;另一方面,也要抓紧制定针对当代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新办法。“上海长宁区曾经探索过要求青少年专门参与强制性的社区服务,当时没有开展下去。现在我们认为,这件事的可操作性在上海已经没问题了。”
  周建军还表示,现代家庭结构不完整、功能不完整等问题日益突出,许多青少年的犯罪问题来源于家庭问题。他表示,一方面,法院应当加强和社会合作,让社工及时介入问题家庭;另一方面,如果监护人持续不履行监护责任、放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发展,司法机关可以建议监护人去接受如何当好家长的亲职教育,也可以将是否履行监护人义务纳入监护人的诚信体系,加重对这些不负责任家长的约束。“希望这些建议未来能进入立法考虑的范畴。”
分享到 :
0 人收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积分:
帖子:
精华:
期权论坛 期权论坛
发布
内容

下载期权论坛手机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