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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吧   2019-6-16 21:29   118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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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紧缺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116名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引才对象
   紧缺人才引进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升本、在职期间读研、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才范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需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对毕业院校不做要求。

引进程序
    本次紧缺人才引进按照网上报名、现场审核、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符合条件人员于2019年5月27日9:00至6月3日16:00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szks.ahsz.gov.cn/exam/index.html) 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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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资格初审。各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可及时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职位招考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员的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取消或核减招引人数。如招录岗位要求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2019年6月4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
    (二)现场审核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人员须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按时毕业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海外取得研究生学历,应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书。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考全过程。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考核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通过现场审核人数确定面试分组,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招录所需相关材料的,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综合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才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相关待遇
    1.市直和各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如暂无空编,可采取“先进人,后入编”方式解决,薪资根据单位性质按照统一核定标准执行;国有企业人才引进相关待遇按国有企业有关政策执行。
     2.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根据《宿州市“十百千万”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宿办发〔2014〕16号)、《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皖北领先人才高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宿发〔2017〕34号)文件有关规定,兑现安家和工作补贴等政策待遇。县区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按县区人才政策兑现待遇。

有关事宜
    相关人才引进信息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宿州先锋网、宿州人才工作网等网站公布。本次引进人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960702(市委组织部)
0557-3042518(埇桥区委组织部)
0557-8095295(砀山县委组织部)
0557-6887173(灵璧县委组织部)
0557-7018881(泗县县委组织部)
   本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7-3039631;0557-12380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宿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0日
2019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第二批“优才计划”公告
为充分发挥青年人才在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推动济宁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事业单位引进集聚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决定实施2019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第二批面向社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计划(简称“优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共有34家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引进124名优秀青年人才(具体岗位需求见职位表)。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30日9:00-6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30日11:00-6月5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n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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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5月30日11:00-6月5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打印表格。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3个小时后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下载打印《2019年济宁市属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对报名成功人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主管部门(单位)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资格审查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三)考试
考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考试采用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先组织面谈,根据面谈结果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组织面试。面谈、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面试答辩、实际操作、说课试讲等多种形式。面谈结果作为进入面试范围的资格条件,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结束后统一向应试人员宣布,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组织实施部门可根据报名人数、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连续或间隔组织本部门(单位)的面谈、面试。面谈结果、面试成绩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在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服务和待遇
试用期满,表现特别优秀的,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确定为七级职员(正科级)、八级职员(副科级);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后,在全市范围内优先予以调任。
新疆自治区纪委监委面向援疆省市选调200名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集聚优秀人才,推动新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现面向援疆省市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95名左右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的大专院校、企业纪委。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105名左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州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内设机构正职或副职、派驻机构正职或副职;县市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班子成员。
二、选调对象
援疆省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内地户籍)。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一般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 副处级及以下(管理六级、正高级职称及以下);
3. 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正处级选调职位的人选,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4月1日后出生);
4. 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 一般应具有2年及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限);
6. 无不良反映;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选调程序
(一)组织动员
各援疆省市纪委监委会同当地组织部部门通过印发通知、内网发公告、召开会议等方式,在援疆省市各级各部门进行宣传动员。
(二)推荐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所在单位推荐,在当地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名,汇总上报省区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选调工作组会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须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2)干部任免审批表(须写明近三年考核等次,经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本人签字);(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三)面谈考察
资格初审合格者,选调工作组与考察对象及所在单位联系,沟通考察方案,并深入实地对考察对象进行面谈和考察。
面谈测重了解人选综合素质、到新疆工作的真实愿望、家庭情况等。考察着重了解人选政治素质、专业特长、工作实绩、性格特点、群众口碑,侧重于能力素质与所报岗位的匹配度、发展潜力等。
根据面谈考察情况,选调工作组提出拟选调人选初步建议报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部。
(四)组织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选调工作组统一组织,在当地三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换一家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不予选调。
(五)集体研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研究后,提出拟选调人选名单及岗位安排建议,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沟通后,提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书记专题会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任职。
(六)办理调动
选调人选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到各地州市或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相应岗位任职。
五、待遇政策
(一)选调干部符合提任条件的,进疆后原则上提拔任职;表现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程序报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后,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二)选调人员进疆后,每人安排1套周转住房,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三)根据选调人员申请,可协调解决其配偶来疆工作调动或落实就业岗位。
(四)已婚选调干部夫妻一方户籍转入新疆、其子女在高考前2年将户籍、学籍转入新疆并就读的,子女可在新疆参加高考。子女有在乌鲁木齐市就学意愿的,相关地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请自治区教育厅协调解决。
(五)当地财政报销选调人员首次进疆交通费;按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和休假,所在单位负责报销往返交通费用;享受所在地同职级干部各项待遇。
(六)入疆就职后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报销。
六、其他事项
联系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部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10号
邮编:830002
选调工作组咨询电话:18999901617 1808289999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991-2391455、2391817
青海省2019年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相当职级层次以下公务员公告
招考人数:822
报名时间:5月26日至5月30日
缴费时间:5月26日至6月1日
报名调剂:6月2日9:00-16:00
笔试时间:6月15日
笔试科目:行测、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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