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业公司的期权和行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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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姜汤   2018-10-12 00:01   2777   0
创业公司做了一个初步的期权方案,但有些问题还没想明白,请教大家:
1、行权价格打算按员工入职是已经完成的上轮融资的估值算,这样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2、关于行权的问题,如果按照员工入职时的上一轮估值计算行权价格,等于员工跟投了,那是否还需要分期成熟呢?投资机构投资的话不是更希望资金一步到位吗?如果员工看好项目,打算一次性行权出资购买全部期权,那还有必要非要要求分期成熟行权吗?
3、关于退出。目前方案是如果员工中途离职,没有行权的期权则取消。已经行权的,按照一定的价钱回收。初步方案是行权价格+按入职到离职期间内公司利润的增值所对应的个人权益部分。如果这样似乎也不需要分期成熟吧?
4、如果设置分期成熟,员工却不愿意花钱购买,是否设置一个行权期限?还是允许一直不行权,直到快上市呢?  如果设置行权期限,超出期限没有行权则期权作废,那么员工很可能在看不清项目前景时不愿意出钱,这对员工没什么吸引力,达不到激励的作用。如果不设置行权期限,而一直保留,而员工因为没有掏钱,达不到与公司利益捆绑的目的。不知道这点行业内一般是怎么操作的。
5、关于中途加入的合伙人,拟给与较高的股份期权,比如3-5%,这时如果让该合伙人按照上轮估值比例出资,则金额较高,未必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如果也按照前述方案允许最后快上市的时候在出资行权,又达不到利益捆绑的目的。这种情况一般怎么处理呢?
看到业界有按照期权+低工资的方式吸纳合伙人或者优秀人才,等于是员工拿少要的工资购买了期权。但这样操作给多少期权,对应多少工资又很难科学的换算。而且往往项目早期员工不会因为期权而降低工资,就算降低了,也是他们心里工资的底线,不会真正把期权计算在内的。
6,关于期权总数,设为多少股是自己可以定义的是吧。但如果现在定义的股份总数,(比如我把全部股份设为1亿份),和将来上市时的总的股份标准不一致怎么办?是否又涉及到换算的问题?员工之前拿的期权可能变少了可能会引起误解吧
请请各位达人给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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