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一厅官醉驾被停职调查 情节轻微检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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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先康 单玉晓   2018-9-29 14:54   6842   0
  【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 单玉晓)中国法学会党组一份文件的截图近日在社交媒体上流传,显示该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酒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因犯罪情节轻微,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鉴于李仕春严重违纪,中国法学会党组决定暂停其职务,接受组织调查。接近中国法学会的人士表示该文件属实。李仕春本人则对财新记者表示:“司法机关掌握的情况是最客观的,我只是当事人,讲也不合适。”
  9月25日,中国法学会党组发出《关于李仕春同志停职的决定》。这份文件写道:2018年8月21日,李仕春酒后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因犯罪情节轻微,9月12日,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鉴于李仕春严重违反党纪政纪,经学会党组研究决定,暂停其研究部党支部书记、主任职务,接受组织调查。知情人士透露,8月21日,李仕春酒后驾车,在北京王府井一家酒店附近被交警查获。
  财新记者电话联系上李仕春。其表示:“司法机关掌握的情况是最客观的,我只是当事人,讲也不合适。”关于接受组织调查一事,他称“这个组织部门会按照有关的规定来办理”。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刘星告诉财新记者,一般来说,检方认为酒驾构成犯罪,那就是达到了醉驾的程度。至于本案中如何认定李仕春犯罪情节轻微、为何作出不起诉决定,其表示“具体情况不了解”,也未提供该案不起诉书决定书。
  中国法学会是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学术团体,下设办公室、研究部、对外联络部、会员部等正厅级机构,研究部是其核心部门之一。中国法学会官网信息显示,研究部是承担法学社团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数十个全国性法学社团的管理,此外,研究部还负责制定法学研究课题选题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的招标立项、法治智库建设、优秀人才和成果评奖、举办中国法学家论坛等职责。研究部下设学术组织处、学术研究处、法学成果应用处和法学社团管理处四个处室。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48岁的李仕春是浙江瑞安人,早年毕业于温州师范学院政教系,留校任教三年后考入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毕业后进入国务院法制办工作,2002年7月任中国法制出版社编辑部主任,成为正处级干部。2005年,李仕春升任中国法学会下属的法学期刊《中国法学》杂志社副主编,成为副厅级干部。2007年,中国法学会成立法律信息部,李仕春负责筹建,担任法律信息部主任,正式成为正厅级干部。2014年6月,李仕春任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并任职至今。此外,李仕春还从事国家立法、司法改革、行政执法等领域的决策咨询工作,在国内多所法学院校兼职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等职务。
  李仕春最后一次公开亮相是在8月17日。据法制网报道,8月17日,中国法学会组织的第六期“法学家下基层”专题法治调研活动在杭州举行,来自国内十余所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中央网信办、国家保密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的代表共40余人前往阿里巴巴集团总部调研。调研期间,李仕春和阿里巴巴公共事务部总经理共同主持了座谈会。
  法学界人士告诉财新记者,中国法学会每年都会确定一批省部级研究课题,李仕春作为研究部主任,掌握课题审批大权,有较大影响力。此前多次有消息称李仕春出事,2015年,其曾被曝出“短信门”事件,涉及组织宴请、请托入学、发表文章等事宜。
  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十八届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对中国法学会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在反馈巡视问题时,中央巡视组表示,法学会党的领导弱化,结合自身职能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比较欠缺;政治意识不够强,履职尽责担当不足,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健全;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趋利化倾向,对所属研究会监管不严。对基层党建和系统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抓的不实,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不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干部选拔管理不够规范,存在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出国(境)团组和经费管理不严格,专项经费使用和课题立项存在廉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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