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会通货膨胀啦,但现在这个问题地府官方或者民间肯定已经想办法给解决掉了。 我倾向于认为地府在刚成立的时候(世人在没有普遍接受死后会去地府这样一个地方之前,地府就还没有成立)是没有货币的,一位亡灵要购买其他亡灵的商品和服务都需要用手中的陪葬品去交换,或者带一大批陪葬的手下过去抢,但这样的经济形式存在着下面三大缺陷: - 一次成功的交易不仅要求交易双方刚好各取所需(即任一鬼都需要的是对方鬼所持有的商品),而且还要求商品是可分割的(因为或许买方鬼只想要卖方鬼所持有商品的一小部分而已);
- 如果商品是易腐烂的,那么当一鬼不愿意用自己所有的易腐烂商品去交换其他商品的时候,剩下易腐烂商品的保存就成了一个大麻烦;
- 在这种以物易物的经济环境下,亡灵们也没有一种可用于衡量所有商品价值的标准,因此多次或者循环的交易是无法被简化的。
第一个想清楚这些问题的聪明鬼就托梦给亲戚,要求给自己烧钱了。冥钞一旦出现立马广受欢迎,为什么?一是它可以作为一种被亡灵普遍接受的交换媒介,这消除了上述交易双方刚好要各取所需才能交易这第一大难题;二是它可以作为储存财富的方式,解决了易腐烂商品不能用于积累财富的第二大难题;三是它还可以承担起通用计价单位的功能,为地府市场上所有的商品和服务创建了一个统一的价值尺度。 慢慢地,所有亡灵都看出这里面的门道了。为了追求利益,为了购买更多的商品,各路亡灵想方设法地获取冥钞(一个外来的货币),有鬼去收集、有鬼去制造,还有鬼去造假,久而久之,地府里的冥钞就越来越多了,结果造成通货膨胀。简单来说,就是冥钞太多了,其购买力下降了,在做与之前相同的一笔交易时,亡灵们就必须使用更多的冥钞。 长此以往,通货膨胀,府将不府啊,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想一定有还有另一个聪明鬼看过下面这个人类世界的故事。想让眼睛休息一下的童鞋可以点击视频听故事。 https://www.zhihu.com/video/943104881393987584
1626年,荷兰人用仅仅价值24美元的布料从印第安人手中买下来一个岛。当时交易的双方都不会想到,这座岛日后竟成为了地球的心脏,而这座岛就是著名的曼哈顿岛。勤劳勇敢的荷兰人在这里建立家园、落地生根、繁衍生息,并将这个岛命名为“新安姆斯特丹”。 1653年,当时的荷兰统治者,彼得.斯特文森市长,命令所有具备劳动能力的人一起在岛上修筑起一堵墙,以抵御印第安人的侵扰。这堵墙全长700多米,高5米。一条街就这么沿墙划了出来。斯特文森市长不会想到,这条街日后将成为了金融史上最负盛名的一条街,就是The Wall Street,华尔街。 华尔街投资界有一句警世名言,叫不要预测市场。 华尔街的发展史正巧应验了这句话,当时没有任何人会预测到今天美国的强盛、纽约的繁荣以及华尔街的地位,但事情就这样发生了。仅仅用了一百多年,纽约就超越费城,成了北美最大的城市。又过了一百多年,纽约就超越了英国伦敦,成为了世界金融中心,并保持着其无与伦比的统治地位,长达百年直至今日。我们无从预测遥远的未来,但回望过去,我们又能找到诸多的印记,来解释今天发生的一切。好像这一切都是注定的。 但历史并不全是必然,历史也并不全是偶然。借着地府通货膨胀的问题,我来带着大家看看怎样的历史必然给了纽约,给了华尔街繁荣昌盛的条件,给了一个原始经济体从通货膨胀到理性经济制度的历程。我们也能从当中认识到,想要建设一个世界级的金融中心,或者地府级的金融市场,需要有怎样的客观条件。 如果用一句话概括纽约的地理优势,那就是:举世罕见的纯天然海陆河运贸易之都。 不是所有的贸易之都都能成为世界级金融之都,但所有的世界级金融之都是贸易之都。不管是伦敦、新加坡、香港还是上海,都是如此。因为先有贸易运输才会有金融往来,金融业繁盛是基于贸易繁盛的。 第一个发现纽约的欧洲人是荷兰著名探险家亨利.哈德逊。1602年,当他第一次来到纽约湾的时候,就被这里的卓越的天然地理优势惊叹到了。 首先,这里有曼哈顿岛,一个坐落于河海交汇处的岛。大家知道,河海交汇处的岛,多半是河口泥沙冲积岛,比如长江口的崇明岛,就是一个典型的泥沙冲积岛。泥沙冲积岛的土质以泥沙为主,不稳定,不适合建造高层建筑物。但曼哈顿岛却由坚硬的岩石构成,这为未来的摩天大楼建设提供了客观的条件。曼哈顿岛面积近60平方公里,是一个南北向的狭长岛屿,其东西两面不是大海,而是两条河流,分别是西边的哈德逊河和东边的东河,其中哈德逊河直抵内陆,全长500多公里,是一条通往内陆的重要天然运输线。 哈德逊河沿岸植被覆盖率高,不存在严重的水土流失,河口的泥沙淤积不明显,从而得以形成一个水深30米的天然深水良港——纽约港。纽约港可以停靠大型船舶,年吞吐量达上亿吨,每年都有上千艘船在此停泊。 正是这样优越的地理条件,使得它成为了北美的明珠。荷兰人捷足先登,率先控制下了它,并将其命名为“新阿姆斯特丹”,我们知道,阿姆斯特丹是荷兰的首都,从这个名字就能看出,荷兰人对其有多重视。 在1650年的时候,新阿姆斯特丹就已经是一个非常繁荣的殖民地了,英国人殖民者早已对这块宝地垂涎三尺。1652年,英荷海战爆发,荷兰战败,英国一战奠定了大西洋海上霸主的地位。荷兰战败的第二年,新阿姆斯特丹的市政委员会成立,市长彼得.斯特文森主持建墙,表面上说是抵御印第安人的骚扰,但同时也是为了防备强盛的英国随时出手抢夺北美明珠。 斯特文森市长是军人出生,他重视忠诚与荣耀,对祖国和自己钟爱的新阿姆斯特丹有深厚的感情,他为了抵御英国人做了充分的准备。当英国人的战舰开进新阿姆斯特丹时,市长决心誓死保卫该城,可这里的居民们为了让自己的财产免遭炮火的摧残,恳求这位市长不要抵抗,立即投降。市长意识到,在民意面前,墙是没有用的,个人的坚持也是没有用的。最终,他同意了居民的请愿,开城投降。 英国人没有遇到多少抵抗就占领了新阿姆斯特丹,并把它改名为纽约,英文名New York,以此作为献给约克公爵的生日礼物。 不久后,墙就拆了,但沿墙而建的华尔街却留了下来,一直到今天。 或许你会觉得新阿姆斯特丹的荷兰居民十分软弱。但不得不说,正是这样一批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的居民,为纽约日后的蓬勃发展提供了独特的社会条件。纽约虽然成了英国人的纽约,但纽约它却继承了荷兰人的商业精神,并在日后的几百年里,将其发扬光大。 北美的绝大多数殖民地,从一开始就是掌握在英国人的手上的,英国人建立殖民地的初衷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代表英国王室拓展国土,另一个是代表教会进行传教。商业目的仅仅是其次。 可荷兰人则不同,荷兰是欧洲最早进行资产阶级革命的国家,建立了现代的资本主义制度,虽然说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很多概念,是由意大利人在文艺复兴时期提出的,但却是荷兰人最先施行,他们才是实践上的创造者。不管是银行,还是证券交易所,或是有限责任公司,都是由荷兰人创造并相互贯通的,从而形成金融和商业制度。 荷兰人对宗教和王室没有兴趣,但却对财富有浓厚的感情,他们开辟殖民地,为的就是两个字:赚钱。 荷兰人给新阿姆斯特丹带来了难得的商业精神,独树一帜。他们全神贯注地追求财富,以至于殖民地建立的十七年内也没能盖起一座合乎体统的教堂,等他们修建第一座教堂时,将教堂起名叫做圣诞老人教堂。这种情况,在其他殖民地是不可想象的。 他们也不在意经商的对象,国籍、语言、民族、肤色都不在乎。人口不到1000时,这里就有18种不同的语言,金钱是大家共同的爱好,共同的语言。这里什么都买,什么都卖,毛皮、面粉、奴隶、木材、手工制品等等。 英国人会对殖民地的印第安人赶尽杀绝,但荷兰人却会尝试和他们地做生意,像曼哈顿岛就是荷兰人买下来的,而不是抢下来的。荷兰人喜欢动物毛皮,特别是水獭皮,他们会找擅长捕猎的印第安人买。值得一提的是,印第安人不认为黄金是货币,也许是他们并没怎么见过黄金,所以他们对黄金没有任何概念。印第安人使用的货币是贝壳,于是荷兰人就入乡随俗,用贝壳和印第安人做生意。直到独立战争,贝壳都一直是纽约地区的常用货币。 说到贝壳货币,就不得不提起北美历史上第一起金融操纵案,这场操纵案的主角就是贝壳,下面就让我给大家介绍介绍这起事件。 我们知道,所谓货币,就是用来交换各种商品的交易媒介,一样东西要成为货币,必须被市场参与者广泛接受。因此,一般来讲,货币是由国家强制规定的,比如说人民币、美元这些。但也有天然的货币,例如黄金和白银,黄金白银之所以是天然货币,是因为它有成为货币的天然优势,它易于分割、易于储藏、产量不大,能被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所接受。 如果不是发现了北美洲,恐怕欧洲人会以为所有的地球人都认识黄金。但有趣的是,印第安人并不认识黄金,也从没有把黄金作为自己的货币,在他们眼中,黄金一文不值。他们的货币,是贝壳串珠,一种用贝壳和珍珠串起来的首饰。 那么问题来了,两方的货币不一样,到底以谁的作为交易的媒介,这就成了一个问题。在早期,由于殖民者人数不多,同时又有求于印第安人,所以印第安人的贝壳串珠就成了殖民地的主要货币。 印第安人用了很多年的贝壳串珠,没有什么问题,因为印第安人是原始社会,民风淳朴,物质欲望不强。但荷兰人则不同,为了追求利益,为了购买更多的毛皮,他们想方设法获得贝壳串珠,有人收集,有人制作,甚至有人造假,久而久之,市场上的贝壳串珠就越来越多了。 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没错,那就是通货膨胀。 通货膨胀,简单来说,就是钱太多了,钱不值钱了。由于贝壳串珠多了,贝壳串珠就不是什么稀罕物品了,所以,在交易时,人们就必须使用更多的贝壳串珠。 1650年的时候,6颗白珠子可以换一个荷兰币,到1659年时,16颗白珠子才能抵一个荷兰币,这已经是恶性通货膨胀了,直接导致了殖民地的日常交易一片混乱。 新阿姆斯特丹的市长彼得.斯特文森,可是急坏了。他不知道该怎么解决通货膨胀的问题,于是就下令,进行价格管制,限定日常用品的交易价格。可这哪里有用,市场的力量是远比他大的,市长的努力失败了。 可有位叫弗雷德里克.菲利普斯的人却一不小心做到了。这位奇才1647年来到新阿姆斯特丹,开始了他的致富之路。他的致富之路不是勤劳工作,而是找了位很有钱的寡妇结婚。有了钱的他立马开始和印第安人、荷兰人做生意,又赚了不少钱,也培养出了对市场的敏锐感觉。 趁市场上贝壳串珠大幅贬值之际,菲利普斯开始大力买进贝壳串珠,并偷偷囤积起来。他把贝壳串珠装在酒桶里,然后埋在地下。他打的算盘是,如果市场上的贝壳串珠大幅减少,那么贝壳串珠的货币价值就会上升,那么到时候卖出去,就能狠赚一笔。他是为了一己私心才囤积贝壳串珠的,但无意间却真的减少了贝壳串珠的流通量,到1666年,3颗白串珠就能换一个荷兰币,贝壳串珠果真变金贵了。 中央银行这个概念,到17世纪末的时候才正式形成,当时的英国成立的英格兰银行,可以说是最早的中央银行。但菲利普斯通过囤积贝壳串珠,实际上就起到的中央银行的作用。所谓中央银行,并不是我们常见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这样的银行,这些银行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储蓄和发放贷款的。而中央银行是政府控制的银行,并不负责储蓄居民存款,中央银行最主要的作用是控制货币的供给。 意思是说,我们市场上流通着多少货币,由中央银行来控制。如果把货币比作是河水,那么中央银行就是一个大坝,水太多了,下游就被淹了,水太少了,河流就枯竭了。中央银行要做的就是结合市场情况和政策需要,调节水量,也就是货币供给量。 像新阿姆斯特当时的情况,就属于水太多了,货币太多了,多到大家都快被淹死了。斯特文森市长的办法就是一个人一个人地去救,然而他根本没这么个能力。菲利普斯的想法就是修建个大坝把水蓄积起来,他这么做虽然不是出于好心,而是出于私利,但最后的结果还真的是做了件好事。 当然,要做到这点是有条件的,首先,这个人得特别有钱,其次,这个市场得足够小。曼哈顿的人口当时不超过一万人,没有这两个条件,菲利普斯也做不了中央银行。所以,随着纽约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这种凭一己之力操纵货币的事情就再也没发生过了。 贝壳串珠在殖民地作为流通货币的事情一直持续到了独立战争。那时,一种可以廉价仿制贝壳串珠的机器被发明了出来,使得市场上的假币迅速泛滥,自此,贝壳串珠的价值也就被彻底摧毁了,退出了流通领域。
好了,故事讲完了,所以,我猜地府现在用的钱肯定是他们自己打造的货币,绝对没有通货膨胀的烦恼了,我敢在这里这么胡说,是因为:你不信,不信就亲自去调查一下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