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职业打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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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正浩   2018-9-24 01:15   10999   9
道德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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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 2018-9-24 01:15:18 发帖IP地址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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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 2018-9-24 01:15:19 发帖IP地址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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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曰天  2级吧友 | 2018-9-24 01:15:20 发帖IP地址来自
正好楼主今天写的文章是关于这方面的,发出来大家探讨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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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的购物狂欢节对于消费者来说已经结束,而对于以王海为开端的新职业——职业打假人来说,他们的工作才刚刚开始。双11过后,这群以职业打假为生的职业打假人,将会对双11购买的商品进行逐一的检测,以发现商品的真实情况是否和商家宣传的信息不符。在购买商品的时候,这群职业人士已经对购买过程进行录像,对商家宣传的网页进行截图,保存了相关聊天记录并且尽可能详尽的将这些信息进行整理,因为如果出现了假货,这些证据将是他们回避风险,获得赔偿的重要保障。

人们对“职业打假人”的看法不一,往往商家对此类人深恶痛绝,恨不得除之后快,而大多数消费者对他们表示赞赏,认为他们打假是一种正义的行为,也有部分消费者对他们表示鄙夷,认为他们为了利益才去打假,道德水平低下,不同的人因为所代表的利益不同,是必然出现不同的态度的。但是无论如何,他们都是我们经济社会中客观存在的一部分,他们的行为,毫无疑问会对我们的经济产生微妙的影响,这种影响在现在看来并不明显,但是会在未来的某一天体现出来,而世人大多数浑浑噩噩,不知所觉。懂点儿经济学,或许会让你在这充满迷雾的世界中看清一些有趣的真实,产生一种“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朦胧美。

为什么会出现打假人?你不妨先想象一下世界上有没有那种大无畏为正义献身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高尚的人。这种人或许会有,但是数量一定比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要少,并且现实情况也是这样。同时懂点儿君也要大声疾呼,千万要少点这样的人才好,因为如果这个地球上全都是这样的人,那么亚当斯密提出的市场机制就会失去作用,激励理论或许要完全推翻重来,管理机制等等都将乱套,现有的一切经济秩序都会玩完。我们复杂的经济社会得以运行,依靠的并不是人的高尚,而是经济学理性人的假设:人是自利的。自利的理性人才符合现实情况,因为大多数人,包括你我,都是这样的,而打假人也不例外。

打假人是由于追求收益才去打假的,并不是因为他们较你我高尚,他们在道德上和你我并无太大区别。你若买了一件大衣,发现大衣的质量和商家宣传不符,这时候你或许会让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因为你如果要去找商家理论,免不了一番扯皮推诿,有可能反倒让你心情不好。并且你如果要找相关部门维权,那么也免不了付出一些时间金钱精力上的成本,反而得不偿失,懂点儿君认为你不大可能为了同样买此大衣的其他消费者的福祉去打假,你觉得呢?所以对于此类小事,大多数人不会选择去打假维权,但是打假维权是一件正外部性极高的事情,因为你如果去打假,将会避免更多的人受到大衣质量不佳的损失,社会的总效用增加了,但是你的收益是负的,这时候你因为自利不会去做出打假的行为。而法律的制定者,为了整个社会考虑,必须在法律上去支持人们打假,但是仅仅说一句支持打假就行了吗?正因为制定法律的人也知道,我们几乎所有人,都是具有自利性质的理性人,所以他才会制定出《消法》第55条法律。

看看我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吧,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这条法律巧妙的利用了人的自利心以达到提高社会总效用的效果。如果法律的制定者把监管假货的权利交给了政府的有关部门,意味着政府官员必须是大公无私高尚的人,他们会不遗余力的打假,而且是在没有激励的情况下。政府官员显然首先是人类,有人类的特点,在人自利的情况下,发生权利寻租是大概率事件。法律的制定者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把监管的权利交给了大众,完美的利用人性自利和制度相结合,达到了一种最有效的经济发展方向。

而对于消费者,这条法律意味着,如果你买到了质量不佳的大衣,在掌握了证据之后,就可以得到最低五百元的赔偿加退款。在这个时候,法律就给予你了一个搜寻证据打假的激励,因为你是自利的理性人,你会简单权衡得失之后做出相应的行为,而法律让你的行为更加偏向于打假,而不偏向于妥协。大多数人打假的行为,无论是职业打假人还是消费者,他们去做打假这件事情,主要原因还是为了得到赔偿,次要原因才是弥补损失,你若为了大衣质量不佳去打假,主要是因为能得到最低五百元赔偿,而不是为了报商家蒙骗你的仇吧?没有赔偿或者赔偿很少,你会为了报仇或者争一口气去打假吗?估计大多数人不会这么做,这么做的人,一定会成为新鲜事而被新闻报道的。
所以,职业打假人也好,普通消费者打假维权也好,他们的主要目的都是为了得到赔偿。既然都是为了钱,那么又何必谴责职业打假人见钱眼开呢?只不过对于消费者而言,打假的赔偿是附带的利益,而对于职业打假人来说,金钱赔偿是他们的生活来源罢了。

《消法》第55条被解读为假一赔三,有最低五百元的限制,也就是你如果买了五毛钱的商品是假货,你也能得到五百元赔偿,但是你如果买了一万元的假货,那么商家不仅要退还给你货款一万元,并且还要额外赔偿你三万元。如果我们把购买假货当做一种投资行为,那么你往此道上投入100万,最好的情况下,你的收益率为300%,这个收益率应该是位于金字塔顶端的顶端了(由于在食品安全法里是十倍赔偿,如果按照食品安全法,那就是1000%收益率了,这篇文章只扯《消法》)。 较坏的情况呢,就是你买的100万商品因为证据不足无法得到赔偿,但是你有商品在那里啊,你可以选择重新卖出,也可以挽回大部分本金,损失是很低的。最坏的情况就是因为证据不足,商家对你起诉,认为你侵害了商家的名誉权等等,这时候你就要面临向商家支付巨额赔偿的可能性了。

懂点儿君从风险的角度来分析一下打假的收益,在风险来看,打假是几乎没有系统风险的,它的大部分风险都是可以回避的,比如可以用严谨详实的取证来回避商家起诉打假人的风险,可以用选择性赔偿的方式来回避无法得到赔偿的风险等等。和股票等金融产品不同的是,股票的风险在于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如果你要降低股票的风险,那么收益也必然降低。但是打假可以用人为的手段来降低风险,它的收益一直都不会变,你买了一件假货,你调查的越详尽,证据越全面,商家规模越大,你得到赔偿的可能性就越大,赔偿金额一直都是三倍关系,你的收益也一直是300%。这么看来,如果把打假看成是一种投资,它的收益和风险是不对称的,这也就吸引了大量的人从事职业打假,而他们所付出的,是别人异样的眼光和心理压力,以及复杂的取证推理法律程序等。

为什么懂点儿君把打假比作投资呢?如果你看过本订阅号经济故事里面的《投机与投资》这篇文章,你就要考虑打假会不会让社会的总效用变好,如果打假只是一种零和游戏,我的好处是从别人那里拿来的,我们两的总好处没变,这就是投机。如果总好处变多了,那这不仅是投资,还是有效投资。老王从老赵那里买了一件500元的商品,发现是假货,虽然没有正品质量好,但是也能将就用。老王因为心理成本和物质成本选择不追究,那么老赵卖商品得来好处实际上是老王损失的好处,因为老王本可以从正品中得到更多享受,但是这件商品是假货,享受减少了,但老王的钱花出去了,钱给了老赵,老王减少的享受变成了老赵的收入。这么看来,卖假货才是一种投机行为。如果现在老王因为看了懂点儿君的这篇文章要求打假,那么老王在花费一些成本之后,可以得到1500元的赔偿加退款,老王损失了追究的成本,得到了1500元赔偿和本来花出去的商品货款500元,老王是赚了。但是老赵就惨了,老赵损失了500元本该赚到的钱,还赔进去1500元,典型的“赔了夫人又折兵”,损失大了。这么看来,老王赚的1500元其实是老赵的,钱的总量没有变,只不过是从老赵手里,跑到了老王手里。仅从这两人看来,这也是零和游戏,但是如果考虑外部性的话,情况就大不一样了,老王的打假行为会给老赵一个负激励,激励老赵不去卖假货,这样就会让其他的将要受到假货损失的人避免受到损失。也就是说,老王改变了未来,老王不去打假,未来还会有老李老张等等受到损失,老王的打假行为避免了未来的假货消费者蒙受损失,也会导致老赵从事其他行业创造价值,这么看来,打假其实是一种提高社会总效用的行为。同样的道理,如果老王不去打假,那么老赵由于从假货中得到了利润,利润会激励老赵交易更多的假货,也会有更多人蒙受损失,而老赵也不会从事其他可以创造价值的工作。这时候,不去打假的外部性是负的。而你或许会说,有的人买了一件200元的LV包,也没见损失啥啊?对,这种心照不宣的交易是不会让卖包的人和买包的人受到损失的,奢侈品之所以为奢侈品,就是因为它稀缺,如果满大街都是200元高仿LV,受到损失的其实是买了真LV包的人,而部分潜在的具有购买正品倾向的消费者,也会选择不去购买LV,厂商也就少赚了一部分,这种交易损失的实际上是购买正品的消费者和厂商。

以上只是商品假货,职业打假人进行打假的也几乎全都是商品,但是服务业的假货也符合《消法》的规定,却很少有人去打服务业的假。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取证难度太大的原因,服务业打假成功的难度太大。别人给你提供按摩服务的时候,往往会说这个人是受过什么专业训练拿过什么奖的什么按摩师,但是究竟是不是?你并不能知道真实情况,而且也几乎无法取证。并且信息不对称让你并不懂太过专业的东西,结果只能是,你花了享受大师服务的钱,却只得到学徒的服务却还并不知情。

无论是哪种假货,都会有潜在的社会经济影响,把辛苦付出劳动的人本该得到的好处拿走一部分,把想买真货的人的好处也拿走一部分,成了卖假货商人的收益。在经济学层面上来讲,如果消除了假货,那么对每个人都有好处,包括卖假货的商人,因为提高了社会的总效用。但是如何消除假货才是关键,法律只是起了导向作用,让人们更加偏向于哪一种行为,但是法律在我国却也并不很普及,在现实中没有多少人去按照法律程序起诉假货卖家或供应商,职业打假人去做了这些工作,抑制假货的生长。中国还是一个存在大量假货的国家,里面的原因相互交织,构成了经济社会大网的一部分,希望经济学能让你看的更真切,在未来你会庆幸,懂了点儿经济学让你避免了很多麻烦和大坑。

———————————————————————————————————————————直接把订阅号的相关文章复制粘贴,这样偷懒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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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本萌新才发现在秀米上复制的图文消息发出来后竟然全变样了!!!坑本萌新啊!!!又重新排版了一次!!不过图片全没啦!!!哼!!!对了,微信懂点儿经济学就是楼主的个人微信订阅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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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  2级吧友 | 2018-9-24 01:15:21 发帖IP地址来自
怎么说呢。。。
就是披着道德的皮,干着下作的事。
没接触过的可能不了解。
他们就是变相索要保护费,你交钱了,该买什么假货卖什么假货。
不交钱就各种便装,鬼鬼祟祟。
这种行为反而滋生不良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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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young  2级吧友 | 2018-9-24 01:15:22 发帖IP地址来自
职业打假人,可能是我见识少的原因,遇到的没有打假的都是ps个法院传票骗商家仅退款的,基本上都是没有妈妈或者父亲的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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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柏林  1级新秀 | 2018-9-24 01:15:23 发帖IP地址来自

哪tm是打假,更多的是碰瓷,而且大的有问题的企业,毛事没有。简单一个事,对大企业来说,你让我不爽,我可以让你更不爽。天天堵你家,你可以躲,你全家能躲么,你爸妈能躲么,你儿子女儿不去学校么。也不怎么你,就天天跟着你,还别说,大企业真有这个财力和实力。天天跟着你,又没对你造成损伤,警察都没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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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改个啥名  3级会员 | 2018-9-24 01:15:24 发帖IP地址来自

贱人,就是骗子嘛,什么职业打假人,害人不浅,祝他们心想事不成。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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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 2018-9-24 01:15:25 发帖IP地址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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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 liu  3级会员 | 2018-9-24 01:15:26 发帖IP地址来自
一群人渣,而且现在国家法律很不完善,我曾经拿着一个产品去咨询食药监的人,说包装上的一个成分没问题,但是职业打假的把东西拿去告,药监又说有点问题,查法规,也写得模模糊糊,看你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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