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顺风车以「顺路搭客」为名「全职」接单盈利,如何看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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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问答   2023-3-30 20:37   2912   5
“高速费由你出。”尽管备注了“高速费平摊”,市民小泉还是在顺风车车主的催促下,付了全额的高速费。
由于工作地和生活住所在两个城市,小泉的跨城出行十分频繁。对他来说,顺风车出行是经济、便捷的不二之选。“以前遇到真正顺路搭乘的车主,一般会约定好平摊高速费或者由车主承担高速费,现在都是些专职司机。”
在此之前,小泉已经连续发起了两次顺风车订单,车主接单后都提出了相同要求。据了解,这些所谓的“全职”顺风车司机一天多次往返同一条跨城线路,是“假”顺风搭客,“真”盈利营运。“曾经有车主跟我说,他们要挣钱,自然要求乘客承担高速费。”小泉说。
在网上,不少消费者也在投诉“假”顺风车。除了不按约定平摊高速费以外,一些顺风车司机还不按约定行驶路线驾驶,途中多拼、多载乘客,原本一人搭乘的订单最终变为多人搭乘。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2022年,交通运输部再次明确顺风车不以盈利为目的。
但是,在顺风车高速发展的现实下,一些车主选择“钻空子”,让顺风车“变了味”。
一位顺风车车主告诉半月谈记者,在珠三角这种人口稠密的城市群,短途跨城出行需求非常旺盛。跑一次跨城顺风车最多可以拉4个人,一天来回一两趟轻轻松松,加上让乘客出高速费,成本更低了。“每天的净收入很可观,比开网约车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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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回答  16级独孤 | 2023-3-30 20:38:42 发帖IP地址来自 中国
主要还是运力不足的原因,一般愿意开顺风车的车主本来就很少,而刚好顺路的就更少了,而出行需求是远远大过这些数的,中长途顺风车拼车比网约车实惠了不止一点点,这中间就空出一个很大的市场,这空的就是职业化顺风车司机的生存空间
在交通还没现在发达的早十几二十年前,这种黑车就存在,黑大巴黑车都有,都是带人进城的,就算是现在,一些农村或者十八线小城市都还有这种,根深蒂固的东西要么生活物质上有翻天覆地的变化,要么科技便利能够到达落后地方的生活,很显然,并没有。就算把黑车司机都抓完了还是会有另一条产业链出来,更何况,抓不完,有需求就会有市场,除非去管控这部分市场,但是一味的治标不治本,才是最严重的
其次,就是服务和习惯性问题,经济共享这个概念或许大部分人都知道,但是不少人还是认为花的钱不能白花,毕竟人都是利己主义,顺风车绿色出行理念当然是好的,但是不是所有人的素质都是好的,有些人非要钻牛角尖也是拦不住的,对自己的东西不爱惜也是常有的
所以对于真顺风车需要出一个共享经济的条例,对于职业顺风车,是需要规划,职业顺风车不仅保障的是出行问题还有大部分人的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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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回答  16级独孤 | 2023-3-30 20:39:13 发帖IP地址来自 北京
我说我怎么今年上下班一个单都没接到,原来已经职业化了,以前上下班两地距离20公里 左右,上下班经常会提前看看有没有顺路的接一个算是平了我一天的油费了。如果一天接两个还能赚点。
去年下半年开始到现在,我是真的一个订单没有接到,虽然在常规线路上匹配条件设置了自动接单,但哪怕符合条件的订单系统也不会自动接单,都是被别人抢了。哪怕我是刚好刷手机的时候刷到了新订单,我想了秒看看哪个乘客在哪,就已经来不及了,就这点时间就被别人接走了。
所以说变成专业了,除了乘客可能觉得不满意外,私家车主也很排斥这种行为,这不是挡我财路了。当然了,凡是都有利有弊,要说利呢,对于乘客而言订单容易被接单,方便;弊的话就是可能会像题主说的这样,本来是独享的变成拼单,结果你付的钱也是独享的;还有一个弊端就是私家车的我,总是接不到单了,我当然也排斥啊。同时也实话实说,如果没有专业的人在接单,可能有一些顺风车订单私家车车主不会接,因为通常情况下私家车车主都想接非常顺路的,绕路一般不爱接。也并不是说专业司机什么单都接,只不过是从大概率上来说,他们为了生意大部分订单都愿意跑,除非那个地方确实偏。
概括起来就是乘客的更容易打到车,真正的私家车主很难接到单。然后乘客体验感变差。私家车车主心情变差(因为接不到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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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回答  16级独孤 | 2023-3-30 20:39:54 发帖IP地址来自 广东
别看这些乘客跳得欢,如果平台立刻马上清理所有专职司机,按照这些乘客的要求,都是真实车主了,它们紧接着就会输出:
妈的,一个接单的都没有,要你们这垃圾平台有何用?
这就是现实,别总说专职司机如何如何,这些挑剔的乘客在哔哔车主嫌便宜可以不接时,真实的车主确实不接了,那它们为啥又捏着鼻子去坐虚假的顺风车了呢?嫌平台垃圾你可以不叫顺风车啊,难道不是吗?
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就注定了这些乘客出这点钱只配坐营转非EV,拼满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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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回答  16级独孤 | 2023-3-30 20:40:41 发帖IP地址来自 江西南昌
民法中存在“好意同乘”概念,其性质属于民事互助行为,对于好意同乘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同乘人损害的,应认定为一般侵权纠纷,以过错责任为归责原则,综合考虑好意行为和过失相抵规则确定侵权人(施惠人)责任。但是网约车经营却是以营利为目的行为,两者性质有所不同。
顺风车本质不属于运营车辆

2016年7月27日,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7部委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第二条明确“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但该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即顺风车业务不属于网约车经营行为,具体的管理规定按照各地城市规定执行,对于出现事故的责任承担没有予以明确。
以浙江省的杭州市和宁波市为例。2016年10月27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布《宁波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该实施细则第五章“私人小客车合乘”部分第二十九条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事故等责任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约自行承担。”
2018年2月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12号),该通知第四项“网约车经营行为和乘运服务”之第二十二条亦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范畴,相关权利义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合乘各方自行承担。
平台提供的只是居间服务

首先,顺风车模式是居间服务,平台为出行路线相同的私家车主和搭车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滴滴平台的义务是为委托人双方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作为居间人负有如下法律义务:1. 信息审核义务,2.提供真实、准确、合格、合法车辆及驾驶服务,进行必要的安全管理和保障。
基于这种居间合同服务性质,滴滴公司不承担车辆运输责任,那是车主的责任。
但是,信息审核是基础义务、首要义务,滴滴平台应依法合规审查司机、车辆及乘客等信息,因信息审核不严而发生纠纷的,滴滴平台按其过错程度承担责任。举例来说,加入一个顺风车司机用虚假信息蒙混过关,造成乘客损害后逃逸,那么,滴滴平台就要为逃逸的司机承担赔偿责任,事后,等找到这个肇事司机后再向其追偿。
发生事故找车主赔偿的时候,保险公司可能不管

前面说到,私家车并非运营车辆,而运营车辆的保险费一般不同意我们日常的车辆保险,若以私家车专门从事客运业务,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补缴相应的保险费用。否则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可能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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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回答  16级独孤 | 2023-3-30 20:41:12 发帖IP地址来自 中国
跑顺风车政府是鼓励的,跑非法客运的“黑车”政府是打击的,这两者的界限在哪里呢?今天和大家聊一聊。专门跑非法客运的“黑车”就不必看本文了,因为你本来就是非法的。安心跑顺风车的网友可以认真阅读一下,供您参考。
一、什么是顺风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的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二、认定属于顺风车的条件有哪些?
(一)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的出行信息。
换句话讲,必须是车方事先发布自己的出行线路。乘客如果是在线上事先发布出行信息,车方去接单,就和网络预约出租车的营运形式一样了。乘客如果在路边招手发布出行信息,车方接单,就和巡游出租汽车的营运形式一样了。因此,只要是乘客事先发布出行信息,然后车方去接单,就肯定不属于顺风车。
(二)用于顺风载客的车必须是小客车。
根据《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规定,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不包括微型载客汽车。因此,大于9座的客车无论你是否顺路,是否只是分摊出行成本,是否是由车方提前发布出行信息,肯定不属于顺风车。
(三)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
顺风车的本质特性就是顺路载客,即车方和乘客的出行线路相同。这里的出行线路相同,小编认为范围不宜认定太窄,不能要求起始地和目的地必须一致,乘客只要是车方出行线路中的一段,都可以认定为出行线路相同。在车方出行线路中途或者到达目的地后送乘客一小段距离,一般也应认定为出行线路相同,这一小段是长距离或者是多少比例适宜,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四)收取的费用职能是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
免费互助今天不在讨论之列,重点讨论分摊出行成本。有两层意思:一是出行成本的核算。二是只能分摊部分。分摊部分出行成本很容易理解,既然是部分,就肯定要小于全部的出行成本。无论你是搭乘一名还是几名乘客,所有乘客收取的费用就只能低于你此次出行的成本。那么,出行成本的核算就是关键。
从目前各地来看,出行成本一般只包括油费和过路费,没有包括车辆折旧费、保养费、保险费等。不过,出行中途轮胎漏气补胎这些费用,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肯定是不包括的,因为这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
三、跑顺风车需注意的法律风险
(一)防止被认定为跑非法客运的“黑车”。
顺风车本来就只是省一点油钱,如果被政府执法部门认定为非法客运,罚款的处罚是非常重的。如果认为为非法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罚款是5000元至两万元。如果认定为非法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罚款是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如果违法所得超过5万元,就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条件,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事故后赔偿的法律风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按照字面理解本条,顺风车是收了钱的,不属于无偿搭乘。因此,交通事故责任如果属于顺风车一方的责任,那么就不符合减轻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仅凭两万元或者五万元的乘坐险,一般是不够赔的。
(三)合乘的安全责任风险。
搭乘顺路的乘客由于是陌生人,当然就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人。如果是女司机,如果是夜间,如果是去往郊区偏僻的地方。那么,一定要注意判断自身的安全风险。自己认为存在安全风险时,就不要跑顺风车了,生命安全比节省一点油钱重要得多。
随着绿色、共享交通理念的深入人心,顺风车成为人们的出行新选择。然而,一些跨城热门线路却滋生“全职”顺风车非法营运乱象。“假”顺风,“真”挣钱,带来司乘纠纷、乘车安全等多种隐患。
顺风车“变了味”
“高速费由你出。”尽管备注了“高速费平摊”,市民小泉还是在顺风车车主的催促下,付了全额的高速费。
由于工作地和生活住所在两个城市,小泉的跨城出行十分频繁。对他来说,顺风车出行是经济、便捷的不二之选。“以前遇到真正顺路搭乘的车主,一般会约定好平摊高速费或者由车主承担高速费,现在都是些专职司机。”
在此之前,小泉已经连续发起了两次顺风车订单,车主接单后都提出了相同要求。据了解,这些所谓的“全职”顺风车司机一天多次往返同一条跨城线路,是“假”顺风搭客,“真”盈利营运。“曾经有车主跟我说,他们要挣钱,自然要求乘客承担高速费。”小泉说。
在网上,不少消费者也在投诉“假”顺风车。除了不按约定平摊高速费以外,一些顺风车司机还不按约定行驶路线驾驶,途中多拼、多载乘客,原本一人搭乘的订单最终变为多人搭乘。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2022年,交通运输部再次明确顺风车不以盈利为目的。
但是,在顺风车高速发展的现实下,一些车主选择“钻空子”,让顺风车“变了味”。
一位顺风车车主告诉记者,在珠三角这种人口稠密的城市群,短途跨城出行需求非常旺盛。跑一次跨城顺风车最多可以拉4个人,一天来回一两趟轻轻松松,加上让乘客出高速费,成本更低了。“每天的净收入很可观,比开网约车挣钱。”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表示,当顺风搭客被“全职”取代,将使共享经济失去应有特征,同时也非常容易诱发司乘纠纷。
安全隐患多
2018年,郑州、温州接连发生顺风车安全事件,顺风车出行安全备受争议。涉事平台下线整改,细化管理规范。目前,市面上仍有多个互联网平台开展顺风车业务,有的还将其作为主营业务。
尽管经历整改,顺风车业务仍存“阴影”。记者调研发现,在这些平台上,一些车主披着“顺风搭客”的皮,实则干着职业网约车的生意,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多位顺风车车主告诉记者,与网约车相比,顺风车在驾龄、车辆情况、安全背景筛查等方面限制更少,“假”顺风,“真”营运的情况让车主得以规避平台必要的资质监管,这意味着搭乘“假”顺风车的乘客承担着更大的安全风险。
记者查阅几大顺风车平台的运营规则后发现,以顺风车的车辆情况为例,平台一般仅要求座位数7座以下、使用年限15年以内。对于网约车则严格得多,要求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车辆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且使用年限未达到8年等。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表示,跨城的“职业化”顺风车实际是在提供不具备相关资质、未经审批的班线客运服务,涉嫌违法。此类顺风车驾驶员在驾驶技能、安全意识方面可能达不到许可条件,存在安全隐患。
在调研中,记者还了解到,“职业化”顺风车的有利可图,一度催生出非法的顺风车机构,搞“团伙”载客:一人负责通过平台验证接单,接完乘客后到达指定地点,将手机和乘客转移给真正的司机,实现订单“换人换车”。
“我曾经遇到过几次这种顺风车机构,都是同一个熟面孔的司机接单,然后在中途换车换司机。”在深圳和惠州两地通勤的瑶瑶向记者讲述其搭乘经历时说,“有一次换车后,司机估计是想节省时间多接几单,在高速上还超速撞车了。”
“顺风”发展需行业共治
马亮认为,平台企业要肩负起平台责任,加大对顺风车业务的监督检查。
记者了解到,不少顺风车平台都依据“真顺风”和“低定价”原则,制定了诸如管控价格、固定常用路线、限制接单次数等要求,为真顺风车奠定制度保障。
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市场,但一些车主违规同时在多个平台接单,使得这项限制难以发挥最大效力。有顺风车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平台之间天然处于隔离状态,部分车主违规多拼的本质是行业协调问题,需要整个顺风车行业市场主体、管理部门充分协作,建立行业共治体系。
顾大松表示,各大顺风车平台自行制定了多项机制,确保顺风车出行的安全性和规范性,但国家层面未对顺风车监管做出明确的条例规定,国办的有关文件仅要求各地政府出台小汽车合乘指导政策。“应建立国家层面的小汽车合乘统一政策,为社会组织主导、企业参与的顺风车活动提供明晰的政策依据,避免地方政府监管的定位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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