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美国最高法院推翻「 罗诉韦德案 」,取消宪法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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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德诚车务   2022-6-25 11:30   13098   5
当地时间2022年6月24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决推翻“罗诉韦德案”。1973年此案裁决使堕胎在美国合法化。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美国最高法院24日裁定,取消宪法规定的堕胎权,推翻1973年“罗伊诉韦德案”的裁决,并将堕胎的合法性问题留给了各州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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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ieyg  1级新秀 | 2022-6-25 11:31:34 发帖IP地址来自 中国

看拳师们的能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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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6cigb  1级新秀 | 2022-6-25 11:32:01 发帖IP地址来自 中国
这事是这样的:
首先,最高法院确保了美国人民持枪反抗暴政的权利。
然后反手一个大比兜给你来个暴政


民主美国和共和美国今天必须死一个
4#
wkwwh  1级新秀 | 2022-6-25 11:32:31 发帖IP地址来自 北京
很显然是个傻逼决定,不管怎么说都很傻逼……至少就我看来于女性权益乃至人权上都是令人发指的倒退。
我从理智上能知道这事儿对于美国人而言为什么有超越其自身的意义,但毕竟没法完全感同身受(无论从国籍、性别还是经历)。感觉最高法院能够把一堆保守派大法官弄进去,潜伏爪牙,一发通过一个天怒人怨的决定,虽然非一时之功,但也挺不可思议的……
不过看到现任总统拜登和现任众议院议长洛佩西公开反对并表示将努力推翻这一决定,美国司法部长也公开表示司法部强烈反对最高法院,各州表现不一后,又感觉怪怪的。好像美国在切身演示什么叫三权分立,什么叫联邦,以及要演示一下这个制度是如何应对巨型割裂的……
你说它制度先进吧,那是怎么弄出这事儿来的?你说它制度不先进吧,现在看着还很有自我修复的能力。
当个案例看,且看看美国的自我修复能力有多强。
5#
c6_o5y  1级新秀 | 2022-6-25 11:32:50 发帖IP地址来自 北京
意思是堕胎权不再是宪法里的一项及于全国的权利了,以前各州都可以堕胎只是有些州限制较为严格,现在是完全由各州自主决定了,即使这个州完全禁止堕胎也不违宪了。
美国天天挥舞人权大棒,恬不知耻,引以为豪,这次是用大棒把自己脸都给扇肿了。
下图为美国各州对堕胎的限制情况


该决议对美国社会价值观、认同感都会造成巨大的撕裂,不由让人惊呼赶快打起来!可以从这张图看出来,美国价值观上爆发了较为明显的“东西战争”。
不过这其中有个巨大的bug,就是禁止堕胎州的女子是否可以去允许堕胎的州进行堕胎来逃避禁止堕胎法案?如果允许,那么很多人仍然可以跑去外州进行堕胎,以此来逃避禁止堕胎法案。
美媒报道称,截至目前,共有13个州通过“触发法案”,即一旦“罗伊案”被推翻,该州将自动通过禁止堕胎法案。再加上一些已表露会限制堕胎的州,预计美国至少有26个州将禁止或限制堕胎。这也就意味着,数百万美国女性将失去合法堕胎权。
罗诉韦德案是借保护女性隐私权的由头推翻了德州严格的反堕胎法,指出其违宪,实际上保护的是女性的堕胎权。
另外,推翻罗诉韦德案的决议其实早前就被泄露了。
当地时间5月2日,美国政治新闻网(Politico)发了一篇独家报道,说它拿到了一份美国最高法院的内部泄露文件,文件显示:对推翻罗诉韦德案判决,美国最高法已经形成多数意见。





带大家回顾一下罗诉韦德案(来源:中美法律评论)


罗诉韦德案介绍
(1)案情及裁判思路梳理
1969年,美国德州的未婚女性罗意外怀孕,想要堕胎。然而,德州法律禁止堕胎,除非妊娠行为威胁到了母亲的生命安全。罗的妊娠行为既没有威胁到其生命安全,同时她又无力偿付去一个堕胎合法州完成堕胎。根据德州反堕胎法,罗被德州当局禁止接受堕胎手术。因此,罗声称,该法侵犯了宪法给予她的隐私权。


随后,律师为罗向地方法院起诉代表德州的达拉斯县司法长官亨利·韦德,认为德州反堕胎法是不明确且违宪的,同时要求禁止该法在德州继续执行。德州法院判决,该法侵犯了原告罗受美国宪法第九修正案所保障的权利,但是没有对德州的反堕胎法提出禁制令。因此,罗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堕胎权是否属于隐私权的一部分,从而能够受到宪法第14修正案的保护?
从结果而言,最高法院作出了有利于原告的裁决,即德州反堕胎法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选择终止妊娠的权利。
法院衡量了禁止堕胎对隐私权的侵害以及执行反堕胎法背后的政府利益。首先,针对“堕胎权”是否受到“隐私权”的保护,最高法院认为,虽然“宪法没有明确提及任何隐私权”,但罗所主张的个人隐私权在第十四修正案中有所暗示,法院认为隐私权包括妇女选择终止妊娠的权利。禁止堕胎可能给没有怀孕意愿的妇女带来潜在的药物损伤、精神损伤以及社会污名。而回顾反堕胎法的历史,堕胎会影响政府在“保护人类生命潜能”以及“保护孕妇健康”方面的利益,相较之下,在本案的情况中允许堕胎对州利益造成的伤害是微不足道的。
然而,法院并未支持不加限制的堕胎,而是对此划定了合适的范围,以达到个人利益与政府利益的平衡。法院指出,上述政府利益与妊娠终止的时间相关——怀孕三个月前,个人堕胎权更应被优先考虑,此时是否终止妊娠,个人和医生应当具有广泛的自决权。
对于本案而言,法院认为德州反堕胎法过于严格,是不合宪的。它禁止医生和其病人在妊娠早期作出终止决定,除非妊娠威胁母亲的生命,而不考虑妊娠阶段或其他利益,这违反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
最后,最高法院认为,没有必要颁布禁制令,因为德州政府有义务承认最高法院关于该法律违宪的裁决并废除该法律(或对其进行调整以符合法院就怀孕各个阶段的限制规定)。
(2)罗诉韦德案的延伸
表面上罗诉韦德案在争论孕妇堕胎权利,其实质牵涉了宪法解释,公权力的限制,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等复杂议题,这也使得罗案的存废不仅限于女性权利的讨论,更延伸至其它法律领域。
方流芳教授总结了罗案中最高法院关于宪法解释的分歧:支持意见声称:尽管宪法字里行间没有隐私权,法官可以通过解释宪法而发现该隐含权利。反对意见则认为,法官借用法律解释而篡夺立法权,充当了非法角色。
陈忠林和周芸野则分析了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的对立:自由主义认为法律应和道德相区分,堕胎在道德上可能会被谴责,但作为中立的法律不应被道德所影响,道德不能作为法律正义与否的评价标准。社群主义首先认为,最高法院在罗案中称“未出生的人在法律上从来没有被认为是整体意义上的人”,这种在法律上体现出一种特定生命理论的行为是错误的。社群主义进一步指出,法律难以中立。面对各种道德争论和宗教争论时,法院必定要介入,不管法院作出任何判决,其始终都隐含着一种道德学说,法院判决无法逃离对终止妊娠这一行为的实质性道德判断。
Saswato Ray在《哈佛政治评论》撰文指出,罗案明确规定了堕胎是一项基本权利。在1992年的宾州计划生育协会诉凯西案中,由索特、奥康纳和肯尼迪三位大法官组成的“三驾马车”更是共同维护了罗案的核心原则——妇女有权堕掉不能存活的胎儿,各州只能在有例外的情况下限制堕胎,各州在保护孕妇的健康和胎儿的生命方面有合法利益。罗案的意义还不仅于此,在罗案之后的几十年里,最高法院根据 “宪法承诺有一个政府不得进入的个人自由领域”的原则,裁定了许多案件并维护了多项基本权利。罗案从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提炼出堕胎权,后人进而提炼出成年人自主决定医疗护理的权利,亲密关系的权利,并把十四修正案作为维持家庭关系、同性婚姻的基础。
6#
芳菲儿  1级新秀 | 2022-6-25 11:33:18 发帖IP地址来自 北京
怎么说呢,刚看到新闻说当地时间6月24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决推翻“罗诉韦德案”。虽然很早就有这个说法了,但看到正式推翻,还真是大吃一惊。
如果说割裂美国社会最严重的三件事情,一个是种族问题,一个是拥枪,一个就是堕胎权了。
堕胎权的转折点就是Roe v Wade案。
在当年越战引起的美国自由派浪潮中,Roe最终获胜,成为美国社会矛盾的一个象征物。
很多中西部的农民在庄稼地里竖起半永久性的大牌子:It is a life, not a right(堕胎派坚持:My body, my right——我身我权;反堕胎派说那是生命,而非你权),更激进的“基督教连线”(Christian Coalition) 甚至骚扰堕胎诊所和医护,还有极端分子枪杀医护。从里根、老布什开始,共和党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就是改变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组成,推翻Roe v Wade案。
2016年10月特朗普还在竞选时候就表示他会认命大法官推翻这个案子,所有关于堕胎权的选择会下放到各个州。
没想到这个最后还真搞成了。
我觉得对美国最大的冲击还不是眼下的你死我活,而是因为最后把堕胎权放到每个州,有可能会很多反对堕胎和支持堕胎的移居到自己一方的州,造成各州政治立场、观点的分化:就像南北战争之前的蓄奴州和自由州一样,形成堕胎州和反堕胎州两个联盟。
这种地理上的分裂很容易导致经济上的对立:蓄奴(农业)对“自由”(工业)、堕胎(高科技产业)对反堕胎(传统工业、能源工业),直接引发内战。
这才是最大的看点和乐子。
加油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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