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十四五”时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聚焦“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 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丰富多层次供给,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第一章 提高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
积极稳定和扩大就业,深入落实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创建国家共同富裕示范区。
一、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持续优化就业结构,着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不断提升就业质量。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宏观政策协调联动,保持就业规模基本稳定。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发挥政府技能培训补贴引导作用,大力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带动就业项目,实现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 400 万人
左右,新增高技能人才 7.5 万人。释放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各项创业支持政策与就业带动成效挂钩。提高城市运行服务保障岗位吸引力。推动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在生活性和公益性服务岗位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 5以内。
持续提升就业质量。全方位优化就业服务体系,全人群保障基本劳动权益。发挥市场化技能等级认定体系引导作用,强化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现本市劳动者终身享有基础职业技能培训和基本技能培训补贴。实行公共就业服务清单制供应,实现劳动者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并就近享有公共就业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创新推出“京尤码”全链条服务,全面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拓展“就业超市”功能。提高中国北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运营能力, 集聚更多就业服务业态和行业龙头品牌。完善企业用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集体合同和集体协商制度,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有效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壮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促进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持续完善收入分配格局,健全经营主体市场决定、国有企业效益挂钩、科研院所知识导向的各类分配政策,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稳步提升最低工资标准, 提高一线职工工资待遇。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激活农村要素资源,增加农民收入。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力度和精准性。积极发展慈善事业,搭建慈善资源供需对接平台,全面落实资产过户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引导以股权、有价证券、资产收益、知识产权等多种形式开展慈善捐赠。
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研究制定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行动计划,大力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努力实现净增 100 万中等收入群体。提升劳动者人力资本水平, 提高技能型人才收入。进一步加大重点群体支持力度,抓好收入不稳定群体稳收增收。增加公益岗位,持续促进中低收入农户增收,巩固脱低成果。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保障农民工收入无拖欠。强化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定期发布企业、行业工资指导线。做好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基本报酬权等权益保障。
第二章 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落实教育强国战略,加快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首都教育, 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系统提升素质教育水平
统筹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构建“五育并举”育人体系。全面提升学生品德修养、综合素质、运动技能、审美情趣和劳动实践能力。以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培养学生家国情怀,增强学生文明素养和社会责任感。推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挖掘社会课堂资源,让学生享有生动活泼、浸润人心的思政教育。深化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积极心态。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提高学生每天 1 小时校园体育锻炼实效,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基本掌握 2 项运动技能。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开齐开足上好艺术课程,拓展美育实践活动平台,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基本具备 1 项艺术爱好。深入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将学生参与家务劳动、校内劳动和社会劳动等计入相应课时,提高学生实践本领。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首位,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完善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探索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师范教育体系。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良好风尚,建立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教师薪酬制度,健全教师荣誉和表彰制度,让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和令人羡慕的职业。
二、构建高水平现代化教育体系
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优化学前教育布局,更加精准投放学位,重点解决中青年人口稠密区的“入园难”问题。落实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保障制度,确保普惠性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启动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和专业指导,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坚决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推进教育公平,推动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郊区辐射,深化学区制管理和集团化办学,持续增加优质资源覆盖面。实施中小学建设专项行动,多途径扩大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实现新增学位16万个。扩大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制度,推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学区走教等方式,推动区域、校际师资差距显著缩小。完善市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统筹机制,通过市建共管、市建区办等方式, 在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区”等重点产业功能区和人才聚集区新建 17 所左右市级优质统筹学校,引导鼓励中心城区高中寄宿部外迁。推进综合高中建设。完善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保障机制。
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用性。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扎实构建符合首都功能的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实现首都职业教育高质量、特色化、国际化发展。开展产教融合试点,精准对接高精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和城市运行服务保障行业紧缺人才需求,支持国内外龙头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 100 个左右工程学院及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打造 15 个左右职教集团和若干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推进现代学徒制和“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
促进高等教育特色发展。构建办学定位更加明确、优势特色更加突出、办学活力充分释放的高等教育体系。大力推进“双一流”建设,支持部属高校与市属高校共建联合实验室、国际协同创新基地,推动若干高校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完善市属高等学校分类发展支持政策体系,加强基础学科建设和交叉学科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学校选用国际高水平理工类专业课程教材。着力改善高校办学条件,推进北京大学怀密医学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平谷校区、北京电影学院怀柔校区、首都师范大学良乡校区二期工程等一批高校新校区建设。提升优化海淀高校聚集区发展环境。推动沙河、良乡高教园区向大学城转型,完善配套设施。
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营造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社会环境。探索建立普通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之间的衔接机制,构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强化自主学习激励,依托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北京学分支行,探索高中后教育全面实施学分制、弹性学制和自主选课。深化学习型组织建设,扩大社区教育服务供给。
三、持续深化教育改革
鼓励学校开展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等教学, 激发学生好奇心和兴趣。利用现代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发展数字教育,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不同形态、灵活高效的学习共同体,促进线上线下教育融合发展。推进不同级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建立国际一流教育质量标准, 积极探索更加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的评价体系。加强教育督导改革,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现代教育督导体系。深化民办教育分类管理。进一步优化民办学校准入条件和程序,保障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划拨用地、税收优惠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积极引进国际一流教育集团或教育品牌在京举办民办学校。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第三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公平的社会保险制度。落实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最低缴费年限调整、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等国家政策。支持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深入落实国家支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的措施和政策,有序探索扩大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规模,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规范发展社会医疗救助,建立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预防失业政策,建立促进提升技能、自愿返岗的失业保险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将失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至最低工资水平的90。促进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 制度体系协调平衡发展。
推进社保基金持续平稳运行。落实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保基金政策,稳妥运营确保国有资本股权分红和运作收益保值增值。加强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投资监管和绩效考核。科学合理制定社保待遇调整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应急管理处置机制,防范化解基金安全风险。
提升社保服务综合能力。以人性化、智能化为目标,全面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效能。实现民生卡“多卡合一”。为参保人员提供参保缴费、转移接续、待遇领取等“全网通办” 服务。创新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模式,完善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制度,全面实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二、健全社会救助和福利体系
完善主动发现和救助响应机制,织牢织密社会救助网 底,稳步提高重点群体社会福利水平,营造充满关爱的社会氛围。
强化社会救助政策统筹和有效帮扶。健全更加精准、更加高效和更有力度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让每个身处困境者都能得到关爱和温暖。制定社会救助条例。整合困境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数据库,动态调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等认定标准,确保人员认定精准、措施有效、救助到位。延伸社会救助神经末梢,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城乡社区主动发现职能。优化提升流浪救助管理手段和方式。
稳步提升社会福利水平。健全退役军人四级服务保障体系,实施褒扬纪念示范工程。简化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流程,逐步将四级智力残疾、精神类残疾、生活困难家庭中未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残疾人纳入生活补贴范畴。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提高孤残儿童养育标准,完善家庭寄养制度。健全关爱失独家庭、空巢老人、独居老人的组织化救助体系。加强基层福利设施建设,推进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扩建,实施平谷区综合福利中心等一批区级综合性设施建 设。做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群体民生保障,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完善基本公共殡葬服务制度,补充公益性殡葬设施。
第四章 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坚持“房住不炒”,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构建与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住房体系, 努力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一、加大住房有效供给
统筹新增住房建设供应和存量住房品质提升,坚持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满足市民不同层次住房需求。
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统筹住房保障、职住平衡和区域协调发展,提升住房供给体系的适配性。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导向,增加住房供应,规划期内新增各类居住用地 5000 公顷、供应各类住房 100 万套左右,基本实现总体供需平衡。坚持职住平衡导向,推进居住用地优先在轨道交通、大容量公共交通廊道节点周边布局,同步组团式实施周边区域商业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形成一批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多功能社区。加强 CBD、金融街、中关村、丽泽金融商务区等主要就业中心半小时通勤圈住房供应。在新建产业园区配套建设一定比例职工住房。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导向,中心城区适度增加租赁型住房供给,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区”、平原新城等地区加大各类住房供给。统筹特色小镇和村庄规划建设。
加大租赁型住房供给。加大多层次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针对中低收入家庭自住需求,大力筹集建设各类租赁型住房,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保障率,新增供应套数占比不低于 40。新增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等政策性租赁住房供地占比不低于供应总量的 15,鼓励存量低效商业、办公、厂房等建筑改造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或公寓。加快高层次人才公租房和国际人才公寓建设。研究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支持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配套建设市政基础设施。租赁住房、周边配套市政和公共服务设施实施弹性合理配置,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用。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享有同等权利。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和专业机构参与租赁住房建设运营。
优化政策性住房供给。持续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精准对接自住型需求。新增共有产权住房供地占比不低于供应总量的 15。强化房源建设市级统筹,结合不同区域申购需求试行跨区分配。合理控制共有产权住房售价。完善共有产权住房“分、供、管、退”机制,出台市场交易程序细则,促进共有产权住房资源在无房家庭间有序流转。
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以市场化为主导,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居住需求。稳定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规模,优化商品住房供应结构,在确保中小户型商品住房有效供应基础上,合理保障改善型居住需求,畅通“先租后买、先小后大、不断改善、合理升级”的住房消费循环。创新“三城一区” 等重点区域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模式。
二、优化房地产市场管理和服务
不断提升房地产市场管理和服务质量效能,确保住房交易市场平稳有序,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为市民群众提供高水平住房管理服务。强化供求双向调节,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坚决遏制投机炒房,按照“全市统筹、因区施策”原则,逐步完善各区域调控长效机制,合理设定调控目标,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健全市场主体信用约束机制,提高住房租赁企业专业化、规模化水平。完善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租赁业务,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单一目标的项目开发商向城市综合物业运营商转变。
第十二篇 推进高水平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十四五”时期,要坚持以改革促开放,以开放促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为高 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新动能。到202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系统、有效、定型,形成更高水平、更有效率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第一章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建设高效规范、竞争有序、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
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
推进土地要素集约高效配置。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广大兴区集体建设用地改革试点经验,稳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健全“村地区管”体制机制。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统一地上物安置补偿标准。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宅地基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方式,研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实施的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开展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
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改革。积极探索规模化推介、“预申请”方式供应,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等制度。推行用地性质混合、主体功能兼容的综合用地管理。
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建设用地。加大科研、医疗、养老、教育等用地供给。构建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探索实施预告登记转让制度,加快对开发完成投资总额不足25的低效用地处置。探索实施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使用土 地。强化出租管理,推进分级分类差别化征收税费。放宽抵押人的限制,探索建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风险提示机制和抵押资金监管机制。
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流动。构建多元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清理准入类职业资格,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以年金、股权、期权等综合薪酬制度为重点, 探索人才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优化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打通人力资源双向流动通道。编制人力资源开发目录。鼓励发展高端人才猎头等专业化服务机构。
推进资本要素有效供给。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优化新三板挂牌公司申请转板上市机制措施,分区分行业建立企业挂牌精选层指标。探索国有挂牌公司在新三板系统公开发行和股权转让。探索银行理财、保险资管、企业年金、养老金、政府引导基金等成为合格机构投资者。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推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转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探索与新三板市场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打通资本市场对创新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积极探索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的投资者实行税收优惠。
发展技术要素市场。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对科技成果的完全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出台适用于自主知识产权市场 化、商业化运营的职务发明人法律保护规定。建立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批国际一流的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转移职业经理人,积极搭建国际技术转移平台。落实技术转让所得税免征额调整等优惠政策。
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制定数据管理条例,探索制定数据资源产权、信息技术安全、数据隐私保护等重点领域规则。制定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推动公共数据安全共享。鼓励互联网平台公司、大型研究机构向社会共享公共数据,驱动商业数据有效聚集。推进数据资产金融服务,探索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保险、担保、证券化。
二、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以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公正监管、产权保护等为重点, 健全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打造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
持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清理工程建设、专利代理、信息传播等领域在企业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方面设置的过多限制条件。研究提出放宽数字经济领域市场准入改革措施,健全“互联网+”教育、医疗、交通、养老、家政等新业态准入标准。清查隐性壁垒,分类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
大力推进市场公平竞争。健全以反垄断执法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核心的市场运行维护机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则,健全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市区两级政府部门中全面覆盖。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在污水、垃圾处理等领域实行网运分开、厂网分离, 放开竞争性业务。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改革,探索建立重点领域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定价标准,试点开展集中采购机构竞争。修订招标投标条例。完善统一规范、全流程电子化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行各交易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担保服务平台对接。
引导要素交易市场有序发展。做强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北京铁矿石交易中心等全国性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探索开展非标准仓单交易等多种交易方式。推进北京绿色交易所建设,推广国际绿色资产登记、估价、交易、结算、服务业务, 推动各类环境权益交易、绿色金融信息服务、绿色金融产品交易等相关交易业务。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构建企业碳排放信用体系。探索开展碳期货等衍生产品和业务,争取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在京发展。支持北京产权交易所集团化运营,优化国有基金份额交易、国有企业大宗采购业务等交易规则。探索与各地交易所共建北交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支持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创新发展。
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健全完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司法等各方协同联动,推动形成明晰、稳定、可预期的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评估机制,探索惩罚性赔偿制度。发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用,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平台。完善国际数字产品专利、版权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 度。发展全国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引进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运营中心项目。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推进融资成本分担和风险补偿试点。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
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实施“互联网+监管”,建设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制定社会信用条例。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市场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60%以上的监管事项实行信用监管。分行业、分领域推出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快推广“监管沙盒”、触发式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健全各领域、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价格引导行业发展体制机制。保持生活必需品价格总体平稳。探索建立健全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建立健全经营自律规范、公约和准则。
三、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
深入推进“放管服”和营商环境改革,探索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改革举措,推进北京效率、北京服务、北京标准和北京诚信“四大示范工程”迭代升级,全面建成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打造国家营商环境示范区。
推进企业登记全生命周期便利化。全面推行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实行企业开办网上全程电子化即时办理。开展商业银行账户远程开户试点。落实“一照多址”改革,扩大企业信用承诺范围,简化登记过程性文件,探索结果登记制模式。简化企业普通注销程序,扩大简易注销范围。探索僵尸企业除名制度。建立破产状态自主公示制度,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持续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发布全市统一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理简并工程建设、机动车销售、药店开设等一批重复审批、不必要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设定审查机制。全面建立以告知承诺为基础的审批制度,60%以上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广备查制,压减市场主体合规成本。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推动企业营业执照及其他行政许可事项联合审批改革,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优化教育、健康、养老、托育等在线数字经济领域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线上线下相关审批事项同步办理。
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推动建设工程项目分级分类管理,探索非关键要件“容缺后补”机制。全面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重点区域开展投资项目“区域评估+标准地+ 承诺制+政府配套服务”改革。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实现“一张蓝图”共享共用,分项目类型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分批次向社会公开约束性技术标准规范。
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系统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智能化。加快标准化立法,制定城市规划、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社会管理、政务服务等一批“北京标准”。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不断提升统计数据服务企业质量和水平。打造全市统一的数字服务、数字监管和数字营商平台,实现100%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全域通办”,高频事项跨省通办,100%审批结果实现信息共享互认。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一网通办”,减少企业公证事项,降低收费标准。推动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电子档案等高频证照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在税务、社保登记、公积金等领域率先实现无纸化。推进政务服务指尖行动计划,实现95%事项移动办理。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重点企业服务包工作机制,强化“一企一策”服务,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健全12345便企服务功能。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 开制度。明确惠企政策兑现流程,推行税收等优惠政策核准转备案或申报即享。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积极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社会监督员和政务服务“体验员” 作用。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法定、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竞争有效的现代财政体制。加强财源建设,积极落实消费税改革,涵养培育地方税源。全面实施预算绩效改革。深化零基预算管理。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新型预算资金分配与管理模式,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探索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化管理。稳步推进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修订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基金存续、管理费提取等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的机制。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制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
四、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坚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弘扬企业家精神,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坚持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战略性重组,打造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引导企业聚焦实体经济,做强做精主业,坚决退出不具备竞争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加快处置低效无效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本对创新体系建设的投入布局,支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参与设立各类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实现国有资本跨区域、跨出资人、跨行业优化配置。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分层分类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健全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逐步扩大报告范围并向社会公开。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城市更新项目。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合资经营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民营企业资金融通和降成本的政策体系,引导商业银行增加制造业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健全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的保护,为企业家创新创业、公平竞争、安心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全面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加强用地保障,安排一定比例的储备土地优先保障中小企业用地需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制定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鼓励银行和担保公司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降低中小企业发债门槛。
第二章 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持续推进对外经贸合作提质增效,确保开放程度与监管能力相适应,推动北京开放型经济迈上新台阶。到2025年, 服务贸易规模超过1.3万亿元,货物贸易规模突破3万亿元, 五年累计利用外资规模达到830亿美元左右。
一、加快构筑对外开放新高地
加快从商品要素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更好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
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政策体系。推动“两区”政策与中关村先行先试等政策贯通。探索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最大限度放宽外资准入。支持外资投资机构参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制度( 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制度(QDLP)、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等试点。按照相关标准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鼓励外商投资养老机构、举办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与商业性旅游景区开发建设,支持设立国际研究型医院或研究型病房。探索金融、建筑设计、规划等专业服务领域国际人才过往资历认可机制,为研发、执业人才提供签证、工作和生活便利。
提升适应全面开放新格局的监管能力。不断完善法规政策、标准规制、管理流程等监管体系,构建更加公平、安全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落实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完善反垄断审查、行业管理、用户认证、行为审计等管理措施。深入落实国家“宏观审慎+微观监管”管理框架,防范跨境资 本流动风险。严格实施出口管制法,优化出口管制许可和执法体系,努力构建现代化出口管制体系。探索区块链技术在数字贸易治理中的应用。
优化进出口结构和质量。发挥进口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重要作用,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 支持能源资源产品、优质消费品、农产品进口,积极申报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主动扩大咨询、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进口和旅游进口。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创新产品出口,推动一批中关村品牌的产品、技术、服务全产业链出口,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标准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新优势。支持电力、轨道交通、通信设备、航空航天等优势领域大型成套设 备开拓国际市场。完善专业服务业走出去支持政策,推动研发设计、信息服务、文化贸易、中医药服务走向国际市场。 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B2B出口监管试点、“网购保税+线下自提”等业务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提供货物贸易外汇综合服务,建立跨境电商外汇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服务外包转型升级,支持信息技术外包发展,发展服务型制造等新业态,积极争取将企业开展云计算、基础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区块链、生物医药等技术研发和应用纳入国家科技计划支持范围。
二、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坚持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和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通关信息化水平,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和应用领域,推进业务办理全程信息化、货物管理电子化、通关申报无纸化、物流状态可视化。针对鲜活易腐商品实施预约通关、快速验放,扩大高级认证企业免担保试点范围,简化文物艺术品进口付汇和进出境手续,对软件和互联网服务贸易进行高效、便利的数字进出口检验。对进境货物实行“两段准入”监管模式,推进“两步申报”“两类通关”“两区优化”等通关监管改革,提高提前申报比例,打造空港贸易便利化示范区。优化首都国际机场货运设施及智能化物流系统,打造大兴国际机场全货机优先保障的货运跑道,提升高端物流能力。利用区块链技术,建设京津冀通关物流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三地跨境贸易数据“上 链”。
提升利用外资和服务水平。坚持高质量引进来,推行准入、促进、管理、保护多位一体的外商投资服务机制。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简化外资项目核准手续,所有备案的外资项目一律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做好外资服务,引导企业用好各项惠企措施,畅通外资企业咨询服务和诉求反馈渠道。用好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投资北京洽谈会、京港洽谈会等投资促进平台,创新开展招商活动,探索建立市场化招商引资奖励机制。加快建设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国际版。引导外资利用差异化均衡化发展,促进外资项目合理布局。
提升境外投资服务和管理水平。支持企业高水平走出去,培育本土跨国企业集团,健全促进和保障对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坚定维护企业海外合法权益。推进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管理改革,进一步简化备案程序,优化企业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流程,创新境外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与亚投行、丝路基金等国家开放平台对接。完善“走出去”综合服务和风险防控体系,打造“京企走出去”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发挥企业境外服务中心、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基地、城市商会联盟作用,为企业提供商机发现、项目撮合、投资咨询、财税指导、风险评估、安全预警等全方位服务。
三、深入开展互利共赢区域合作
积极扩大经济合作与交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形成良性互动发展格局。
完善京港、京澳全方位合作机制。依托京港洽谈会等合作平台,深化京港在共建“一带一路”和经济贸易、服务业、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等重点领域全面对接合作。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信息服务业等领域吸引港资进入。做实“京澳合作伙伴行动”,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促进京台交流合作。积极为台资企业在京投资和经济合作提供同等待遇,鼓励台资企业投资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等高精尖产业。借助京台科技论坛品牌活动, 加强两地工商团体联系,深化两地经贸科技交流合作。鼓励两地教育文化交流合作,积极服务台湾各界人士和机构参与北京文化周、北京文博会、北京特色周、京台社区发展论坛等活动。
持续做好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坚持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长效机制,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深化产业、就业、消费、教育、健康等重点领域帮扶,加强交流交往交融,助力受援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受援地区可持续发展。
深化对口协作与合作。聚焦“保水质、强民生、促转型”,深化生态环保、文化旅游、科技创新、教育医疗、科技人才等领域合作,助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京沈对口合作和区域合作,加强与合作地区资源要素对接流动,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第三章 全面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首都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完善首都特色地方法规体系
加强市委对全市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加强宪法贯彻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主动审查、专项审查。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围绕“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四个服务”水平提升,加强首都安全、科技创新、信息技术、公共卫生、城市治理、生态文明、风险防范、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全过程,充分发挥地方立法补充、先行、创制的作用。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加快推进涉及重点改革任务的立法项目,确保立法和改革相衔接相促进,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立法工作协调,完善立法规划计划编制、立法调研、立项论证、起草审议、意见征求、解释宣传、“双组长”制等法规调研起草机制,丰富立法形式,突出首都特色和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及时制定实施地方性法规涉及的配套文件和措施,建立立法执法互动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和立法后评估。
二、建设高效法治实施体系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要求,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推进行政执法方式创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监管执法。健全各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 度。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高效权威公正执法司法。加强诉源治理,深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
三、健全法治监督和保障体系
加强对法治工作的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全面推进立法公开、执法公开、司法公开。加强法治建设的政治保障、人才保障和科技保障。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专门队伍。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健全职业道德准则和执业行为规范。办好金融法院、互联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深化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调机制。依托法治中国信息平台,实现首都法治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网络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
四、深入推进全民守法
完善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守法工作机制,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深入开展学习、维护、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抓好民法典等法律的宣传普及,在全社会形成信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全立法工作宣传报道常态化机制,对立法热点问题主动发声,释疑解惑,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第十三篇 塑造更加安全的城市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维护首都安全极端重要。“十四五” 时期,要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健全完善首都安全体制机制,系统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增强城市韧性,广泛形成首都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人人享有的社会共识,不断夯实首都安全基础,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北京,为党中央站好岗、放好哨,确保首都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第一章 健全完善首都安全体系
加快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 力,为维护首都安全稳定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强化首都安全工作组织领导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首都安全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严格落实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制 度,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平安北京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体系,健全专项组工作制度和重点行业平安建设协调机制,推动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健全网络空间安全管理体系。优化市应急委综合统筹、各级党委和政府分级负责、各部门分类管理的首都特色应急管理体 系,完善市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区应急委、街道(乡镇)应急机构等组织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督察工作机制。
二、提升首都风险防控能力
立足防范在先,开展前瞻治理,强化全周期风险防控和全链条安全管理,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协同响应机制。
提升源头防范能力。科学规划城市防灾减灾功能,适度提高建构筑物抗灾能力标准。开展气候脆弱性风险识别与灾害评估,建设气候变化数据共享平台,提高城市气候变化预测预警能力。修订城市基础设施气象灾害防护标准。制定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和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实施指南,定期对重要设施目标、重点区域开展评查。建立隐患排查数据库, 抓好清单化落实。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现“应评尽评”。
提升感知预警能力。坚持预防在早、化解在小,建立健全实时监测、快速反应、多方联动的监测预警协调机制。进一步提升地震综合观测台网、气象雨量监测网等监测系统的精度和时效水平,推进地震风险探查与监测感知工程,不断提高自然灾害风险管理覆盖率。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提升快速响应能力。健全完善会商联动处置机制,规范处置流程、处置措施。完善预案衔接审核机制,基本形成覆盖全面、衔接有序、管理规范、智慧赋能、注重实效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指挥调度机制,完善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处置制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及力量快速调用机制,完善公路、铁路、航空立体化、全方位的应急通道保障机制。
提升灾害处置应对能力。全面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编绘综合风险清单、地图。在重点领域和脆弱地区开展基础设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防御适应性工程可行性研究与示范 建设。系统化推进多类型灾害情景构建,组织开展预案启动和灾害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动员机制。探索建立灾害保险机制。布局建设异地灾备中心、数据存储中心等。开展城市生命线灾害情景压力测试,提升重要基础设施灾时运行能力。健全京津冀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应对机制。
提升基层基础能力。推动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加强派出所(警务站)、司法所、人民法庭设施规范化建设。增强社会 整体安全意识,实施应急管理社会化建设提升工程,常态开展应急宣传基础素养培训。建设局部社会应急网格,以社区为单元,提升基层风险识别、应急演练、社区联动能力,倡导社区守望相助。试点建设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社区应急服务站。
三、提高城市运行韧性
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提升城市运行安全综合管理能力,保障城市安全、高效、有序运行。
建设坚强韧性城市生命线。科学确定韧性规划设计标准,预留适度冗余,加强设施适应性,确保城市基本框架和主要功能具备防御风险和快速恢复能力。应用数字化技术, 提升水电油气热等系统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生命线系统由集中化、大型化的中心放射式布局,向分布式、微循环、多向联通的多节点网格化布局转变。健全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严防施工等外力破坏地下管线,有效杜绝马路拉链现象。依法界定市政专业企业管理界面,解决小区市政管线“最后一公里”失管问题。推动检查井病害源头预防和病害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
优化城市韧性空间。利用公园绿地、体育场馆、地下空间等场所,建设就地避难、就近避难、步行避难等分级分类疏散通道和避灾场所。加强人防设施与城市基础设施相结合,实现军民兼用。以干线公路网、城市干道网为主通道, 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的疏散救援通道系统。针对城市重大危险源和敏感管线预留安全生产空间,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距离设置,降低重大危险源的危害性。
第二章 筑牢首都安全大门
坚持系统防范、统筹应对、守住底线,坚持把安全贯穿于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推动实现首都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文化安全和生态安全。
一、确保政治安全
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加强首都政治安全工作意见。加强首都功能核心区安保机制建设,编制实施核心区公共安全专项规划。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保持对极端暴恐高压态势,持续深化重点区域反恐协作机制,严格落实行业领域反恐防恐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空间综合治理。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健全完善首都军地联合防空工作机制,加强全民国防教育。
二、筑牢经济安全
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加强规制, 提升监管能力,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国际经贸风险、产业链风险以及网络数据安全风险。实施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协调和风险处置机制。持续做好重点风险领域的整治工作,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的金融活动。构建京津冀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严格防范和有序处置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活动。稳妥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坚决反对垄断和不公平竞争行为,提高监管能力,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完善债务风险预警评估体系。加强国有企业债务约束和经营风险管理。提升宏观经济运行监测预警能力,加强疫情对宏观经济运行和微观主体影响监测研判, 滚动开展经济政策评估、储备和相机调整。加强国际经贸风险监测研判和预案制定,丰富法律政策工具箱,落实海外利益保护和风险预警防范措施。健全完善重大科技安全风险和危机管控体系。加强产业链供应链核心环节、敏感技术和高端装备监测预警,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建立大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各类公共数据资源的安全评估与保护,加强个人数据保护。
三、保障社会安全
持续完善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首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攻坚,加强诉源治理,完善诉前调解与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开展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严厉打击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新型涉网犯罪大数据研判预警,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完善禁毒戒毒体系。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修订安全生产条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建筑施工、交通、核、生化、危爆物品、水电气热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实施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危险化学品全链条管理, 完善集中管理体系,研究推动危险化学品物流枢纽基地建设。完善消防救援体系,全面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布局,建成市级消防第二训练基地和战勤保障基地,推进朝阳区消防指挥中心、海淀区巴沟消防站等一批消防设施建设。推进森林灭火实训基地、直升机停机坪、水灭火设施、林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地震、山岳、水域、空勤等专业救援队建设,配置专业化救援装备。构建物品寄递安全信息化监管体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健全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
四、维护文化安全
加强思想舆论阵地建设。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对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打造健康文艺生态,健全完善文艺创作会商、论证研判、科学评估等监管模式。强化文化执法,严厉查处打击非法出版物、黑广播、涉黄涉毒和暴力恐怖等信息,加强跨平台、多终端的融媒体信息安全监管。加强文物保护执法和检查,严惩各类毁坏文物行为,抓好文物消防安全管理。
五、守护生态安全
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环境与生物安全管理。修改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深化外来物种入侵调查评估,加强海关检验检疫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国门生物安全责任。制定种子条例。规范转基因研究和转基因植物物种管理。探索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强化企业保护生态主体责任,发挥社会组织引导和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第三章 夯实首都安全基础保障
完善法治保障、标准约束、科技应用、队伍能力、物资储备等多维度支撑体系,筑牢首都安全工作基础。
一、健全法治保障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首都安全工作。不断完善首都安全地方性法规体系,加快金融监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安全领域立法修法进程。加大对生产安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领域执法力度。
二、推动标准约束
发挥标准化对首都安全工作提质增效作用。落实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快建设公共安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应急管理标准体系。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安全产品及服务标准,强化行业安全自律。加强安全标准实施情况评估,持续改善安全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三、突出科技支撑
强化科技对首都安全工作的支撑作用。完善安全大数据平台,构建全覆盖、立体化感知网络,推动安全领域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深化政法办案智能管理系统建设。推进“智慧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强化网络安全防护核心技术攻坚,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开展本质安全关键技术攻关和应急救援装备研发。支持应急产业发展,推进国家级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四、加强队伍建设
打造以专业人才为骨干、兼职和志愿者等其他力量为补充的高素质安全队伍。健全与各类安全人才职业特点、专业需求相适应的发展通道、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完善专家资源库和参与机制。统筹实施专业应急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强化标准化建设,扩大重点领域队伍规模,提升协同处置能力。推动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群防群治组织、平安志愿者、禁毒社工、社会消防员、应急小分队等发挥更大力量,共同守护平安家园。
五、强化物资储备
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健全市、区、街三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北京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倡导社区、单位和家庭适度储备。统筹应急物资实物储备、技术储备、生产能力储备和信息储备,推进应急资源综合平台建设。适度提高生活必需品本地自给能力,优化市域内成品粮油加工和储备能力建设。建立京津冀应急物资生产互保互济机制。
第十四篇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要在党的领导下,更好履行各级政府职责,最大程度激发全社会力量, 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有效落实。
第一章 加强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
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推动全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北京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强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和实施职责,各级党组织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凝心聚力,将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列入党委(党组)年度重点事项。以提高治理能力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着力锻造一支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相适应、与首都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高标准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
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 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
第二章 强化规划统筹实施
坚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 引领,健全规划体系,强化项目、改革和政策协同,科学 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全市“一盘棋”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一、突出规划引领作用
增强本规划的引导和约束功能,领衔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全市规划体系。加强本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首都功能核心区控规、城市副中心控规、各专项规划、各区规划纲要在发展目标、重大任务等方面的衔接,推动专项规划从“条”上进行深化、各区规划从“块” 上予以细化、空间规划从“地”上加以落实。跨区域任务做好与天津市、河北省沟通衔接。
二、实施重大项目带动
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健全重大项 目储备库制度和推进机制,聚焦事关全局的重大任务,规
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带动一批重大项目。对纳 入本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
三、增强政策协同效应
紧紧围绕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统筹加强各区、各部门政策制定和协调落实。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衔接协调,市级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本规划确定的重大任 务,探索建立政府资金与社会资本合作的资金保障机制。土地、金融、人才等相关政策向本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倾斜, 科学引导市场预期。
四、系统推进改革突破
落实中央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系统推进市委重大改 革举措,加强对改革实施效果评估。支持基层探索更多原 创性、差异化改革,及时总结推广,推动一批切口小、见 效快的改革。加强政策工具整合,把改革举措融入各项发 展措施中,推动改革满足实践需要,为规划任务落实破除 障碍、提供动力。
五、统筹规划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各区、各部门协同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提高规划实施的协同性和主动性。以本规划为依据,制定实 施方案、重点领域行动计划和年度计划,分解落实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定期向市委财经委报告实施情况,确保规划有序实施。
第三章 强化规划实施监测考核
强化规划监测评估,完善规划实施监督考核制度,扩大公众参与,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实现。
一、加强监测评估
建立评估指标体系,系统开展规划年度、中期及总结评估工作,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情况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加强第三方独立评估,提高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跟踪监测分析,为科学评估提供支撑。
二、加强监督考核
加强实施情况报告,实施过程中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 化,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应按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健全市政府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机制,市政府及所属部门要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着力推进规划实施信息公 开,健全政府与企业、市民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将纲要实施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监督考核体 系,建立纲要实施专项督查机制,加强审计机关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审计监督。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探索实行规划实施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责任部门绩效相挂钩。
三、推动公众广泛参与
把开门编规划、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转化为落实规划的合力,发挥社会主体作用,强化政府引导支持,聚焦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关注,坚持梯次稳妥推进。广泛开展“十四五”规划宣传,让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人心,探索搭建重点专项领域主题活动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全体市民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任务繁重、前景光明。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附表 “十四五”时期重大工程包
名称 建设目标 主要内容
1.全国政治中心建设重大工程包 增强中央政务活动服务保障能力,营造安全、高效、有序的政务环境。 推动实施长安街沿线及中南海周边等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和景观提升、核心区老旧小区改造、核心区棚户区改造、“三山五园”地区整体保护等 4 项工程。
2.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重大工程包 围绕“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总体框架,持续做好首都文化这篇大文章,建设人文北京。 推动实施中轴线申遗保护、老城整体保护和街区更新、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青龙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世园遗产传承利用、公共文化设施补短板、文化产业集群培育等 9 项工程。
3.国际交往中心建设重大工程包 积极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全面提升国际交往环境和配套服务能力。 推动实施大兴国际机场配套工程、首都国际机场国门再造工程、“三平台”承载空间建设、国际交往设施提升、国际人才社区建设、国际学校建设、国际化医院建设等 7 项工程。
4.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大工程包 全面服务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基本建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推动实施国家实验室建设、中关村科学城创新策源工程、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未来科学城技术创新高地建设、数字技术新基建、人工智能创新平台、电子型量子计算机及全球量子网络等 7 项工程。
5.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工程包 全面提升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平,高质量完成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任务。 推动实施雄安新区“三校一院”交钥匙工程、行政办公区二期、城市副中心交通枢纽及商业综合体、张家湾小镇、城市绿心活力谷、城市副中心新潮汇、台湖演艺港、集成电路高端制造基地、城市副中心生态绿洲、大运河金港景区、环球主题公园二期、城市副中心运河商务区、城市副中心北部国际合作科创园、六环路创新发展活力街区、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校区、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环京生态环境联防联控、京津冀产业协同、京津冀能源协同、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设施
建设、公共安全设施协同布局等 21
项工程。
6.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重大工程包 率先探索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建设特色与活力兼备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明显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效益。 推动实施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集成电路制造业新生产力布局和集成电路装备产业、医药健康“3+N”产业链提升、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领跑工程、传统汽车产业优势再造、未来空天产业集群、氢能产业示范、高端制造业补链强基、新材料产业提升、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示范、CBD 国际化提升、丽泽金融商务区建设、金科新区建设、新首钢城市功能提质和产业转型创新提升、京西新兴产业融合发展、中外合作产业园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农业“中关村”工程、休闲农业“十百千万”提升工程等 19 项工程。
7.城市更新重大工程包 提升城市品质,改善民生,促进城市发展转型和经济动力转换。 推进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老旧厂房“活力复兴”、传统商务楼宇升级改造、传统商圈改造、城市公共空间改造提升、架空线入地、城市天然气消隐等 7 项工程。
8.基础设施补短板重大工程包 加快补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基础设施短板,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推动实施轨道交通建设及消隐改造、市郊铁路、综合交通枢纽、高速公路连通、城市路网完善提升、停车设施补短板、智能交通能力建设、城市道路噪音治理、南水北调后续配套、城市电网强网工程、绿电应用、城市供热保障能力提升、城市新能源供热等 13 项工程。
9.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工程包 聚焦“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动实施赛事场馆及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养老设施补短板、中小学教育设施补短板、高校资源均衡布局工程、民政兜底性服务设施建设、城市应急体系建设等 7 项工程。
10.绿色北京建设重大工程包 大力推动绿色北京建设,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推动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城市森林公园和郊野公园建设、生态休闲绿道步道系统建设、湿地生态系统打造、留白增绿和小微绿地建设、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等 6 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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