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私募管理人/基金重大事项变更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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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研究   2021-5-23 13:03   919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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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变更、重大事项报送,还在傻傻分不清?管理人、基金,都有哪些事项需要做重大变更?如果不按时做重大事项变更有什么后果?




[/h1]作者 | 积募奥利给编辑部
来源 | 积募

Q:私募管理人实控变更,名称和经营范围需要按新规来吗?
@杨小明:要的。根据中基协《关于适用中国证监会有关事项的通知》,已登记私募管理人于2021年1月8日后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名称和经营范围应当符合新规要求。已登记私募管理人自主申请工商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工商变更之日在2021年1月8日之后的,应当符合新规要求。按照新规要求,应在名称中标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字样,在经营范围中标明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等体现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特点的字样。
Q:私募股权管理人的“控股股东”的”法人”变更了,需要做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吗?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XKX[n>XZYNjyYKii(XNKK>KZ.K[>X[DuXNk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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