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产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零和博弈:即合约交易的双方(在标准化合约中由于可以交易是不确定的)盈亏完全负相关,并且净损益为零,因此称"零和".
2、高杠杆性:衍生产品的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margin).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资金只需满足基础资产价值的某个百分比。保证金可以分为初始保证金(Initial margin),维持保证金(maintains margin),并且在交易所交易时采取盯市制度(marking to market),如果交易过程中的保证金比例低于维持保证金比例,那么将收到追加保证金通知(margin call),如果投资者没有及时追加保证金,其将被强行平仓。可见,衍生品交易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
金融衍生产品的作用有规避风险,价格发现,它是对冲资产风险的好方法.但是,任何事情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风险规避了一定是有人去承担了,衍生产品的高杠杆性就是将巨大的风险转移给了愿意承担的人手中,这类交易者称为投机者(Speculator),而规避风险的一方称为套期保值者(hedger),另外一类交易者被称为套利者(arbitrager)这三类交易者共同维护了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上述功能的发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