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ETF期权——交易中这四大误区一定要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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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空白   2020-8-18 13:32   6339   0

vix.shtml" target="_blank" class="relatedlink">50ETF期权在我国尚属新兴品种,不少投资者交易过股票,交易过期货,没有交易过50ETF期权,因此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对其交易规则的制定及其产品属性的理解容易产生一些误区。只有纠正这些误区,才能正确认识期权,交易期权。
误区一:期权义务方风险大,收益低
很多人都知道,义务方有两大风险:
一、亏损“无限”的风险。
        当市场与投资者的判断相反时,即投资者在卖出某个期权合约后,该期权价格便开始不断上涨,此时投资者如果买入平仓将出现损失。而如果到期时期权为实值,则投资者可能会被指派行权,因此期权义务方潜在的亏损幅度可能是巨大的,甚至超过初始收入的权利金金额。
        理论上来讲,只要期权价格涨得越高,义务方的亏损就越大,这就是义务方面临的所谓“收益有限、亏损无限”的损益特征。
二、维持保证金的风险。
        投资者在卖出成交之后,需要每天根据经营机构的保证金比例要求,保证账上的资金足额。如果出现所需的保证金接近甚至超过客户全部资金时,证券公司将向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如果客户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及时划入资金,那么他的所持有的义务仓头寸将有可能被强行平仓。
        单从到期收益和损失情况看,期权权利方的最大损失为所投入的权利金,而收益却是无限的; 但期权义务方的收益有限,而损失却无限。
        这是市场大部分投资者认识期权买卖双方的第一步。因而,这就很容易让市场陷入期权权利方风险更小的误区,让投资者一下子马上进入只愿当权利方角色。
        虽然从到期损益的角度来理解似乎合理,但事实却远非如此。认为期权“义务方风险无限”是一种理论上认识。在实践中,50ETF期权的义务方风险可以通过多种策略有效加以管理。
        在国际市场上,50ETF期权义务方除做市商外,多为期权对冲者、综合策略使用者等。卖出期权的目的通常是了结期权多头头寸,以赚取权利金差价,或者是为了保护现有头寸进行投资策略组合,鲜有义务方被动等待权利方执行或放弃执行而不做任何其它投资策略。即使是被动接收询价或提供持续报价的做市商,鉴于交易所买卖差价限制等规定,以及市场活跃程度,做市商总是能自动或主动地通过动态对冲回避净头寸风险。
误区二:只要方向判断正确,就一定能获利.       
很多投资者进行50ETF期权交易时,认为对行情的判断才是唯一需要重点关注的因素,只要标的物价格变动方向判断正确,就一定能够获利。这其实是市场对期权最为常见的一个认知误区。
        实际上,即便有时候你对期权行情判断是正确的,也不一定能够实现稳定盈利,甚至出现亏损都是很正常的。
        对于期权而言,影响价格的因素有很多,并不是只有标的物价格,还包括到期时间长短、执行价格高低、标的物价格波动率、无风险利率等因素,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化都会导致期权价格发生变化。即使所有其他的影响因素都没有发生变化,只要时间不断衰减,期权的价格就会不断下跌,对于买入期权的投资者而言,就是不断在损失。
        因此,在期权交易中要想获利,行情判断固然重要,更多的是要考虑综合因素的影响,在标的物价格变动方向判断正确的情况下出现亏损的现象也比较正常,因为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超过标的物价格变化的影响。
声明:文章部分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开资料,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咨询。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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