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古代(最好是汉文化圈内)有哪些特别奇葩的法律,制度或不成文政治惯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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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阳大君   2018-10-17 21:46   4787   9
最近研究唐朝,日本,高丽等国律令,发现当时因为很多坟墓变成狐狸聚居地,导致大量投机人为了猎取狐皮而去墓地找狐狸窝杀狐,以至于朝廷专门出台相关法律禁止。想知道古代还有更多有趣又奇葩的规章制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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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无敌  4级常客 | 2018-10-17 21:47:09 发帖IP地址来自
臭(fu)名(xiang)昭(lian)著(pian)的初夜权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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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君爱国洪承畴  4级常客 | 2018-10-17 21:47:08 发帖IP地址来自
兄亡娶嫂,弟亡收妇,依大清律死,为此雍正、乾隆、嘉庆祖孙三代连发上谕。




“曾向亲族、地保告知成婚者,男女各拟绞监候,
知情不阻亲族、地保照不应重律杖八十(打残),如有父母主令婚者,仍拟绞监候……”
——嘉庆十九年刑部定律例















著名大诗人袁枚“曲线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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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1级新秀 | 2018-10-17 21:47:07 发帖IP地址来自
汉朝,
心情郁闷,邀朋友们过来小酌排遣一下,
对不起,衙门走一趟交下罚金,汉朝律例:禁群饮,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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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鲸公社  2级吧友 | 2018-10-17 21:47:06 发帖IP地址来自
不请自来
朝代篇
【中国最早见义勇为奖】
1975年底湖北云梦秦墓竹简被发现,其中有《法律答问》篇,是以问答的形式对秦律的某些条文、术语以及律文的意图所作的解释。其中发现了古代中国最早的见义勇为奖,原文:“捕亡,亡人操钱,捕得取钱。”意思是谁抓获了逃亡的盗贼,如果这个被捕获的人身上带着钱财,这些钱财就归捕获者。政府立法将之作为一种奖励措施。
【真·浓缩】
我国历史上,惟有秦朝以身高作为追究自然人刑事责任的判断标准。根据云梦秦简记载,男子必须在六尺五寸以上(含本数)、女子必须在六尺二寸以上(含本数)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承担刑事责任。注:秦时一尺约为23.1cm。
【私自开酒会Party?罚!】
《史记·文帝纪》集解:文颖曰:“汉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 这大概是西汉初,新王朝刚刚建立,统治者为杜绝反对势力聚众闹事,故有此规定。禁群饮,这实际上是根据《酒诰》而制定的。
【干了这碗卷面分】
《隋书·礼仪志四》:“书迹滥劣者,饮墨水一升。”秀才和孝廉考试时,皇帝亲自监考,“其有脱误、书滥、孟浪者,起立席后,饮墨水”。
反腐篇
【葵花宝典】
——五代南汉后主刘鋹
“自有家室,顾子孙,不能尽忠,惟宦者亲近可任。”刘鋹认为,官员没了生育能力,就不会想着为子孙后代攒家产,只剩下为皇帝尽忠一条路可走。所以他规定:官员递补时要先阉掉,再授职。
【钓鱼执法】
——隋文帝杨坚
《隋书》中有记载,隋文帝杨坚曾让亲信“密查百官”,发现贪腐行为便严惩不贷。他派人暗中向一些可疑的官员行贿,“私以贿之”,这些人一旦中招,即行处死。此外还让亲信“密查百官”,曾一次罢免河北52州贪官污吏200人。在开皇十三年(即公元593年),隋文帝曾暗中派人向一些他认为可能有贪腐行为的官员行贿,晋州刺史、南阳郡公贾悉达,显州总管、抚宁郡公韩延等官员都中了隋文帝的“计”而被砍头。
【倒发奖亲测脸皮厚度】
——唐太宗李世民
“人生性灵,得绢甚于刑戮,如不知愧,一禽兽耳,杀之何益?”唐太宗对于贪腐行为主张贪什么奖什么,现场搬运,当庭兑现。 贞观六年,右卫将军陈万福偷拿了驿站的数石麸子,李世民知道后,在宫殿上又如数赐给他几石麸子,命他自个儿背着走回家,全程监控,不允许使用牲畜、车载等作弊行为。
【重口味反腐】
——明太祖朱元璋
朱元璋做皇帝后,决心“重绳贪吏,置之严典”。据清代学者赵翼《二十二史札记》记载,当时官吏只要贪污赃银六十两以上者,必死无疑,除“枭首示众”外,并将尸体“剥皮揎草”,把这个装满杂草的“人皮口袋”置于衙门的官座之旁。为了行刑方便,起到震慑的作用,各府州县衙的左边,都要建一座土地庙,如有以身试法的贪官,即押赴这里,当众剥下这个贪官的人皮,所以,土地庙也被称之为“皮场庙”。“天下新定,百姓财力俱困,如鸟初飞,木初植,勿拔其羽,勿撼其根。然唯廉者能约己而爱人,贪者必朘人以肥己,尔等戒之。”
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

婚姻篇
【剩女加税】
汉惠帝时规定,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岁仍不出嫁,征收五倍算赋。算赋是汉朝人口税一种,凡十五至五十六岁的成年男女,每人每年缴纳一百二十钱。所以,十五岁还没嫁出去的女孩子,是要多交五倍税的。
这个,估计很多家长会更加焦虑了。
我大中华家现在鼓励二胎不应该早早学习学习
【出轨有性命之忧】
秦朝注重维护夫妻关系的稳定,禁止有妇之夫乱搞男女关系,"夫为寄,杀之无罪"。"牡猪也。言夫淫他室。若寄 之猪也"。
所以,有妇之夫与他人之妻通奸,被人杀了,凶手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
仿佛听见了许多家庭主妇们鼓掌的声音。
【上门女婿等同贪官污吏】
汉朝将上门女婿与贪官污吏并列,禁止为官。"孝文皇帝时,贵廉洁,贱贪污,贾人、赘婿及吏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
搁现在,连公务员都不能考,就是一限制政治权利人。
【独生单身女有全部的财产继承权】
北宋有关于"户绝"的财产继承的特殊规定。户绝,是指无男性子嗣之户。
户绝财产除用于丧葬费之外,全部由没出嫁的单身女继承;出嫁的女子只能获得三分之一财产;离了婚回娘家居住的,待遇与没出嫁的相同(南宋时,待遇降到没出嫁的份额的一半)。
汪汪,旺旺,单身狗也有福利。
【女方订婚后反悔的要被笞打】
明朝《大明律》规定,若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或虽无婚书但已接受聘财而悔婚者,笞五十。
笞,是用竹板或荆条打人脊背或臀腿的一种刑罚。
你不跟我啪啪啪,就等着屁股啪啪啪。
【同姓的,就别考虑结婚了】
同姓,注意,不是同性。
同姓不婚,指同一姓氏的男女不得通婚。
中国从西周时代起,就确立了这一婚姻制度,原是礼教和伦理要求。
战国后,以氏为姓,汉代以后,姓氏不分,因而同姓不婚多有不禁。至唐代,对同姓婚又循古制,予以禁止。
唐律规定:同姓为婚者徒二年,同姓又同宗者以奸罪论。
嗯,徒,是徒刑;奸,是通奸。
宋、元循唐律。明、清律更改规定:凡同姓为婚者各杖六十,离异。
真爱,还要考虑先生贵姓。
【家暴对方亲属的,要被强制离婚】
义绝,是唐律《唐律疏议》卷十四《户婚》中首次规定的一种强制离婚,指夫妻间或夫妻双方亲属间或夫妻一方对他方亲属若有殴、骂、杀、伤、奸等行为,就视为夫妻恩断义绝,不论双方是否同意,均由官府审断,强制离异,违者徒一年。
简单地说,就是打骂或杀了对方的直系亲属或近亲属的,要被强制离婚。
宋代在唐律规定的义绝行为之外,又规定家长及夫使妻为娼者义绝。元代规定,义绝者离婚,违者杖一百。
凡事规定都有利弊。
单纯从法条分析,这似乎为想离而不得的已婚人士提供了一条不好听但好用的"法定途径"。
【举报丈夫的妻子"十恶不赦"】
我们常听到的一个成语"十恶不赦",是来源于古代法律规定的十种重罪。
初见于南北朝时的《北齐律》,名为"重罪十条"。在唐代的《唐律疏议》中正式成型,名为"十恶",包括"谋反"、"谋大逆"、"大不敬"等,还有一"恶"叫"不睦",具体行为就是妻子殴打、谩骂或告发丈夫。
把对老公的家庭暴力或告发行为,等同于谋反这类危害皇权、国家安全的行为。
凡犯十恶重罪的,情节严重者处以绞、斩等重刑,且一般不会被赦免。
脾气不好的女生,要控制,要控制,要控制。
5#
墨丶桐  1级新秀 | 2018-10-17 21:47:04 发帖IP地址来自
记得有个小朝代因为皇帝被狗咬掉了龙根,然后所有当官的必须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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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醋王  3级会员 | 2018-10-17 21:47:03 发帖IP地址来自
  既然是汉文化圈内,那肯定就是亲亲得相首匿了。具体指汉代法律所规定的直系三代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有罪可以相互包庇隐瞒,不向官府告发;对于亲属之间容隐犯罪的行为,法律也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3#
东风牛仔世家  2级吧友 | 2018-10-17 21:47:02 发帖IP地址来自
威尔士人有个名声就是草羊
对,就是和某教流出那事一样




源头就是那时候法律上偷羊会被砍手
但是如果说是草羊,罪很亲,反正你不偷我家羊让我有经济损失那么罪无所谓
偷羊的时候说是要草羊就能保住自己手臂不会因为偷羊重罪被砍掉手臂








附上21世纪的新闻
猩猩卖淫案




2012年10月,一则印尼变态村民逼迫红毛猩猩卖淫的新闻引起了网民的关注,Pony是印尼婆罗洲一个热带雨林小村里的一只红毛猩猩。当地村民过度开发雨林,于是Pony也被抓了起来。变态的是,村民把Pony用链子锁起来,天天给Pony剃毛,然后让它当性奴……
于是,只要有人靠近Pony,它就会转过身子来,用力扭动身体。当地人拒绝交出Pony,因为它可以带来一大笔收入。
据说是当地男性觉得和猩猩ooxx比较刺激。最后,警方出动了35个携带AK-47的警察,把Pony抢了出来。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所以当地人不会受到制裁








这群牲口真变态,什么时候t了吧
2#
夕凪  1级新秀 | 2018-10-17 21:47:01 发帖IP地址来自
政治惯例?那必然是我大天朝的三推辞呀

     众所周知,我国古代历来讲究君权神授,最高统治者皇帝自称天子。所以新皇帝登基之前都得祭天,认老天爷做爸爸。这样就能证明自己受命于天,这是皇帝存在的法统,也是合理性的基础。


     但是呢,到了一个王朝的末期,这时候政权就开始不稳定了,各种皇帝被架空,各种小人掌权,各种党派内斗。这时候中央的人已经没空管地方官员了,而地方官员一看,诶!没人管啦,那就赶紧发财呀!

      这时候地方官员和土豪各种土地兼并,搜刮百姓钱财,弄得民不聊生。百姓当然不干啦,就纷纷开始起义。著名的像陈胜吴广,黄巾军,还有人生赢家朱重八同志。


      当这些起义人士(如朱重八)或是前文中提到的朝堂内斗中取得最终胜利的世家大族(如司马氏)取得实际对朝堂的控制权后,自然而然就会把主意打到那张龙椅上。

      可是,人都是要面子的呀。皇帝岂能是你说当就当的?要是直接坐上那张龙椅,穿上黄袍,怕不是要被天下人骂死。然后史官狠狠记你一笔,某某诸侯今天无视君臣礼仪,乱纲常,实乃小人行为。然后你就遗臭万年啦。
       那可怎么办呢?这天下我都打下来了,皇帝我怎么能不当?睿智的古代人就想出“三推辞”的法子。
       于是,在一个新王朝的史书上,你总能看到第一位皇帝跟大臣如下的对话
        大臣:“老大你拯救人民于水火之中,功盖三帝,以你的功德可以当皇帝啦”
        老大:“不行不行,我是臣,怎么能做这样不义的行为呢”
        大臣:“老大,你稳定了政局,陛下都感激你呀,要把皇位禅让给你”
        老大:“不行不行,我的功德还不够格,还要再磨砺磨砺”
        大臣:“老大,你就当皇帝吧,下面的百姓都求着你呢!你要再不当,我们这些大臣就上吊给你看”
         老大:“啊!你们别这样,我很为难的。咳咳,既然你们都要求死让我当皇帝,那我就勉为其难接受禅让啦”

       于是,三推辞成为我国优良的政治传统(滑稽)
1#
一只硕大的土拨鼠  2级吧友 | 2018-10-17 21:47:00 发帖IP地址来自
英国 自杀可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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