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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信资讯   2018-5-25 03:25   3223   0
卖出认购合约,是投资者基于不看多现货做出的可选操作之一。从投机的层面看,若预期实现,一般会在到期前平仓赚取权利金买卖差价。在卖出认购期权的过程中,头寸持有者的风险来自于现货价格上涨和波动率上升。除纯粹的买卖投机外,期权还可配合现货操作达到增强收益的效果。



增强收益的操作方式

在股票投资中,很多时候持有现货的投资者,为了等待更高价格而错过了出货机会。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不妨卖出认购合约。只要手中持有现货,无论最终是否被行权,投资者所获得的权利金都是真金白银的收入。
如果到期时现货价格高于行权价,就有可能会被行权,若被指定,就要按照行权价格将现货卖出去。当然,到期时的现货价格也可能低于行权价,这时候期权会一文不值,投资者将获得全部权利金且继续持有手中的现货。


不同情境下的损益计算
设想一下如下情况:假设投资者以1.90元/份的价格购买了10000份50ETF,在5月11日时,价格上涨至2.08元/份,投资者理想的平仓位置在2.15元/份附近,此时市场上5月到期、行权价2.1元/份的认购合约价格为0.051元/份。他有两种选择,一是可以继续等待现货上涨到心理价位后卖出;二是在期权市场上卖出5月行权价为2.10元/份的认购期权。
对于第一种选择,大家都再熟悉不过,如果价格上涨到2.15元/份附近当然是理想的状况,但如果价格并未上涨或者说出现下跌,投资者将会因为错过卖出机会而遗憾。
第二种选择,投资者在卖出期权后收到0.051元/份的权利金。若持有至到期,50ETF价格上涨至2.10元/份之上,期权极有可能被行权。若被行权,则投资者要按照2.1元/份的价格卖出现券,实际的卖出价格为2.151元/份(2.1+0.051),这其实已经实现了投资者最初想在2.15元/份附近卖出现券的预期。另外,若价格低于2.10元/份,到期该合约为虚值,投资者有0.051元/份的权利金盈利。


策略适用性说明
当投资者在等待一只股票价格上涨再卖出的时候,就存在着在卖出股票以前价格下跌的可能性。但通过卖出认购期权的配合,投资者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都不是一无所获,即便是到期合约为虚值,所收到的权利金也相当于收益增加了。
选择这种操作的投资者,期望按照一个比当前市场更优的价格卖出他们所拥有的现券。但现券并不一定会卖掉(并没被行权),而且他们要面对因为拥有这只股票一旦市场价格下跌所要承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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